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及楚简所见彭氏家族人物考张丹(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湖北武汉430072)【内容提要】关于楚国彭氏家族,过去学界未有太多关注。近年来,南阳市区发现了楚申县彭氏家族墓区,为我们提供了新的线索和思路。彭氏家族是春秋时期南阳地区非常显赫的一个家族。我们认为,《左传》等传世文献及楚简等出土文献中的相关彭氏人物,应该被纳入到南阳所发现的楚申县彭氏家族范围内。春秋时彭氏家族居于楚国上层政权中,而战国时彭氏在楚政权中的重要性较春秋时已明显下降。【关键词】《左传》;楚简;楚国;彭氏家族。【作者简介】张丹,武汉大学历史学院中国古代史2009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先秦两汉史。关于楚国彭氏家族,《左传》等传世文献及楚简等出土文献中虽有涉及,但并未引起学界的重视。近年来,南阳市区发现了楚申县彭氏家族墓区,出土了大量彭氏贵族的有铭铜器,相关简报据此判断,彭氏家族是春秋时期南阳地区非常显赫的一个家族。[1]我们认为,这个结论非常正确,同时,《左传》及楚简中的相关彭氏人物,也应该被纳入到南阳地区所发现的这个楚申县彭氏家族范围内。前言:南阳发现的楚申县彭氏家族见于南阳彭氏家族墓所出铜器铭文中的彭氏人物,按年代早晚排列为:彭宇、彭无所、彭射、彭子寿、彭启。其中,彭宇和彭子寿为申公。由于资料有限,本文不对这些人物展开讨论。另外因为下文会涉及到申县彭氏家族的一些信息,故此处需要对彭氏家族墓的情况做一些简要说明。彭氏家族墓在南阳市宛城区八一路两侧,从1974年到2008年,考古工作者在这里先后多次进行勘察和发掘,共发现彭氏家族墓的墓葬8座,已发掘了7座。这些被发现的彭氏家族墓葬分别是:彭宇墓(西关煤场古墓)、彭无所墓(物资城M1)、彭射墓(名门华府小区M38)、彭射夫人墓(名门华府小区M35)、彭子寿墓[2]、彭子寿夫人墓(名门华府小区M44)、彭启墓(名门华府小区M1)、彭启夫人墓(名门华府小区M2),其中,彭子寿夫人墓因被压在建筑物下,未发掘。七座已发掘的墓葬,有些资料已经正式公布,如彭宇墓、彭无所墓、彭射墓[3];有些资料没有正式公布,但在其他一些报道中有所表述,如彭子寿墓、彭子寿夫人墓、彭启墓、彭启夫人墓[4]。因为这些墓葬是在不同时段、不同地点发掘的,导致学界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里是一处彭氏家族的墓地。又因地处市区,被不同的建筑物分隔,故墓葬编号不统一,但实际上这些墓葬属于同一个家族的墓区。这批墓地的规格为楚国大夫级贵族。保存较好的六座贵族墓中有四座出土五鼎四簋,一棺两椁,两座为三鼎两簋。其中,“彭启”墓中不但出土了一套完整的青铜礼器,而且还随葬有一套制作精美的编钟、编磬以及殉人、车马坑等,这均表明他的身份地位相对较高。这批墓的墓主人用“五鼎四簋”、“三鼎两簋”是符合当时的礼制的,并且与他们身份地位相符合。[5]目前发现的这八座墓,均为春秋时期楚国贵族墓,分布于前后五排之中,自北向南按年代顺序一字排开。目前已知彭氏家族墓地有五代人。其中,时代最早的是彭宇墓,在墓地的最北边,最晚的是彭启,在最南边(彭氏家族墓葬具体分布见图1)。图1南阳楚彭氏家族墓分布示意图[6]一、《左传》所见彭氏家族人物考见于《左传》的彭氏家族人物,有彭仲爽、彭名和彭生。1、彭仲爽见于《左传·哀公十七年》:子榖曰:“……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陈、蔡,封畛于汝……”其意为:楚文王任申国的俘虏彭仲爽为令尹,其后,灭申、息以为县,使陈、蔡二国来朝,开拓楚之封疆至于汝水。这里,有一个问题——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实行“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的贵族政治体制,在官职的任用上,基本原则是任人唯亲,楚文王怎么会任命一个异国的俘虏为令尹呢?楚国职官中,以“令尹”为最尊贵,其地位仅次于楚王。楚国令尹绝大多数出身于王族。清人顾栋高在其《春秋大事表·春秋楚令尹论》就春秋楚令尹论断说:“楚以令尹当国执政,而自子文之后,若敖氏、成氏、蔿氏、阳氏,皆公族子孙,世相传授,绝不闻以异姓为之。”并在《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官制表》中指出,“楚令尹见于《左传》者二十有八人,唯仲爽为申俘,余皆王族也。”可以看到,彭仲爽任楚国令尹,是春秋时期楚国的一个孤例。彭仲爽是春秋时期楚国唯一的异姓令尹。是什么样的原因,什么样的背景,能让文王任命他为令尹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提到另外一个人物:申公彭宇。申公彭宇,史籍无载,见于“申公彭宇”簠铭文,器共两件,簠底和覆盖都有铭文,其释文为:唯正十又一月辛子申公彭宇自作淄簠,其眉寿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止(器铭)。唯正十又一月辛子申公彭宇自作淄簠,其眉寿无疆,永宝用止(盖铭)。铭文中的“申公”,申指楚国申县,公指县公。申公即楚申县县尹。《左传·庄公三十年》载:“秋,申公斗班杀子元。”杨伯峻注:“申,楚县。楚子自称王,称其县尹为公。”申县,乃楚文王灭申国以为县也。《左传·隐公元年》载:“初,郑武公娶于申。”杨伯峻注:“申,国名,伯夷之后,姜姓,后为楚所灭。故城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庄六年传载‘楚文王伐申’,哀公十七年传又云‘实县申、息’,则鲁庄之时申已为楚灭。”可知乃楚文王灭申为县也。故学者多认为文王灭申为县是在“伐申”之年或稍后几年内。如清儒顾栋高即在《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疆域表·楚疆域论》中有言曰:“余读《春秋》,至庄公六年楚文王灭申,未尝不废书而叹也。”今人何浩先生则认为是在鲁庄公七年至鲁庄公十年期间(楚文王三年至楚文王六年)。[7]徐少华先生意见同何浩先生[8]。楚文王二年至六年期间,楚灭申为县,但不见关于其时的申公的记载。彭宇为县公,彭为氏,宇是名。彭宇应该是申县的第一任县公。“申公”第一次见史籍记载在楚成王八年,《左传·庄公三十年》有“申公斗班”,而文王时已灭申为县,文王时的申公会是谁呢?结合彭宇墓的时代,“春秋早期,最迟也不会晚于春秋中期,”[9]以及《左传》中的记载,成王、庄王时的申公都有明确记载,则彭宇应为文王时的申公,也即第一任申公。这里,又有一个问题:不仅见于史籍的令尹,多为楚公族;见于史籍的申公,也大多由楚之公族、王子担任。“申俘”彭仲爽与彭宇二人同任职于文王时代,说明:第一、楚国灭申是在任彭仲爽为令尹之后,且第一任县公为彭宇,则彭仲爽与彭宇同氏当非巧合,二人应属于同一个家族;第二、彭仲爽与彭宇的时代相差应该不会太远,因为在申灭之前仲爽已被文王重用,故仲爽的年代可能稍早于彭宇。在实行“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举不失德”的楚国,文王能够任命“申俘”彭仲爽为令尹,必有更深层次的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原因。文王以仲爽为令尹后,即灭申以为县,且任彭宇为第一任申公。申国地理位置险要,“割周楚之丰壤,跨荆豫而为疆”[10],“南蔽荆、襄,北控汝、洛。当春秋时,已为要地。”[11]在当时的条件下,文王不可能任命一个毫无社会根基和社会影响力的异姓俘虏为令尹,更不可能任命一个毫无社会根基和社会影响力的异姓人氏为申县的第一任申公。这表明,彭仲爽与彭宇应该属于同一个家族——彭氏家族,而在楚国灭申之前,彭氏家族已经是申国非常显赫的一个家族了。大概是彭氏家族对楚能顺利灭申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楚国才会重用故申国的彭氏家族来巩固楚国在申县的统治。我们将彭仲爽纳入南阳所发现的申县彭氏家族的范畴,是基于前文所提到的“彭仲爽”从“申俘”到“楚令尹”到“实县申、息”的转变,以及“彭宇”为第一任申公的史实。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楚令尹表》中,列楚国令尹,第一位是斗祁,第二位是彭仲爽,第三位是子元。斗祁见传在《左传·庄公四年》,即楚武王五十一年,“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营军临随。”子元见传在《庄公·二十八年》,即楚成王六年,“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据此推测,彭仲爽的时代大概在武王十一年到成王三十二年之间。2、彭名《左传》中彭名数见。《左传·宣公十二年》,晋楚邲之战,“彭名御左广,屈荡为右。乙卯,王乘左广以逐赵旃。”时为楚庄王十七年。《左传·成公二年》,楚师侵卫,“悉师,王卒尽行。彭名御戎,蔡景公为左,许灵公为右。”时为楚共王二年。《左传·成公十六年》,晋楚鄢陵之战,“彭名御楚共王,潘党为右。”时为楚共王十六年。《左传·襄公四年》,“夏,楚彭名侵陈。”时为楚共王二十二年。“御”,驾驶车马。杜注:“楚王更迭载之,故各有御、右。”“御左广”、“御戎”,皆指彭名驾驭楚王之亲兵戎车。《左传·宣公十二年》:“先大夫子犯有言曰:‘……其君之戎分为二广,广有一卒,卒偏之两。右广初驾,数及日中,左则受之,以至于昏……’”杨伯峻注:其君之戎谓楚王之亲兵戎车也。句谓楚王亲兵分为左右两部,每部皆名曰广。从这条记载我们可以看出,楚王的战车分为左、右两广,每广有战车一卒三十辆,每卒又分左、右两偏,右广先套车,计算时间,等到中午时分,左广就接替它,一直到晚上。在战争中,“御”的位置十分重要。“御”甚至能决定被御者的生命。《史记·陈涉世家》载,“腊月,陈王之汝阴,还至下城父,其御庄贾杀以降秦。”能够在庄王、共王两代,都担任王御,可见楚王对彭名的信任。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楚庄王、楚共王两代,彭名都参与楚国的重大军事活动,且其参与的军事活动都是发生在中原地带。前文已经提到,彭仲爽为令尹时,拓展楚国的疆域到了汝水领域。这就说明,彭氏的活动范围已经深入到了中原地区的中心地带。从彭名的活动范围来看,他应该也属于申县的彭氏家族。正因他出自申县彭氏,熟知中原形势,且其家族成员世代为楚之大夫,为楚王所信赖,故彭名才能参与这些重要的军事活动。彭名的生活年代大概在楚穆王九年——楚灵王二年之间。3、彭生仅见于《左传·昭公四年》。“(申之会,楚灵王始合诸侯),秋七月,楚子以诸侯伐吴……使屈申围朱方,克之……遂以诸侯灭赖……迁赖于鄢。楚子欲迁许于赖,使斗韦龟与公子弃疾城之而还。……冬……东国水,不可以城。彭生罢赖之师。”时为楚灵王三年。这段话的大意是,楚灵王灭掉赖国后,要把赖国迁到鄢地,而把许国迁移到赖国境内,派斗韦龟和公子弃疾去为许国筑城,完毕后再回国。到了冬天,东部地区发生水灾,不能筑城,彭生便停止了赖地军队的筑城任务。杜注:“彭生,楚大夫,罢斗韦龟城赖之师。”楚灵王派两个人城赖,一为楚公族,一为公子,彭生能对这二人下命令,罢城赖之师,说明他是有相当大的地位和权力的。灵王在申会见诸侯,申即南阳,赖在今湖北随县稍东而北,申之会时楚灵王派出军队城赖,城赖之师很有可能就是距赖较近的,楚国常用的申、息之师。春秋时,申县是楚国重要的兵源地之一,且申师是楚国军队中比较善战的一支,楚国出师、戍守常用申、息之师为先驱。《左传·成公六年》:(楚伐郑),晋栾书救郑,与楚师遭于绕角。楚师还,晋师遂侵蔡。楚公子申、公子成以申、息之师救蔡,御诸桑隧。《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楚斗克、屈御寇以申、息之师戍商密……”《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僖)公以楚师伐齐,取榖……置桓公子雍于榖,易牙奉之以为鲁援。楚申公叔侯戍之。”彭生能罢城赖之师的筑城任务,大概是楚国统筹管理工事类的中央职官,从这件事发生的地理范围看,彭生应该也属于申县的彭氏家族。彭生活动的时间大概在楚共王十三年——楚昭王十八年之间。(二)、战国楚简中的彭氏家族人物考战国楚简中的彭氏人物,有彭定、彭怿,分别见于新蔡简和包山简。1、彭定主要见于新蔡葛陵一号墓楚简,有关释文如下:[之月己巳]之日,公子命彭定以少(小)尨为(新蔡葛陵简甲133)之月乙亥之日零,彭定以驳为君卒岁贞,占(新蔡葛陵简乙四46)癸丑之日,彭定以小尨为(新蔡葛陵简甲三172、乙三19)丑之日,彭定以小尨为(新蔡葛陵简乙三38)王徙于鄩郢之岁夏之月癸亥之日,彭定以小尨(新蔡葛陵简甲三204)卯之日,彭(零108)定以驳。(新蔡葛陵简零108、甲三157)之日,公子虩命彭定以小尨为君贞。(新蔡葛陵简甲二5)彭定之说。(新蔡葛陵简乙二30)是日彭定习之以鸣。(新蔡葛陵简甲三41)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到,彭定主要从事一些占卜活动,主要是占卜“君”的吉凶。君是指平夜君。新蔡葛陵1号楚墓的年代在战国中期前后,墓主人是楚国封君平夜君成。“王徙于鄩郢之岁”为墓主平夜君成的卒年,可据前述及简中历日推定为公元前377年。当楚肃王四年,彭定大概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