1黑河市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人员方案黑河市药品检验所系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黑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药品检验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一、单位简介黑河市药品检验所的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的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承担核定的检验任务,提供本行政区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情况信息;开展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指导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技术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和本行政区内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核定编制21名。二、招聘计划会计1人,药品检验2人(西药专业、中药专业各1人)。三、招聘原则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严格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四、招聘范围和对象2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五、招聘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品德高尚。3、热爱药品检验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会计人员: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会计系列专业,具有会计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药品检验人员: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药学系列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六、招聘程序1、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资格证,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需由本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2。报名时间:2010年8月31日至9月2日(上午3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黑河市通江路商贸大厦北侧)。咨询电话:0456-6100961联系人:韩桂芬王长征报名时填写《黑河市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105元。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拟报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按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4笔试时间:2010年9月5日;笔试地点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4、体检拟录用人选体检事项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5、考核考核采取实地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确定拟录用人选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黑河市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6、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7、相关待遇一经聘用,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本方案由黑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黑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五日5黑河市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编号:姓名单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历层次所学专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主要工作简历年月日单位意见年月日(盖章)初审部门意见年月日(盖章)备案部门意见年月日(盖章)本人承诺:上述个人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