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法规名称颁布日期/颁布部门符合情况对应程序文件鉴定人1人类环境宣言1972年6月16日符合能源资源管理办法2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9年12月30日对中国生效符合3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1992年6月14日符合1982年12月4日能源资源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废弃物管理办法198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采取措施,有计划有控制地逐步消减各地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文参考符合环境监督实施管理程序/水污染防治办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尘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申报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和设备;采取除尘措施控制粉尘排放;逐步减少含铅汽油的使用;2000年4月29日发布,自2000年9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今第二十二号符合环境7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所有大、中、小型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要提高技术起点,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中,必须确保有关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投资。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必须确保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1996年9月12日符合排污单位必须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随意停止或闲置环境保护设施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正常运行,并依法予以处罚。6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淘汰战略:自2002年1月1日起哈龙的年生产和消费量冻结在1995年至1997三年的平均水平上;自2005年1月1日起哈龙的生产和消费量削减50%;自2010年1月1日起停止哈龙的生产和消费。1999年1月6日符合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权检举和控告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符合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度;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设产"制度;执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缴纳超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限期治理严重污染项目;禁止引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技术和设备;接受环保部门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不能转移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违反本法规定,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责令停业、关闭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单位;对直接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可赔偿损失;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优先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单位如实反应情况,提供资料,接受现场检查;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业、渔业等资源破坏的,承担法律责任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破坏自然资源;符合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要求一览表日期:2008.10.10细则/标准/条款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物控制、限制、消减或禁止使用可能破坏臭氧层的物质和产品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不划分环境保护范围第1页,共16页NO.法规名称颁布日期/颁布部门符合情况对应程序文件鉴定人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要求一览表日期:2008.10.10细则/标准/条款2005年4月1日1997年3月1日1988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15节约用电管理办法2001.1.8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符合能源资源控制管理程序1997年7月1日符合废弃物管理程序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方能投入生产或使用;符合废水,废气,噪音管理程序第十一条电力用户应当根据本办法的有关条款,积极采取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环境允许的节约用电措施,制定节约用电规划和降耗目标,做好节约用电工作。16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回收渠道。4、发挥个体和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作用进行回收。1999.01.011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合理使用资源,对落后的耗能较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符合能源资源控制管理程序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他人使用;禁止引进境外落后的用能技术、设备和材料;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符合消防安全管理程序第十四条企业单位应当履行其消防安全职责;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保护和改善水质;任何单位和个人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符合能源资源管理程序1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限期治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噪声污染源;符合环境监督实施管理程序对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排放工业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申报噪声污染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措施;禁止在噪声敏感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全国人大常委会符合废弃物处理办法第四十条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四十一条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符合环境监督实施管理程序/水污染防治办法第2页,共16页NO.法规名称颁布日期/颁布部门符合情况对应程序文件鉴定人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要求一览表日期:2008.10.10细则/标准/条款国家环境保护局1982年2月5日国务院符合环境管理方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并送达后,被处罚人应当按《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第二十六条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1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执上注明听证要求,或者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第四十一条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第四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1999年7月8日20广东省环境保护案件查处办法第二十三条环保部门在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和使用、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被处罚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被处罚人要求听证的,环保部门应组织听证。被处罚人不承担环保部门组织听证的费用。1998年8月5日符合19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同一排污口含有两种以上有害物质,按收费最高的一种计算;符合环境监督实施管理程序排污费按月或季征收;缴纳排污费,不免其应承担的治理污染、赔偿损害的责任;排污费可列入生产成本;2000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今第284号符合环境监督实施管理程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单位,应登记写明超标原因和限期治理措施;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权要求提供下列资料:污染物排放情况;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仪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验情况;监测分析方法和监测记录;限期治理执行情况;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水污染事故发生四十八小时内必须报告;排污口搬迁和新建均应环保部门批准;对重点污染排放实施总量控制; 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权要求提供下列资料:污染物排放情况;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仪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验情况;监测分析方法和监测记录;限期治理执行情况;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污染事故发生四十八小时内必须报告;污染物排放登记失真的,处以300--3000元罚款;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发放排污许可证;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符合废水,废气,噪音管理程序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第3页,共16页NO.法规名称颁布日期/颁布部门符合情况对应程序文件鉴定人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要求一览表日期:2008.10.10细则/标准/条款1998年1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11人员培训化学品管理程序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4.8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A(参考件)。8.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9.1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10废弃物处理10.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10.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10.3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程序(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第三章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试运行;第十九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2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4.6标志符合11.1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五条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领取《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排放单位终止营业的,应当在终止后一周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交回《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第六条排污单位申报登记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地点、排放方式、噪音源种类、数量和噪声强度、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或者固体废物的储存、利用或处置场所等需作重大改变的,应在变更前十五天,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变更申报手续,征得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填报《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必须在改变后三天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发生重大改变而未履行变更手续的,视为拒报。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