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刘丽华2012、9、16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教学内容:一、法的基本概念二、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框架三、《安全生产法》四、《矿山安全法》五、《矿产资源法》六、《煤炭法》七、《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攀枝花矿难•新华网成都8月30日电(记者海明威)记者从攀枝花市获悉,截至29日23时58分,该市西区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29日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已确认9人死亡,其中井下死亡6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目前,井下仍有44人被困,责任矿井相关负责人已被依法控制。现场救援正在紧张进行。国务院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肖家湾煤矿8.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攀枝花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表示,在矿井下有154名矿工,其中有108人升井和获救。其中43人遇难,另外还有3人被困井下。张剡说,该煤矿存在超定员生产、超范围作业等问题,另外还明显存在违规生产的环节。•四川在线消息(记者陈荞)今日上午,记者从攀枝花市安监局了解到,肖家湾煤矿“8·29”事故已经导致19人遇难。据悉大多数遇难者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3月26日,在王家岭煤矿项目工程工地,工人正在加紧施工。我省重点工程王家岭煤矿项目投资概算总额为51.68亿元。目前,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21亿多元。矿井项目将于10月份投入运营,提前5个月完成工期。王家岭煤矿山西王家岭矿难•该矿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章行为,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当班安排14个掘进队进行作业,作业人员过渡集中,且领导干部带班情况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撤人,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很多工人反映,他们在来的时候,并没有进行的培训,来了可能你今天到了,可能明天就得下去干活,有一个工人甚至说,他在这儿工作了32天了,这一个月当中,他没有见到一次探水。•主持人:•《新闻纵横》的记者在采访王家岭煤矿工人时得知,该矿存在工人岗前不进行安全培训,完全前不探水,疏散不及时等问题,对于工人反映的情况,中煤集团一建公司没有给予正面回应,但在昨天的事故现场,国家安监总局骆琳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王家岭矿确实存在上述问题。•骆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施工企业在基建工程当中探放水管理的问题,规程上要求先探后掘,有疑必探。另外,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落实的问题,还有整个施工工作面的组织,现场的管理这些方面存在着比较明显的一些差距和问题。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一、法的定义狭义的法律专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法通过规范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工具。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二、法律的特征: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与道德、风俗习惯、宗教教规及社会团体的章程守则等行为规范不同,具有以下特征:(一)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是通过国家政权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但法律不直接表现为统治阶级的意志。(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即是由国家机关依其职能范围并按一定程序创制出来的规范性文件,或者由国家机关将已经存在并且实际上已经在起作用的行为规范加以确认,赋予法律效力。二、法律的特征:(三)法律规定了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四)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国家强制力体现为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这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最根本特征。三、法的本质•一、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二、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三、法的性质和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四、法的效力•一、法的效力的概念法的效力即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作为一种国家意志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表现为凡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规范及其表现形式,即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主体行为具有普通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以主体自身的意愿为转移。法的效力包括:法的效力等级和效力范围五、法的分类法的分类--是指从一定角度或按照一定标准,对一个国家的法进行划分。五、法的基本分类•(一)、成文法与不成文法•这是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对法作的分类。•成文法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和公布的、以比较系统的法律条文形式出现的法,又称为制定法。•之所以称之为成文法,无非是因为这种法的形式是以正式文书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而且是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方能公布。•不成文法是由国家认可的、不具有规范的条文形式的法律。•它大体上可以分为习惯法、判例法、法理三种。(二)、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是直接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关系,即确定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发展、消灭的法,如刑法、民法、商法等。•程序法是规定和保护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程序与步骤、方式与方法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三)、根本法与普通法这是根据法的地位、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这种分类仅适用于成文宪法制国家。•根本法即宪法,在成文宪法制国家,宪法通常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普通法在此是指与宪法相对的法律,是指宪法以外的、确认和规定社会关系某个领域的问题的法。•(四)一般法与特别法•这是按照法的效力的范围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1)一般法是指针对一般人或一般事项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法;•(2)特别法是针对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事项,在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法。•从法理上说,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区别意义在于其效力不同,特别法是针对特殊情况制定的,当二者冲突的时候,特别法的效力应当优先,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五)国际法与国内法。•这是按照法的创制和适用主体的不同对法作的分类。•国内法是指一国立法者制定的、适用于本国的人或组织的法。•国内法一般来说是在主权范围内有效的法。国际法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经过协商形成的处理双边或多边关系的协议、约定,用以规定国家之间、地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国际法仅对加入或签署协议的国家或地区有效。•一般来说,一个国家加入一项国际协议后,就应当依据该协议要求制定、修改、补充本国国内相应的法律,承担相应义务,享受相应权利。•在法律适用上,当国际法和国内法冲突的时候,优先适用国际法,但法律有保留条款的除外。六、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伤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六、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构成•1、行为的社会危害性•2、行为的违法性•3、行为人的过错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种类•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党的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f)•2.法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工具。(t)•3.法的强制作用有时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直接显现出来;有时则作为一种威慑力量,起着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增进社会成员的社会安全感的作用。(t)•4.违法行为,亦称违法,是指人们违反法律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主观上有过错的活动。(t)•5.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或称否定性的)法律后果。(t)第二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框架•一、宪法•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三、国务院制定颁布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四、地方人大制定颁布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则•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程、规范、标准等宪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法律和国际公约法律主要有《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国际公约由《职业安全与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矿山安全与卫生公约》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主要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矿山安全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地发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主要有各省(市、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安全、矿山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如《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煤炭法实施办法》、《劳动安全监察条例》等主要有原煤炭部颁的《关于国有重点煤矿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规定》、《关于国有地方煤矿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规定》、劳动部发布的《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程、规范及标准主要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第二节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大部分为强制性标准,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是强制性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标准安全标准的作用•1、安全标准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具有技术性法律规定的作用•《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安全标准作用•2、安全标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规范•有条件、有实力的优秀企业自己制定的企业标准,甚至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标准的作用•3、安全标准是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重大危险源的识别、重大隐患的排查、安全生产条件的认定、事故原因的分析判断多要以标准为依据4、安全标准是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煤矿安全标准•煤矿安全标准的定义:•广义:为维持煤矿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而制定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要求,包括设备、装备、器材等标准,如采掘机械的安全要求。•狭义: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而制定颁布的有关技术、管理、方法、产品等要求煤矿安全标准的种类劳动安全卫生应用标准必须包含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四方面标准事故是由人、物、环境、管理四要素引起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可分为基础标准、安全管理标准、技术规范标准、方法安全标准和产品安全标准综合管理安全标准系统井工开采安全标准系统露天开采安全标准系统职业危害安全标准系统煤矿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综合管理安全标准系统•综合管理安全标准系统包含了煤矿从勘探、设计、建矿、生产、环保到闭矿全过程的安全总体要求井工开采安全标准系统•(1)建井安全以凿建井筒安全为重点(2)开采安全重点是顶板控制、地压控制、“三下”采煤等(3)矿机通风主要包括与安全有关的通风和瓦斯监控部分(4)机械安全包括采掘、运输和提升设备安全及煤矿各种机械安全问题(5)电气安全重点是电气设备的防爆及静电安全(6)瓦斯、火灾、粉尘和水害防治及爆破和矿山救护露天开采安全标准系统•(1)露天开采主要包括开拓方式、开采程序和采剥工艺等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问题重点是采剥和运输•(2)边坡稳定主要包括边帮整治、滑坡防治、塌落等问题,重点是边坡滑坡防治和监控•(3)露天机电设备安全包括各种电气设备、供电和通信系统,以及采、装、运输设备的安全问题职业危害安全标准系统职业危害安全标准系统作业环境安全标准个体防护标准职业病鉴定标准粉尘、噪声振动、放射性辐射高低温等名词解释顶板控制:采煤工作面中工作空间支护和采空区处理的工作总称叫工作面控制。工作面控制的方法有垮落法、充填法、缓慢下沉法及煤柱支撑法四种。地压控制:地下开采,破坏了岩体原始应力场的平衡状态,在采掘空间周围引起应力重新分布,形成次生应力场,这种应力的变迭称为“地压”。次生应力场由不平衡到平衡,在此过程中将导致岩石物质产生变形(弹性的或塑性的)、移动或破坏,当次生应力超过了围岩强度极限时,为了维护井巷断面形状,并保持其稳定,必须采取支护,进行地压控制名词解释•三下采煤:三下采煤是建筑物下采煤、铁路下采煤、水体下采煤的总称我区工业以煤炭工业为主,是全国五大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