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说明:1.0.1本条文阐明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说明:1.0.2本条文明确了本规范适用的对象。1.0.3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说明:1.0.3本条文说明了本规范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隶属关系,强调了在进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还应执行上述标准的规定。1.0.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中彩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说明:1.0.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涉及较多的工程技术和设备,本规范不可能包括全部的内容。为满足和完善工程的验收标准,规定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风管airduct采用金属、非金属薄板或其他材料制作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管道。2.0.2风道airchannel采用混凝土、砖等建筑材料砌筑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通道。2.0.3通风工程ventilationworks送风、排风、除尘、气力输送以及防、排烟系统工程的统称。2.0.4空调工程airconditioningworks空气调节、空气净化与洁净室空调系统的总称。2.0.5风管配件ductfittings风管系统中的弯管、三通、四通、各类变径及异形管、导流叶片和法兰等。2.0.6风管部件ductaccessory通风、空调风管系统中的各类风口、阀门、排气罩、风帽、检查门和测定孔等。2.0.7咬口seam金属薄板边缘弯曲成一定形状,用于相互固定连接的构造。2.0.8漏风量airleakagerate风管系统中,在某一静压下通过风管本体结构及其接口,单位时间内泄出或渗入的空气体积量。2.0.9系统风管允许漏风量airsystempermissibleleakagerate接风管系统类别所规定平均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的最大允许漏风量。2.0.10测风率airsystemleakageratio空调设备、除尘器等,在工作压力下空气渗入或泄漏量与其额定风量的比值。2.0.11净化空调系统airleaningsystem用于洁净空间的空气调节、空气净化系统。2.0.12漏光检测airleakcheckwithlighting用强光源对风管的咬口、接缝、法兰及其他连接处进行透光检查,确定孔洞、缝隙等渗漏部位及数量的方法。2.0.13整体式制冷设备packagedrefrigeratingunit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系统辅助部件组装在同一机座上,而构成整体形式的制冷设备。2.0.14组装式制冷设备assemblingrefrigeratingunit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辅助设备采用部分集中、部分分开安装形式的制冷设备。2.0.15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designworkingpressure指系统风管总风管处设计的最大的工作压力。2.0.16空气洁净度等级aircleanlinessclass洁净空间单位体积空气中,以大于或等于被考虑粒径的粒子最大浓度限值进行划分的等级标准。2.0.17角件cornerpieces用于金属薄钢板法兰风管四角连接的直角型专用构件。2.0.18风机过滤器单元(FFU、FMU)fanfilter(module)unit由风机箱和高效过滤器等组成的用于洁净空间的单元式送风机组。2.0.19空态as-built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所有动力接通并运行,但无生产设备、材料及人员在场。2.0.20静态at-rest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生产设备已经安装,并按业主及供应商同意的方式运行,但无生产人员。2.0.21动态operational洁净室的设施以规定的方式运行及规定的人员数量在场,生产设备按业主及供应商双方商定的状态下进行工作。2.0.22非金属材料风管nonmetallicduct采用硬聚氯乙烯、有机玻璃钢、无机玻璃钢等非金属无机材料制成的风管。2.0.23复合材料风管foil-insulantcompositeduct采用不燃材料面层复合绝热材料板制成的风管。2.0.24防火风管rdfractoryduct采用不燃、耐火材料制成,能满足一定耐火极限的风管。说明:2术语本章给出的24个术语,是在本规范的章节中所引用的。本规范的术语是从本规范的角度赋予其相应涵义的,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同时,对中文术语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3基本规定3.0.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按照被批准的设计图纸、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图纸修改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说明:3.0.1本条文对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验收的依据作出了规定:一是被批准的设计图纸,二是相关的技术标准。按被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工程的施工,是质量验收最基本的条件。工程施工是让设计意图转化成为现实,故施工单位无权任意修改设计图纸。因此,本条文明确规定修改设计必须有设计变更的正式手续。这对保证工程质量有重要作用。主要技术标准是指工程中约定的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包括本规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其中本规范和相关国家标准为最低标准,必须采纳。工程施工也可以全部或部分采纳高于国家标准的行业、地方或企业标准。3.0.2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的资质等级及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说明:3.0.2在不同的建筑项目施工中,通风与空调工程实际的情况差异很大。无论是工程实物量,不审工程施工的内容与难度,以及对工程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的要求,都会有所不同,不可能处于同一个水平层次。虽然从国际上来说,工程承包并没有严格的企业资质规定,但是,这并不符合当前我国建筑企业按施工的能力划分资质等级的建筑市场管理模式规定的现实。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不同等级的企业,除极个别情况之外,也确实能体现相应层次的工程管理及工程施工的技术水平。为了更好地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规范规定施工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还是符合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实际状况的。3.0.3施工企业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及施工时,还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及其质量管理体系,并应取得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或签字认可。说明:3.0.3随着我国建筑业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承包将逐渐向国际惯例靠拢。目前,少数有相当技术基础的大、中型施工企业,已经具有符合国际惯例的施工图深化和施工的能力,但大部分的中、小施工单位是不具备此项能力的,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与国际市场的正常接轨,特制定本条文。3.0.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1条的规定。说明:3.0.4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已明确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全部内容,本规范直接引用。3.0.5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必须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说明:3.0.5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质量。所以,本规范对其作出规定,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对其进行实物到货验收。验收一般应由供货商、监理、施工单位的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并形成文件。3.0.6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把每一个分项施工工序作为工序交接检验点,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说明:3.0.6通风与空调工程对每一个具体的工程,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要求。本条文从施工实际出发,强制制定了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企业,应针对所施工的特定工程情况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的技术措施,并规定以分项工程和本规范条文中所规定需验证的工序完毕后,均应作为工序检验的交接点,并应留有相应的质量记录。这个规定强调了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施工过程质量的可追溯性,应予以执行。3.0.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更正建议,并形成书面文件及归档。说明:3.0.7本条文是对施工企业提出的要求。在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过程中,由施工人员发现工程施工图纸实施中的问题和部分差错,是正常的。我们要求按正规的手续,反映情况和及时更正,并将文件归档,这符合工程管理的基本规定。在这里要说明的是,对工程施工图的预审很重要,应予提倡。3.0.8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时,其子分部与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表3.0.8的规定执行。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单位工程独立验收时,子分部上升为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同上。表3.0.8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划分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送、排风系统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系统测试通风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防、排烟系统排烟风口、常闭正压风口与设备安装除尘系统除尘器与排污设备安装空调系统空调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净化空调系统空调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高效过滤器安装,净化设备安装制冷系统制冷机组安装,制冷剂管道及配件安装,制冷附属设备安装,管道及设备的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空调水系统冷热水管道系统安装,冷却水管道系统安装,冷凝水管道系统安装,阀门及部件安装,冷却塔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管道与设备的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说明:3.0.8通风与空调工程在整个建筑工程中,是属于一个分部工程。本规范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中各类系统的功能特性不同,划分为七个独立的子分部工程,以便于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验收。在表3.0.8中对每个子分部,已经列举出相应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在验收应按此规定执行。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以独立的单项工程的形式进行施工承包时,则本条文规定的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上升为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上升为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的内容不发生变化。3.0.9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互相配合;与通风与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或总承包、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会检的组织宜由建设、监理或总承包单位负责。说明:3.0.9本条文规定了通风与空调工程应按正确的、规定的施工程序进行,并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的施工相互配合,通过对上道工程的质量交接验收,共同保证工程质量,以避免质量隐患或不必要的重复劳动。“质量交接会检”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对上道工序质量认可及分清责任的有效手段,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我国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应予以加强。条文较明确地规定了组织会检的责任者,有利于执行。3.0.10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按本规范对应分项的具体条文规定执行。子分部中的各个分项,可根据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一次验收或数次验收。说明:3.0.10本条文是对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项工程验收的规定。本规范是按照相同施工工艺的内容,进行分项编写的。同一个分项内容中,可能包含了不同子分部类似工艺的规定。因此,执行时必须按照规范对应分项中具体条文的详细内容,一一对照执行。如风管制作分项,它包括了多种材料风管的质量规定,如金属、非金属与复合材料风管的内容;也包括送风、排烟、空调、净化空调与除尘系统等子分部系统的风管。因为它们同为风管,具有基本的属性,故考虑放在同一章节中叙述比较合理。所以,对于各种材料、各个子分部工程中风管质量验收的具体规定,如风管的严密性、清洁度、加工的连接质量规定等,只能分列在具体的条文之中,要求执行时不能搞错。另外,条文对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规定为根据工程量的大小、施工工期的长短或加工批,可分别采取一个分项一次验收或分数次验收的方法。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