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普陀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8月)一、方案的总体框架二、方案的基本规定三、方案的主要特点主要内容一、方案的总体框架(一)方案的基本内容(二)方案的技术文件(三)人口普查总体工作安排(四)组织实施办法(一)方案的基本内容(九章54条)人口普查的基本原则(总则)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对象和内容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招聘和培训人口普查登记前的现场准备工作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人口普查数据的汇总、发布和管理人口普查的质量控制其他5(二)方案的技术文件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制定的相关的实施办法•为了落实方案中各项工作•对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对各环节、各项工作的全面实施进行技术上的规范和统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户口整顿方案宣传工作方案11个工作细则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各种标准和分类6技术文件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细则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地图绘制工作细则各阶段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细则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细则普查表包装、运送和管理工作细则专项编码工作细则快速汇总工作细则长表抽样工作细则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普查登记工作细则登记复查工作细则摸底工作细则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任和培训工作细则(三)人口普查总体工作安排人口普查的总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1.准备阶段2.登记复查阶段3.数据整理和发布阶段9•组建各级领导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出台相关政策•选调普查员并进行培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好物资准备•制定工作流程•制定普查方案•划分普查区•户口整顿•摸底准备工作2008-2010.10.31•入户登记•复查•事后质量抽查登记复查2010.11.1-11.25•编码、录入审核、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发布详细汇总数据•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库•完善人口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和研究数据整理和发布2010.11.26-2012组织保障技术保障(四)组织实施办法•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地方各级普查办公室职责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全国普查方案,贯彻国家方案不走样•结合本地实际,对国家方案的基本要求、工作步骤和工作细节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部署工作•协调工作:各部门•落实各项政策•落实经费,物资保障•明确和细化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工作部署•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好普查登记等技术业务工作•组织做好数据处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地方各级普查办公室主要职责县级及以下普查办公室主要职责在上述基础上,还要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人员的选调和培训•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户口整顿•组织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组织普查员进行摸底•现场登记的组织和实施•组织进行快速汇总过录•对各阶段的主要汇总数据进行审核和评估•组织进行编码和数据录入•做好资料的保密、包装和移交工作13二、方案的基本规定(1)(一)普查对象(二)普查登记原则(三)普查标准时点(四)普查的主要内容和表式(五)普查登记方式(六)普查的各类标准(七)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八)户口整顿(九)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使用(十)两员选调和培训14二、方案的基本规定(2)(十一)摸底工作(十二)长表抽样(十三)登记复查(十四)快速汇总(十五)非专项编码(十六)专项编码(十七)数据处理方式和模式(十八)数据发布(十九)各类报表的报送方式和时间(二十)主要物资准备15•人口普查的主要目标为准确计算一个国家在某个时点的人口数提供可靠的依据。•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被普查登记的人。即什么样的人被普查登记。(一)普查对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对象•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与历次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无论是大陆常住人口、港澳台侨人员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属于人口普查对象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包括驻外领事馆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外派劳务人员等,属于人口普查对象已经在境外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属于人口普查对象来华出差、旅游等在中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不包括在人口普查对象范围内1、什么是普查登记原则•人口普查的登记原则就是明确每个人应在哪里进行普查登记•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登记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二)普查登记原则2、为什么要界定普查登记原则•明确规定人口的登记地•保证每个人都被普查登记•保证不被重复登记•确保人口总数准确•准确反映人口的地区分布•准确反映人口的其他结构特征3、确定普查登记原则的考虑因素•保证普查总人口的不重不漏•便于普查员掌握和现场操作•便于普查项目的申报•反映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考虑现行的人口管理方式•便于资料的使用•考虑人力、物力、财力的承受能力国际上通常的做法•常住人口•现有人口•法定人口•服务人口•日间人口•夜间人口4、我国历次人口普查登记原则的界定年份登记原则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常住地第二次人口普查1964户籍登记地第三次人口普查1982常住地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常住地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常住地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现住地•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5、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原则•人口普查对象具体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普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包括以下两部分人:2010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人(不管此人户口在哪、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户口在本普查小区,2010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人(不管离开本小区多长时间)人在户不在人在户在人不在户在人不在户不在•以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判断:•不是普查对象•户籍人户分离人口或外来人口现场登记要领•操作:先问现有人口,即标准时点居住人口;再问户籍人口中外出的人员,问清楚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难点:人户分离人口、外来人口。•重点:出生人口、死亡人口。6、普查登记原则改进的目的•保证普查对象在现住地如实进行登记,不因居住时间短可以不登记而回避调查。•减少普查员对于常住人口的判断,见人就登,简化普查员的操作。•在户口登记地登记相应信息,也可以检验流动人口登记的完整性,从而保证流动人口登记的质量。7、数据使用•得到常住人口、户籍人口、现有人口数据;•全国公报,发布全国人口总量、结构、各省常住人口数;各省公报,公布各省常住人口数量和结构、各地市常住人口数;•汇总资料,全国人口汇总数据各省常住人口数据外籍人员不计入常住人口(三)普查标准时点29什么是普查的标准时点?•“标准时点”就是规定一个统一的时间点,无论调查员入户登记是哪一天,调查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这样的时间点就是人口调查所说的“标准时点”。人口普查为什么要规定统一的标准时点?•不重不漏:人口的数量、人口的各种特征是不断变化的,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时点,人口调查登记结果就不能保证•反映某一时间点人口特征标准时间与入户登记时间是有差异的询问的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人口状况2010年1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人2010年11月1日零时以后死亡的人2010年11月1日零时以后发生迁移的人(四)普查的表式和主要内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普查表短表90%的户基本状况境外人员普查表年龄、性别国籍、来华原因来华时间就业状况死亡人口调查表普查前一年死亡人口年龄、性别、民族、教育状况普查表长表10%的户基本状况、迁移经济活动、婚姻、生育健康、住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的特点•光电录入,OCR识别•增加汉字识别:姓名、民族、普查时点居住地、户口登记地、出生地、五年前常住地•短表减少了专项编码的环节定位框预填区预填区预填区数字框汉字框38(五)普查登记方式•普查员入户当面询问,当场填报派员送表,住户自填试验结果:•方式:调查员摸底时征求意见,对选择自填的户发表;5天后调查员入户收表;•自填比例:25.75%的户选择自填,青年人户多;•重新入户率:反复催促,全部回收,回收表中需重新入户的占72.46%。392010年各国人口普查登记方式多元化•派调查员入户登记的方式,是各国人口普查传统的、普遍使用的登记方式,人力、物力、财力花费大,群众配合程度越来越低。•新一轮的人口普查,新加坡、韩国、美国、澳大利亚、泰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准备尝试通过互联网、邮寄、电话访问和派员入户登记相结合的登记方式。•互联网、邮寄、电话访问,都要求有一套完整的地址清单,以准确记录哪些住户完成了调查,哪些住户没有完成调查。•派普查员入户登记还是保证每个人被登记的必需的办法。特殊人口的登记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汇总。在军队各类单位服务的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人口普查机构负责普查。4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各类单位服务的职工、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武警部队营院内的,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人口普查机构负责普查。42•驻外外交机构人员、驻港澳机构人员、其他各驻外机构人员以及派往境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无论是否取得长期居留证(绿卡),均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出国人员如果已经加入外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已不再是中国公民,则不是普查对象。43•依法被判处徒刑、劳动教养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不在看守所、拘留所登记,而视其在家中,在原住户内进行普查登记。•强制戒毒所、安康医院内的强制戒毒人员、强制治疗精神病人的普查登记工作由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负责。44本市户籍人口人户分离的登记方法对于同一普查区内或同一普查小区内的人户分离人口,按其所实际居住的地方进行登记,户口所在的地方不再登记。对于居住地不唯一的外来人口,根据普查登记原则,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其他地方不再登记。对于有两处及两处以上常来常往居住地的本市户籍人口,如果户口登记地与其某处居住地一致,则在其户口登记地进行普查登记,其他居住地不再普查登记;如果户口登记地与其所有居住地都不一致,则在相对居住时间较多的经常居住地进行普查登记,在户口登记地登记相应信息,在其他居住地不进行普查登记。例:某人有3处居所,户口在1居所,平时主要居住在2、3两处,则在2、3两处居所中选择居住时间较长一处进行普查登记,1处居所地登记相应户口登记信息。对于整群空挂户(如:海员集体户)、拆迁后户籍保留在原地以及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户口,在其户口管辖地派出所或所在居(村)委会地区,根据户数和人数规模大小,相应合入所在普查小区登记,或专门开列一个或若干个普查小区集中进行《普查表短表》登记。对于普查标准时点临时短期外出旅游、出差、开会、探亲或住院等被调查者,一律在其原常住地进行普查登记。其在普查标准时点所居住的本市其他地方一律不登记。居住在宾馆、饭店等地区人口的登记办法在普查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