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罚则标准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涟源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煤炭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罚则标准汇编-1-二○一一年三月目录序号内容页码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2说明: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数是建议意见,具体实施标准由局确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罚款“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其它法律法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包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细则3-6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7-12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13-165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176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18-207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1-228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23-279煤炭防治水规定28-32-2-10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33-40括本数。1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446号)4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法律责任摘要细则(主席令(1992)第66号)序号法律规定标准条款违反法律条款内容的行政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数(万元;倍数)行政强制措施罚款金额(万元)一般违法严重违法特别严重违法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1第四十条(一)项规定: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第四十条前款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第四十条前款规定:可以并处罚款。2第四十条(二)项规定: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3第四十条(三)项规定: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4第四十条(四)项规定: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2-5第四十条(五)项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序号法律规定标准条款违反法律条款内容的行政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数(万元;倍数)行政强制措施罚款金额(万元)一般违法严重违法特别严重违法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6第四十一条规定: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7第四十二条规定: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施工或提请吊销采矿和营业执照8第四十三条规定: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生产,拒不停止生产的提请吊销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第四十三条规定:并处罚款-3-9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第四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整顿或提请吊销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法律责任摘要细则(劳动部令(1996)第4号发布)序号法律规定标准条款违反法律条款内容的行政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数(万元;倍数)行政强制措施罚款金额(万元)一般违法严重违法特别严重违法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1第五十二条(一)项规定: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第五十二条(一)项规定:处4万元以下的罚款。33.542第五十二条(二)项规定: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的。《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第五十二条(二)项规定: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44.55-4-3第五十二条(三)项规定: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第五十二条(三)项规定: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44.554第五十二条(四)项规定: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第五十二条(四)项规定: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11.525第五十二条(五)项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第五十二条(五)项规定: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22.53序号法律规定标准条款违反法律条款内容的行政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数(万元;倍数)行政强制措施罚款金额(万元)一般违法严重违法特别严重违法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6《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矿山建设的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生产,拒不停止生产的,提请吊销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下的罚款。57.510-5-7第十五条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技术档案,保证使用安全。非负责设备运行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进行电气作业。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应当有可靠的绝缘保护。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得带电作业。”违反该规定的。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第五十四条规定: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11.528第十六条规定:“矿山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检测:(一)粉尘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两次;(二)三硝基甲苯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一次;(三)放射性物质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三次;(四)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点,井下每月至少检测一次,地面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五)采用个体采样方法检测呼吸性粉尘的,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违反该规定的。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第五十四条规定: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11.52序号法律规定标准条款违反法律条款内容的行政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数(万元;倍数)行政强制措施罚款金额(万元)一般违法严重违法特别严重违法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9第十七条规定:“井下采掘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采掘作业通过地质破碎带或者其他顶帮破碎地点时,应当加强支护。”违反该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第五十四条规定: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11.52-6-10第十八条规定:“煤矿和其他有瓦斯爆炸可能性的矿井,应当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任何人不得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具下井。”违反该规定的。11第十九条规定:“在下列条件下从事矿山开采,应当编制专门设计文件,并报管理山矿业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一)有瓦斯突出的;(二)有冲击地压的;(三)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铁路下面开采的;(四)在水体下面开采的;(五)在地温异常或者有热水涌出的地区开采的。”违反该规定的。12第二十条规定:“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井,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及时清出采场浮矿和其他可燃物质,回采结束后及时封闭采空区;(二)采取防火灌浆或者其他有效的预防自然发火的措施;(三)定期检查井巷和采区封闭情况,测定可能自然发火地点的温度和风量;定期检测火区内的温度、气压和空气成份。”违反该规定的。序号法律规定标准条款违反法律条款内容的行政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数(万元;倍数)行政强制措施罚款金额(万元)一般违法严重违法特别严重违法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7-13第二十一条规定:“井下采掘作业遇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探水前进:㈠接近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的断层、流砂层、砾石层、溶洞、陷落柱时;㈡)接近与地表水体相通的地质破碎带或者接近连通承压层的未封钻孔时;㈢接近积水的老窑、旧巷或者灌过泥浆的采空区时;㈣发现有出水征兆时;㈤掘开隔离矿柱或者岩柱放水时。”违反该规定的。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第五十四条规定: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11.5214第二十二条规定:“井下风量、风质、风速和作业环境的气候,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风流中,按照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井下作业地点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8℃;超过时,应当采取降温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违反该规定的。15第二十三条“开采放射性矿物的矿井,必须采取下列措施,减少氡气析出量:(一)及时封闭采空区和已经报废或者暂时不用的井巷;(二)用留矿法作业的采场采用下行通风;(三)严格管理井下污水。”违反该规定的。16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企业对地面、井下产生粉尘的作业,应当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控制粉尘危害。井下风动凿岩,禁止干打眼。”违反该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摘要细则(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8-序号法律规定标准条款违反法律条款内容的行政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数(万元;倍数)行政强制措施罚款金额(万元)一般违法严重违法特别严重违法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1第八十条前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第八十条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违反了第八十条前款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11203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4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1120序号法律规定标准条款违反法律条款内容的行政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数(万元;倍数)行政强制措施罚款金额(万元)一般违法严重违法特别严重违法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9-5第八十二条(一)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第八十二条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八十二条前款规定:可以并处单位2万元以下的罚款。11.526第八十二条(二)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7第八十二条(三)项规定违反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8第八十二条(三)项规定违反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9第八十二条(三)项规定违反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果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序号法律规定标准条款违反法律条款内容的行政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数(万元;倍数)行政强制措施罚款金额(万元)一般违法严重违法特别严重违法-10-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10第八十二条(四)项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11第八十三条(一)项规定: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第八十三条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前款规定: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44.5512第八十三条(二)项规定: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1 / 4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