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汇编第1页共128页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汇编(本汇编收集了自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至2010年8月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并附录相关问题解答。如有遗漏或错误,敬请批评指正。)梁野税官2010年8月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11-10(有效)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12-15(有效)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87号(有效)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3号)(国税发〔2006〕62号已对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废止)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汇编第2页共128页发[1996]166号(国税发〔2006〕62号已对第一条废止)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36号(有效)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有效)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部分有效。此文第二条和第六条已失效或废止)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有效)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第一条第(三)项已失效或废止)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有效)12、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摘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2002年4月)(有效)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531号(有效)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的货物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2号(有效)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摘录)国税函[2003]139号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汇编第3页共128页(有效)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国税函[2009]617号对本文第一条已经废止或者失效)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专用发票系统设备及软件配备的通知国税发[2004]139号(有效)1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有效)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国税发[2009]7号对本文第二条和国税函[2009]617号对本文附件一第三条已经废止或者失效)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48号(国税函[2009]6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该文第二、三、四条已经废止或者失效)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9号(有效)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有效)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有效)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服务的中介机构资格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2号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汇编第4页共128页(有效)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小规模企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由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95号(国税发[2009]10号已第一条作了修改)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536号(有效)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6号(有效)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495号(有效)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63号(有效)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780号有效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0号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3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部分有效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发[2006]79号(有效)3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有效)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汇编第5页共128页国税发[2006]156号(有效)3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版货运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187号(有效)3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6]2号(有效)3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扫描器具等设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48号(有效)3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数据采集传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44号(有效)4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有效)4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有效)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3号(有效)4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51号(有效)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有效)4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有效)4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78号(有效)4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汇编第6页共128页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1号(有效)4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有效)4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有效)5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有效)5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9]7号(有效)5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国税发[2009]10号(有效)5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有效)5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有效)5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26号(有效)5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有效)5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的通知国税函[2010]138号(有效)5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有效)5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汇编第7页共128页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有效)6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2号(有效)6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有效)附件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解答附件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问题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2008-11-10国务院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十一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汇编第8页共128页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汇编第9页共128页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