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普查表填写说明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2010年3月普查表填写说明哪些表基本思路谁来填何时填如何填填什么主要内容一、综合试点用表二、普查对象三、登记时间及方式四、试点用表的填写方法一、综合试点用表——需要填哪些表?综合试点用表普查表短表境外人员普查表死亡人口调查表普查表长表•境外人员普查表——名词解释–境,指关境、海关境域。境外即是海关境域以外。境外人员在这里特指我国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全称:《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填写境外人员普查表。二、普查对象——哪些人需要填这些表?•人口普查对象具体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普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理解普查对象应把握好两个关键词:标准时点、全部人口•普查试点的标准时点2010年3月20日0时如何理解标准时点:拍照点、冻结点;区别于登记时间-普查时点人口数。-反映2010年3月20日0时普查小区内人口的静止状态。-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是哪一天,普查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全部人口包括以下两部分人:2010年3月19日晚居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人(不管此人户口在哪、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户口在本普查小区,2010年3月19日晚未居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人(不管离开本小区多长时间)•死亡人口普查小区内,在标准时点前一年内(即2009年3月20日至2010年3月19日)死亡的人口需登记死亡人口调查表。•注意:标准时点以后死亡的人应按标准时间的状况在短表或长表中登记,而不应在死亡人口调查表中登记。2009年3月20日零时2010年3月20日零时本人/户口在本普查小区的人无论户口在何处无论本人在何处无论何种身份、国籍在此期间本普查小区去世的人填写死亡人口表填写短表、长表或境外人员表•特殊规定军人、武警,标准时间因临时出差、探亲访友、旅游等暂时居住在本普查小区的人不在本普查小区登记。居无定所的人,只要2010年3月19日晚住在属于本普查小区的地界,就在本普查小区登记。三、登记时间及方式——何时填写普查表?(一)登记时间(二)登记方式(三)登记步骤(一)登记时间•普查试点登记工作的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3月26日•注意:3月26日(包括26日)以前登记工作必须完成。登记时间与试点标准时间的区别。(二)登记方式•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必须严格按照《普查表填写说明》的规定,对普查表中的各个项目进行询问,并根据申报人的回答填写普查表。(三)登记步骤准备登记资料、用品安排登记时间和顺序入户登记核实、记录《普查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普查表登记用品逐户顺序进行每登记一户,应在《户主姓名底册》中做好标记,避免重登或漏登。注意•登记普查表短表的户和登记普查表长表的户不许交换。•若出现境外人员和大陆居民混合居住的户,应分别进行登记,境外人员登记境外人员普查表,大陆居民登记普查表短表或长表,两种表使用同一个户编号。•对经反复核实确实无法落实到普查小区的户籍人口,普查指导员负责组织登记,填写普查表短表。四、试点用表的填写方法——如何填写普查表?(一)填表工具(二)填表顺序(三)填写单位(四)填写方式(五)改错方法(一)填表工具•黑色签字笔填写。–禁止使用钢笔、铅笔和圆珠笔。•注意:–不得使用橡皮涂擦,严禁使用涂改液或贴条。签字笔尖要保持圆润、书写流畅,防止晕染、划破或戳破普查表。(二)填表顺序第一步填写本户地址;第二步填写户记录;第三步填写人记录,人记录应先填写户主;第四步认真核对填报项目并签字。注意:填写普查表时必须按申报人的回答逐项填写。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全表审核!•人记录的填写顺序–人记录从上至下顺序填写(第一人、第二人……)–按人填报的项目从左至右顺序填写(R1、R2……)两个约束条件:跳填项限填项(年龄、性别)第一人第二人第三人按人填报的项目人记录死亡时满15周岁的人登记的项目S8.婚姻状况•圈填死亡人口死亡时的婚姻状况。•具体填写要求与普查表长表R23相同。注意•为了保证死亡人口的登记质量,普查员在入户普查登记时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登记死亡人口时,一般以死亡人口死亡前的经常居住地为其登记地,而不以死亡发生时的地点(如医院等)为登记地。2.本户常住人口中有死亡的,不论其与该户有无亲属关系,都应该作为该户的死亡人口予以登记。3.对于无法确定死亡人口经常居住地,或普查登记时与死亡人口的经常居住地联系不上的,如孤寡老人、流动人口死亡的,一律在死亡发生地登记。4.普查员不要忘记给全户死亡户填写普查表短表,户编号填写“999”。除填写“H1.户编号”外,只填写“H4_2.2009.3.20-2010.3.19死亡人口”,其他户记录和人记录项目均不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