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平面防火设计第二节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02:062主要内容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工业厂房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库房防火分区设计标准02:063建筑面积火灾时燃烧面积大燃烧烧时间长,辐射强过大可燃物数量增大建筑破坏严重消防扑救物资疏散不利容纳人数增多人员疏散不利02:06402:065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02:066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注:①地下、半地下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的公共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②建筑物的长度,系指建筑物各分段中线长度的总和。如遇有不规则的平面而有各种不同量法时,应采用较大值。③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一倍计算。④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⑤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入口。02:067一、二级≤2500m2三级≤1200m2四级≤600m2防火分区示意L1L2L3L4L7L6L5总长度=L1+L2+L3+L4+L5+L6+L702:068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建筑类别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m2)一类建筑1000二类建筑1500地下室50002:069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02:0610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注:①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0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0倍计算。②一类建筑的电信楼,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50%。02:061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02:0612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上述表格中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02:0613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设计标准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3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02:0614工业厂房的防火分区标准工业厂房按高度分类单层厂房(即使建筑高度超过24m);多层厂房(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厂房);高层厂房(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厂房)工业厂房防火分区的考虑因素生产工艺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扑救和疏散难度节约土地02:0615工业厂房的防火分区标准02:0616工业厂房的防火分区标准特别注意甲、乙、丙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丁戊类厂房装设自动灭火设备时,其占地面积不限。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甲、乙类生产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02:0617工业厂房的防火分区标准特别注意甲类生产性质属易燃易爆,既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火势蔓延又快,疏散和抢救物资困难,层数多就更难扑救的情况。因此,甲类厂房除因生产工艺需要外,宜为单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采光差,其出入口的楼梯既是疏散口又是排烟口,同时还是消防抢救口,不仅造成疏散和扑救困难,而且威胁地上厂房的安全。因此甲、乙类厂房不应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对丙、丁、戊类厂房的允许面积也要严格些,丙类限为500m2,丁、戊类限为1000m2;大型火力发电厂主厂房高度超过24m,其面积也超过上述表的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放宽。02:0618库房的防火分区标准库房的特点物资集中耐火等级较低库区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乏火灾扑救难度大几个术语高架仓库:层高在7m以上的机械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高层仓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仓库02:0619库房的防火分区标准02:0620库房的防火分区标准特别注意高层库房、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0倍在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墙间内,如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其库房或隔间的最低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02:0621库房的防火分区标准特别注意甲、乙类物品库房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0度以上的白酒库房不宜超过三层。甲、乙、丙类液体库房,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水燃烧爆炸的物品库房,应设有防止水浸渍损失的设施。甲、乙类库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设在丙、丁类库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分隔开,其出口应直通室外或疏散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