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造师韩明2012年考试信息•《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单选60题(60分)和多选.20题(40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预计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12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午3: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12年6月24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大标准作为支撑,即职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22Z201013掌握注册管理•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技术人员。•建造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初始注册证书与职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2Z201014掌握执业管理•一级建造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世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32Z201022熟悉法的形式•宪法•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我国的宪法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基本法和一般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条例》•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天津市…….条例》•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规章《…….规定》;《…….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或者地方政府6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62Z201030宪法•2220103l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和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五、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722201032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例如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92Z201041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是以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的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10民事行为能力•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人•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10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的4个条件:•(1)必须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种类包括:•财、物、行为和智力成果(非物质财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11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法律关系的变更分为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一)主体变更(数目发生变化、主体的改变)例如:•(二)客体变更(范围的变更、性质的变更)例如:•(三)内容变更(权利增加、权利减少)12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违约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某类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122Z201042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有行为且合法)•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主体合法、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合法。132Z201043掌握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理的种类:代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14责任承担•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14代理的终止•1.委托代理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152Z201044债权•债的发生根据主要包括如下几种:•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其他发生根据等•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①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也是债的发生根据。16债的消灭•1、债因履行而消灭•2、债因抵销而消灭•3、债因提存而消灭•4、债因混同而消灭•5、债因免除而消灭•6、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16著作权•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使用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信息国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转让权、获得报酬权)18专利权•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主体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在的单位。•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18商标权•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192Z201045掌握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法律消灭了当事人的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实体权利并不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消灭19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③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3、涉外合同诉讼时效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0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止中止6个月诉讼时效1年、2年、4年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发生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20例题•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两个月内支付工程款。2005年9月1日,该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但建设单位迟迟不予支付工程款。若施工单位通过诉讼解决此纠纷,则下列情形中,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A.2006年8月,施工单位所在地突发洪灾,一个月后恢复生产•B.2007年6月,施工单位所在地发生强烈的地震,一个月后恢复生产•C.2007年7月,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生病住院,一个月后痊愈出院•D.2007年9月,施工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随后撤诉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题:A单位与B单位于2003年10月6日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A单位应于2004年2月8日交货,B单位应于2004年2月18日付货款。但B单位未按期付款,A单位于2004年6月8日书面催要货款,没有结果,该笔货款的诉讼时效期间至()期满。•A.2005年10月5日•B.2006年2月7日•C.2006年2月17日•D.2006年6月7日2022201050物权法•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12Z201051抵押权•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抵押物:可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21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抵押权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