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规与环境执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学校张金智主要话题•一、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三、环境行政执法天地公司年产3000吨造纸项目,未经报批即开工建设投资3000万元兴建县环保局处罚补办环评手续后报批县环保局项目建成,但环保设施未同时建成即投入生产县环保局经现场检查,论证批准环评文件县环保局处罚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因费用达不成协议,不同意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县环保局环境监管失职罪企业厂长破坏环境与资源罪该企业未经处理的废水,污染周围农田,引起群众不满上访要求赔偿县政府与企业厂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理内容。要求其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群众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环保部门县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污染时,未提出改正意见,并下达了征收排污费通知书一、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一)老三项制度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mn2、“三同时”制度3、排污收费制度(二)新五项制度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3、排污许可证制度4、污染集中控制制度5、污染限期治理制度天地公司年产3000万吨造纸项目,未经报批即开工建设投资3000万元兴建县环保局处罚补办环评手续后报批县环保局项目建成,但环保设施未同时建成即投入生产县环保局经现场检查,论证批准环评文件县环保局处罚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因费用达不成协议,不同意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县环保局环境监管失职罪企业厂长破坏环境与资源罪该企业未经处理的废水,污染周围农田,引起群众不满上访要求赔偿县政府与企业厂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理内容。要求其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群众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环保部门县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污染时,未提出改正意见,并下达了征收排污费通知书天地公司年产3000万吨造纸项目,未经报批即开工建设投资3000万元兴建县环保局处罚补办环评手续后报批县环保局项目建成,但环保设施未同时建成即投入生产县环保局经现场检查,论证批准环评文件县环保局处罚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因费用达不成协议,不同意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县环保局环境监管失职罪企业厂长破坏环境与资源罪该企业未经处理的废水,污染周围农田,引起群众不满上访要求赔偿县政府与企业厂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理内容。要求其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群众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环保部门县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污染时,未提出改正意见,并下达了征收排污费通知书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环境法律责任是环境法主体因不履行环境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1、环境行政责任按承担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执法主体所承担的责任和环境行政相对人所承担的责任按行政责任的作用,可分为:制裁性的责任和补救性的责任按照责任的方式,可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2、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因不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而侵害了他人的环境权益所应承担的责任。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a须有危害环境的行为存在b须有环境损害事实存在c有害环境的行为与环境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f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停止侵害b排除危害c消除危险d恢复原状e赔偿损失3、环境刑事责任1997年3月刑法修订(1)破坏环境与资源保护罪(第六章第六节)山西省运城地区天马造纸厂案例g(2)环境监管失职罪(第九章408条)山西阳城案例h沱江案例lk天地公司年产3000万吨造纸项目,未经报批即开工建设投资3000万元兴建县环保局处罚补办环评手续后报批县环保局项目建成,但环保设施未同时建成即投入生产县环保局经现场检查,论证批准环评文件县环保局处罚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因费用达不成协议,不同意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县环保局环境监管失职罪企业厂长破坏环境与资源罪该企业未经处理的废水,污染周围农田,引起群众不满上访要求赔偿县政府与企业厂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理内容。要求其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群众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环保部门县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污染时,未提出改正意见,并下达了征收排污费通知书三、环境行政执法(一)环境行政执法的原则1、依法执法原则2、合理执法原则3、及时、公正执法原则(二)环境执法依据1、宪法a2、环境法律b3、环境行政法规c4、地方性环境法规d5、环境行政规章6、地方环境行政规章e7、其他环境规范性文件(三)环境行政执法的手段1、环境行政许可(1)概念:环境行政许可是指环境行政执法机关根据相对人申请,经审查依法作出准许或不准许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行政决定。包括:颁发许可证和发放审批证明(2)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将对环保部门产生哪些影响?----行政方式将产生重大变化A.公开、公平、便民、廉洁B.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把制度创新放在突出位置C.诚信政府、透明政府、有限政府、便民政府、高效政府D.窗口办理,集中受理、送达,内部机构的运作程序有高的要求E.许可不收费F.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违法需追究•-----监督制约机制明显加强•-----办理期限有了更多的限制•-----救济渠道更加畅通,复议、诉讼的机会增多•-----对执法队伍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申请人的宽容度大大增强•-----审批程序越来越规范•-----追究法律责任更加严格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急需与把关的矛盾•长官意志与有关规定的矛盾•窗口办理问题•政府审批大厅与局内部审批运作问题•办理期限的严格限制•诉讼权和复议权的告知问题•省政府规章中许可事项的效力问题2、环境行政处理决定是指环境执法机关依法针对特定对象所作的具体的、单方面的、能够直接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决定。按包含的执法内容不同,可分为:a排污收费的决定b限期治理的决定排污费的征收程序(一)•排污申报登记(正常申报:每年12月15日前申报下年度排污情况,新项目试生产前3个月内报,建筑施工噪声开工前15日报;变更申报:变更前15日报,紧急变化变更后3日内报;拒报谎报瞒报的处理)•排污申报登记审核与核定(每年元月15日前向排污者反馈审核结果;每月或季末核定实际排污情况并在月、季终了后7日内反馈;排污者有异议可在7日内申请复核,环保部门应在10日内做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排污费的征收程序(二)•排污收费计算•排污费征收与缴纳(1、《排污费缴纳通知单》;2、公告;3、排污者主动缴纳至指定的商业银行,未设银行账户的排污者以现金方式交纳的排污费,由执收的环保部门使用省财政收据收取,并于当日缴指定商业银行;4、对逾期未缴者责令其限期缴纳,经限期仍未缴的,处罚款并报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排污者可在60日内复议、3个月内诉讼,逾期不复议、诉讼,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收取滞纳金每日2‰;5、归档、报告)排污费的减、免、缓缴(一)•《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字[2003]38号)•减、免条件:遇台风、火山爆发、洪水、干旱、地震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者因疫情、火灾、他人破坏等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申请减缴或免缴。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得申请减免。•申请减免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排污费应缴额。•审批权限:减免额<50万元的,市级批;50-500万元,省级批;>500万元省报国批。排污费的减、免、缓缴(二)•减、免办理程序•1、申请程序(30日内)•2、核实程序(30日内)•3、批准程序(30日内)•4、公告程序(每半年公告一次)排污费的减、免、缓缴(三)•缓缴条件:1、由于经营困难处于破产、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2、正在申请减、免以及主管部门正在批复期间。•缓缴时限:不超过3个月,批准后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程序:1、申请(接通知单后7日内);2、审批(接申请后7日内)3、公告(每半年一次)•制裁措施:1、以欺骗手段骗取减、免、缓的,责令补缴,并处1~3罚款。2、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批准减、免、缓的,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行政处分。需注意的几个问题•1、关于加倍收费(水超标;噪声沿边界100m以上有2处以上超标点;限期治理逾期完不成)•2、关于复议诉讼时效(复议60日;诉讼3个月)•3、关于环保等执法部门的责任(应当征收而少征不征排污费;违法批准减、免、缓;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法行为不查处;违反规定乱收费;不执行“收支两条线”)•4、关于排污费征收中的时限限制3、环境行政监督检查指环境执法机关为实现环境管理的职能,对相对人是否遵守环境保护法律和具体行政决定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检查者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并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被检查者必须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允许检查者拍照、摄像、制作笔录等。4、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环境执法机关对违反环境法律规范的公民或组织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业、关闭。固废法规定了“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固体废物的,可以没收非法所得。”大气法规定了禁煤区没收或拆除炉具的处罚。(四)环境行政处罚的管辖1、地域管辖2、级别管辖3、指定管辖4、移送管辖(五)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据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5、鉴定结论6、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六)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1、环境行政处罚要于法有据。a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范围,都是环境保护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b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符合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的要求。c环境行政处罚的适用,在自由裁量范围之内。2、环境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文件本身合法。a制定法律文件的机关合法,具备设立环境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b法律文件是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c法律文件是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3、环境行政处罚的主体合法。a环境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律法规规定有环境行政处罚权的机关。b环境行政处罚的主体没有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4、被处罚的相对人的行为确已构成环境违法。a行为人确实实施了违法行为。b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实施该违法行为的故意或过失。(七)环境行政处罚的程序1、简易程序a条件: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在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内(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处1000元以下)。b程序:i表明执法身份;ii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iii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iv告知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v当场作出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后,依法报其所在的环境保护机关备案。2、一般程序a立案b调查取证c审查并作出决定d告知当事人权利e制作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f送达g执行3、听证程序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程序:a告知当事人将要作出的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同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b当事人决定是否要求听证。c环保部门在听证的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d听证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e环保部门确定主持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持人回避。f当事人亲自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g举行听证。调查人提出当事人违反环保法规的事实、证据、依据和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和质证。h环保案件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听证结束后,继续一般程序中的审查并作出决定的程序。谢谢!•张金智•山东省环境保护学校•0531—88929911•sdshjbhx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