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更新和行业动态(2009-3-3)一、CPSIA最新豁免条款二、CPSIA对书本的要求三、CPSC同意某些产品认证和检测延迟一年的新规定四、CPSIA对可接触和不可接触部件的补充五、欧盟09年元月份进口产品的通报分析六、瑞典最新环保法规七、欧盟SVHC物质可能增至数百种一、CPSIA中某些儿童电子设备的豁免(一)2009年2月6日CPSC委员会投票一致通过(2:0)无改变的撤销09年1月15日公布刊登在FR上的对某些电子设备豁免的草案,并且通过无改变的公布关于电子设备的最终法案。最终法规公布了某些在技术上无法达到CPSIA要求限制的某些电子电器设备的豁免,法规在2月10日生效。CPSIA中某些儿童电子设备的豁免(二)1.阴极射线管、电子部件和荧光管的玻璃内的铅含量;2.钢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达0.35%;3.铝合金中铅含量达0.4%;4.铜合金中的铅含量达4%;5.含铅的青铜轴承外壳和衬套中的铅;6.顺应针联接系统中使用的铅;7.光学玻璃及滤光玻璃中所用的铅;8.等离子显示屏和表面传导式电子发射显示器构件中的氧化铅,特别是玻璃前后绝缘层、总线电极、黑条(彩色显像管)、寻址电极、阻挡层肋柱、密封玻璃料,以及封装玻璃、环状玻璃、印墨中;9.紫光灯/黑光灯(或叫蓝黑灯)的玻璃壳中的氧化铅。二、CPSIA对书本的要求一般的图书的使用和销售对象是所有年龄段人群而不是主要针对12岁以下儿童,因此那些书本不需要符合CPSIA对铅的限制要求并且不需要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证明。但是一些书本其主要销售对象和使用人群是12岁以下儿童的,那么就属于CPSIA定义的儿童产品,需要符合相关的限制要求。针对儿童的书本的几点说明:(一)第一,这类书本属于儿童产品应该符合CPSIA对铅的限制要求,但是书本中的油墨是不能当做涂层的,因为墨水书写后在纸上或厚纸板上变成他们的一部分,因而针对儿童图书中的油墨也需要评估其总铅的含量而不是根据CFR1303评估其涂层中的铅。第二,邻苯二甲酸盐指令不适用于这些书本,因为这些书本是属于儿童产品,但是不供儿童玩耍的。一些特殊的书本,比如供在浴室使用的书本,因为他同时具备的玩耍的功能,因此,是必须符合邻苯二甲酸盐限制要求的,这些图书不需要符合对可放入口中儿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制要求,因为书本本身要求是不能放入口中的。随书附赠的玩具必须符合邻苯二甲酸盐限制要求。针对儿童的书本的几点说明(二)第三,一般书本针对所有年龄断人群设计的图书是不需要符合ASTMF-963的限制要求第四,儿童图书、卡带、CD、印刷品、海报和其他儿童教育相关的印刷品属于CPSIA定义的儿童产品,需要符合CPSIA对铅的限制要求(包括油漆涂层和总铅含量),对于和基材成为一体的物质比如塑料中的染料、一些材料的黏合剂、电镀层和陶瓷釉都不属于涂层,然而这些产品仍然要求符合对儿童产品总铅含量的限制要求。CSPIA特别指出,对儿童产品,任何涂层、镀层是不能认为是保护儿童不与接触的有效措施。三、CPSC同意某些产品认证和检测延迟一年的新规定CPSC委员会一致通过某些儿童产品的测试认证暂时延迟1年执行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2009年2月10日生效的对儿童产品中总铅限制要求(600ppm)、邻苯的限制要求(1000ppm)、以及强制性的玩具标准要求,至2010年2月10日经过委员会的重新表决后再执行该要求。该延迟决议将使儿童产品的生产商及进口商(大型或小型)无需对这些新的要求进行检测或认证,但仍需要满足铅和邻苯二甲酸盐限制要求、玩具强制性标准和其他要求。延迟决议不适用于:a.四项儿童产品的第三方测试和认证要求:1.2008年12月21日后制造的铅涂料和其他表面涂层的生效禁令;2.对2009年1月20日后制造的全尺寸和非全尺寸婴儿床和奶嘴的限制要求;3.对2009年2月15日后制造的小部件的限制要求;4.2009年3月23日后制造的儿童首饰金属部件中铅含量限令。b.2009年4月13日后制造的全地形车认证要求;c.CPSIA预先制定的如下产品测试和认证要求,包括:自动住宅车库门开启用具、自行车头盔、金属蜡烛芯、割草机、打火机、床垫和d.游泳池滑道等安全条例.延迟的要求:延迟决议将为需符合CPSIA下检测和认证要求的手工业者、儿童服装制造商和玩具制造商提供了暂时性及有限制的缓解,其无需出具产品检测的证书直至委员会的推迟决议结束。但是对于上述这些产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的限量。四、CPSIA规定的可接触和不可接触部件CPSIA在101(b)(2)中阐明铅限制要求不适用于儿童不可接触的部件。即儿童产品中铅的限制(600、300、100PPM)101(b)(2)(B)要求委员会公布指导性文件以判定那些小部件和分类是属于不可接触的。1.美国联邦法规法典第16章第1500.48至1500.49节所述的尖点或利边测试器,将用于评估儿童产品的含铅零部件是否容易接触。假若有关零部件不能被测试器的任何一部分接触,则被视为接触不到。2.美国联邦法规法典第16章第1500.50至1500.53节所列的使用及滥用测试(不包括第1500.51(c)节及1500.52(c)节的咬力测试),将用于评估儿童在正常及可合理预见使用或滥用儿童产品下,是否容易接触到产品的含铅零部件。有关测试针对3个年龄组别的儿童,分别为18个月或以下、18个月以上至36个月或以下、以及36个月以上至96个月或以下。3.美国联邦法规法典第16章第1500.50至1500.53节所列的使用及滥用测试(不包括第1500.51(c)节及1500.52(c)节的咬力测试)专为37至96个月儿童而设,将用于评估12岁或以下儿童在正常及可合理预见使用或滥用儿童产品下,是否容易接触到产品的含铅零部件。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提出下列程序,以裁定儿童产品的零部件是否接触不到说明:8岁以上儿童采用年幼儿童一般不晓的方法或知识,包括使用工具,蓄意拆开或毁坏产品,并不是评估产品的含铅零部件是否容易接触时的考虑因素。在101(b)(3)中阐明包括涂层或者电镀层这些均不能看做是有效保护不可接触的部件。五、欧盟最新动态2009年1月RAPEX对中国产品通报情况分析2009年1月欧盟非食品类产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共发布预警通报179次,针对中国产品的通报100次,占比55.8%。通报的产品包括玩具、服装、电器、仿食物物品、化妆品、厨具、儿童用品等,居首位的产品是玩具(44次),其次是服装(17次),电器(13次),仿食物物品(5次)化装品(5次)。2009年1月RAPEX对中国产品通报情况分析各类产品通报次数见图具体原因如下:(1)玩具类产品:小附件导致的窒息(14次),塑料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如DINP、DEHP、DBP的超标(18次),噪音(4次);(2)服装类产品:儿童上衣束带或绳索的设计不符合要求(11次),化学品超标(2次),小附件导致的窒息(3次);(3)电器类产品:触电风险(13次),其中8次是灯具存在触电风险,不符合EN60598的要求;(4)化妆品类产品:5次通报全部是铅超标;(5)厨具类产品:使用了石棉材料(3次);(6)儿童用品和仿食物物品:小附件导致的窒息(7次)。六、瑞典最新法规将于2009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汞的使用2009年1月15日,瑞典政府达成一项决议,将全面禁止汞和含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此禁令将于2009年6月1日开始生效。根据规定,瑞典将禁止销售和出口含汞的产品。已经付诸使用的含汞产品不在限制之列。这项法令一经实施,牙齿护理、化学分析和氯碱工业将必须寻求其它替代技术,以取代目前汞的使用。为与欧盟已订立的法规达成一致,瑞典的汞禁令豁免了某些产品,如灯源、电池、汽车和其它电子电气产品等。瑞典化学署(KemI)还为某些产品提供了“有限期”的豁免,包括分析用化学品、某些仪器和设备,以及某些汞合金的使用。另外,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获得瑞典化学署的豁免。从1990年起,瑞典已经禁止生产和使用含汞的温度计、量测设备和某些电子零件。根据新的欧盟法规(Regulation(EC)No1102/2008),欧盟成员国已经达成决议,将来不再向欧盟以外的国家出口液体汞、某些汞化合物和混合物。这项法规将于2011年3月15日起生效。七、欧盟指令把数百种新物质列为危险物质(SVHC)2009年1月16日,委员会指令2009/2/EC公布。这是危险物质的分类、包装、标示框架指令Directive67/578/EEC,自公布以来的第31次改编。这一次的修改和统一了600多个物质的欧盟分类和标签的要求。自1967年指令的首次发布以来,已经修改制定了很多次,毫无疑问的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进步,鉴定出了越来越多的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物质。新的一次改编把200多种化学物质定义为CMR,即致癌性,诱变性(导致遗传基因受损的),和生殖毒性(不利于人类繁殖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