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讲 机 使 用 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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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对讲机的管理,正确使用对讲机和提高对讲机的使用质量,延长使用年限,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使用对讲机的车间。一、对讲机使用管理1、作业人员使用对讲机仅限于在值班时携带使用。要求专机专岗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他岗,严禁个人携带外出。2、各段站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各单位在用对讲机进行统一登记编号,按需领用,并负责对损坏对讲机进行鉴定和调换。3、班组长须接班后对本班各岗位进行联络,各岗位及时响应,以验证通信畅通,班长应将联络验证情况记录在接班记录上。4、班组交接班时,必须做好对讲机的移交检查工作,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班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班长。并写入交接班记录,签字确认。因使用人保管不当导致对讲机磕碰开裂、接触不好但勉强能使用的也应做好交接班记录并报告部门设备管理员。5、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必须及时上报部门设备管理员,对故障对讲机设备管理员立即收回停用,并立即现场调查损坏原因,并及时将故障对讲机上交公司运输科。6、新投用对讲机机身要求最低使用年限为六年。若在最低使用年限内出现故障,按以下规定对公司进行损坏经济补偿:(一)能确定损坏责任人的,赔偿金额由责任人承担50%,所在单位承担50%。(二)不能确定责任人的,赔偿金额由责任班组承担50%,车间承担50%。(三)不能确定责任班组的,所在部门承担全部责任。7、新投用对讲机电池最低使用年限为一年。若在最低使用年限内出现故障,按以下规定对公司进行损坏经济补偿:(一)能确定损坏责任人的,责任人承担70%,单位承担30%。(二)不能确定责任人的,责任班组承担70%,单位承担30%。(三)不能确定责任班组的,所在单位承担100%。8、对因使用人保管不当导致对讲机磕碰开裂、接触不好的罚款50元。二、对讲机使用方法1、按下发射键(也叫PTT键)并开始讲话,讲话完毕松开PTT键。2、对讲机发射时,距离头部或身体至少2.5厘米。3、讲话时不必大声,只需在距对讲机5—10厘米处以正常音量讲话即可三、对讲机使用人员操作行为管理1、严禁私自乱拆、乱调、抛扔、敲打等行为。2、不可将对讲机放在极度多尘、潮湿有水、强腐蚀环境。3、不可让对讲机受长时间的阳光直射及放置在加热装置附近。4、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对讲机,严禁乱调乱按其他频率。5、严禁将对讲机除电池外其它部件拆卸使用。6、要将对讲机关关机后更换电池,以保障对讲机的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7、对讲机电池不能经常更换,电池充电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充电前将对讲机关闭进行充电。8、如果发现对讲机发生异常气味和冒烟,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取出电池,然后送值长处理。9、不准用对讲机谈论与上班无关的事情和不文明的言语。四、对讲机通话规范用语呼叫方:XX岗位或XX呼叫XX岗位或XX人,听到请回答(重复一次或数次)结束时用“完毕”。被叫方:XX岗位或XX人听到,请讲。结束用“完毕”。呼叫方:语气平稳把呼叫内容讲清(尽量简明扼要),结束用“完毕”。被叫方:XX岗位XX人明白,结束用“完毕”。五、本办法运输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对讲机使用规范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部门、管理处对讲机的管理,正确使用对讲机和提高对讲机的使用质量,延长使用年限,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各部门、管理处。第三条使用对讲机前请仔细阅读对讲机使用说明书,确保正确使用。第二章对讲机使用管理第四条对讲机仅限于在值班执勤时携带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第五条部门主管需每半小时或1小时对本班组各岗位进行联络,以确保通信畅通和各项安全。第六条交接班时,必须做好对讲机的移交、验收工作并签字确认。如未按交接班制度要求,出现故障,无法确认责任方时,由交接双方或所在班组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现使用故障必须及时上报本部门主管。第七条使用方法(一)按下发射键(也叫PTT键)并开始讲话,讲话完毕松开PTT键。(二)对讲机发射时,距离头部或身体至少2.5厘米。(三)讲话时不必大声,只需在距对讲机5—10厘米处以正常音量讲话即可第八条操作行为管理(一)严禁私自乱拆、乱调、抛扔、敲打等行为。(二)不可将对讲机放在极度多尘、潮湿环境。(三)不可让对讲机受长时间的阳光直射及放置在加热装置附近。(四)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对讲机。(五)如果发现对讲机发生异常气味和冒烟,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取出电池,然后上报本部门主管,进行维修处理。第三章对讲机通话规范用语第九条一般情况下:呼叫方:XX岗位或XX呼叫XX岗位或XX人,听到请回答(重复一次或数次)结束时用“完毕”。被叫方:XX岗位或XX人听到,请讲。结束用“完毕”。呼叫方:语气平稳把呼叫内容讲清(尽量简明扼要)结束用“完毕”。,被叫方:XX岗位XX人明白,结束用完毕。第十条紧急情况或紧急集合:呼叫方:各岗位听到请回答,XX地方出现紧急情况,请马上支援,(除固定岗外所有巡逻岗立即支援)。重复呼叫结束用“完毕”。被叫方:XX岗XX人收到,马上到达,完毕。(听到后立即跑步赶往现场,以最快方法并相互用对讲机联络,以免有其他人员未听清,距离远通信不便时,要用接力方式传达到位)。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定由物业客服部负责制定、解释、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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