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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引例概述电子商务法概论国内外电子商务立法现状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挑战电子商务对知识产权法的挑战电子商务对银行法的挑战网络对名誉权的挑战电子商务对证据法的挑战电子商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挑战网络超低价连环骗局张岩诉金贸网案1999年9月28日,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星公司)与金贸网拍公司订阅委托拍卖合同书。由金贸网拍公司承办公开拍卖海星公司9台电脑,金贸公司从拍卖成交总价中收取1%-5%的佣金。上网拍卖的9台电脑中,型号为海星冲浪810400CRA电脑保留价为7290元;海星巨浪7500K7型电脑保留价为13000元;海星巨浪7600K7型电脑保留价为19800元。国安五龙公司则作为电脑网络拍卖专场会的主办者。引例张岩诉金贸网案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被告金贸网拍公司于次日在网页上发出拍卖公告,展示了主拍师情况、所拍卖物品的型号和数量、拍卖周期和竞买客户须知。因拍卖程序故障,在公示的拍卖日期未到之际自行从启动阶段进入点击程序。该网站注册用户张岩在1999年10月1日—5日内通过网上竞拍报价,并得到了拍卖软件程序的确认,仅以1000元、3000元和5750元的价格便购得前述三台电脑,均低于拍卖委托方海星公司的保留价,而拍卖网站在显示张岩的竞拍应价为最高应价并确认成交后,并未揭示竞拍者的报价因低于保留价而无效。引例张岩诉金贸网案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本案的思考:被告应该将拍卖标的给原告吗?原告张岩将货款计9570元汇到拍卖方后发现被告仍将拍卖标的在网上进行拍卖,且有新报价上网。一周后,中国商品交易拍卖市场网站向张岩发来E-mail,解释其使用的软件程序发生故障,在公示的拍卖日期未到之际自行从启动阶段进入点击程序,因而张岩的竞拍结果是误认,拍卖无效,深表歉意,愿派人登门致歉。原告诉请法院确认:拍卖有效并判令被告给付拍卖标的。引例张岩诉金贸网案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1.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特定领域中人们之间发生的社会商事关系。2.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电子合同关系网上电子支付关系网络知识产权关系网络不正当竞争关系网络电子消费权益保护关系电子税收关系网络广告、拍卖关系网站经营知识产权关系电子商务争议解决关系电子商务法概论概述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3.电子商务法的地位:它是随着电子商务模式的普及推广而产生的一个独立的主要归属于民商法体系的法律学科,它的现有规范体系和具体内容尚不足以支撑其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4.电子商务法的内容:①电子商务行为法:电子交易法、电子商务主体资格法。②电子商务权益保障法:网络知识产权法、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③电子商务管制法:电子税收法、网络安全管制法、电子商务争议管辖法。电子商务法概论概述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国外:法律----主要是对传统法律修改、补充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相关文件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2002年11月通过的《广东省电子商务交易条例》我国现有的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银行法》、《票据法》、《数字签名法》等。国内外电子商务立法现状概述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国内:1996年12月,联合国大会决议通过了《电子商务示范法》,这是第一部电子商务国际基本法,为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参照和依据,为以后的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奠定了基础。2001年3月23日,联合国正式公布了《电子签字示范法》,这是继《电子商务示范法》后,联合国制定的又一部里程碑式的电子商务国际法。国内外电子商务立法现状概述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电子合同有效吗?一个8岁男孩在网上以其父亲的身份证号注册,订购了一台小型打印机,当货物送到其家里时,小孩家长拒绝接受,交易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对此案例进行分析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挑战如果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所以本案中家长有权拒绝购买。但电子商务合同是“完全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通过在网上数据交换,发出要约和承诺而确定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能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如此只能凭交易者输入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号码、家庭地址、电话等来确定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8岁孩子是以父亲的身份证号码注册购买的小型打印机,在网上商家完全有理由认定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网站不可能当面核实身份证的来源,所以对合同的无效也不应由网站承担责任。因此,判决哪一方败诉都不能使人心服口服。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挑战在现行法律对电子商务规定尚不细致、具体的情况下,如果订约风险,如对方真实身份的确认等,和履约的损失完全由商家来承担,有悖于社会正义及公序良俗。这也容易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此来规避法律,玩弄商家,最后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会由于没有信用,无法履行而受到严重阻碍。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必将推动我国的立法进程,也会给传统的法学理论,诸如民事主体资格、民事行为能力等带来一些突破。因此制定一部统一的电子商务法或在正在制定的民法典中增加有关条文显得非常必要。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挑战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知识产权法的挑战2006年9月瑞星原副总卖外挂被诉两台服务器、6台电脑、一个名叫“小辛”的账户,凭借着如此简单的行头,原瑞星杀毒软件公司副总裁“研发”出了“传奇3G”的游戏外挂,并在网上销售非法牟利达280余万元。这起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而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这也是北京市首例网络游戏外挂牟利案。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知识产权法的挑战2004年初,身为瑞星杀毒软件公司副总裁的志强辞去了工作,与大学同学新鸿、妻子龙玲(以上3人为化名)在回龙观某单元房开始设计并销售网络游戏外挂。很快,志强和新鸿就破译了“传奇3G”网络游戏程序的源代码,对客户端进行了部分修改或替换,并通过信息网络等方式复制发行销售了“自主研发”的“007传奇三外挂”、“008传奇三外挂”、“超人传奇三外挂”等计算机软件。从2004年6月至2005年9月,他们在海淀、昌平等区银行设立了名为“小辛”的账户,经查证,其非法经营数额为2817187.5元。2006年5月19日,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犯罪嫌疑人志强、新鸿、龙玲三人依法提起公诉。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知识产权法的挑战公诉机关的观点:这起游戏外挂案被检察机关定性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案件”,这是游戏外挂案在京的首例刑事案。检察院认为,3名被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同时,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传奇3G”的软件部分和动画形象部分分别属于中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和美术作品。被告人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通过破坏“传奇3G”软件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进入其服务器系统,擅自修改其相关数据,使用“传奇3G”的动画形象,并大量制作、销售该外挂卡。3名被告在未经游戏著作权人的授权下,擅自复制发行该游戏的外挂,破坏了游戏世界的正常秩序。且违法所得达280余万元,属于严重侵犯著作权的刑事犯罪。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知识产权法的挑战被告方的观点:被告志强及其律师认为,研发游戏外挂是二次开发过程,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发行。运营商也是受益人。志强叙述了外挂的开发过程:“我们首先对游戏客户端程序进行反编译,研究其数据包结构,再把原游戏的客户端程序进行部分修改或者替换。一个人平均要花一个月的时间破解,我们9个人用半年才研发出来。”记者了解到,游戏外挂和盗版盘、盗版书很相似,但又与之存在着明显的不同。相对于通过赤裸裸的克隆、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游戏外挂还是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一些外挂程序中使用了许多诸如拦截Sock技术、拦截API技术、模拟键盘与鼠标技术等高端技术。这也是被告人一直辩称游戏外挂是二次开发的主要原因。志强还解释说:“开发游戏外挂,运营商也是受益人,这是网络游戏行业的潜规则。我的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可能会造成侵权,况且国外也是按照民事赔偿来处理的,所以这案子充其量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知识产权法的挑战被告方的观点:被告志强及其律师认为,研发游戏外挂是二次开发过程,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发行。运营商也是受益人。志强叙述了外挂的开发过程:“我们首先对游戏客户端程序进行反编译,研究其数据包结构,再把原游戏的客户端程序进行部分修改或者替换。一个人平均要花一个月的时间破解,我们9个人用半年才研发出来。”记者了解到,游戏外挂和盗版盘、盗版书很相似,但又与之存在着明显的不同。相对于通过赤裸裸的克隆、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游戏外挂还是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一些外挂程序中使用了许多诸如拦截Sock技术、拦截API技术、模拟键盘与鼠标技术等高端技术。这也是被告人一直辩称游戏外挂是二次开发的主要原因。志强还解释说:“开发游戏外挂,运营商也是受益人,这是网络游戏行业的潜规则。我的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可能会造成侵权,况且国外也是按照民事赔偿来处理的,所以这案子充其量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银行法的挑战长春首例网上银行盗窃案告破新华网长春2006年9月18日专电(代韧飞、牛崔锋)利用网上转账的形式将被害人网上银行账号内的资金盗走,在长春作案10余起后,逃往外地继续盗窃。长春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简称“网监支队”)在长沙市将“黑客”赵阳、伍强擒获。至此,涉案金额高达40余万元的长春首例网上银行盗窃案成功告破。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银行法的挑战7月18日,网监支队接到长春市民王某报案,称其在网上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被他人用网上转账的形式分4次盗走2545元。此后几天内,网监支队又陆续接到10余起类似报案。网监支队迅速成立专案组,负责侦破这起长春市网上银行被盗第一案。经专案组研究,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是一种新型犯罪手段,主要利用“黑客”技术,非法截获他人的网上银行账号和密码,以转账的方式盗窃客户账号内的资金。家住长春市的赵阳纳入警方视线。此人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但周围群众反映他平时出手大方,经常出入网吧、浴池等娱乐场所。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银行法的挑战8月31日,专案组发现赵阳在长沙市某大酒店出现,蹲守的侦查员上前将赵阳和另一嫌疑人伍强擒获,并追回赃款10余万元。经查,赵阳对盗窃王某网上银行账户内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赵阳和伍强还交代了他们先后在江西、广西、湖南等地,用相同手段盗窃他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2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9月5日,赵阳、伍强被专案组顺利押解回长春。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侦查和审理中。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名誉权的挑战男子吴某因与外国籍女上司黄某存在私怨,于是在色情网站发帖,公布了黄某使用的手机号码,黄某因此受到身份不明人士的性骚扰电话和短信。为此,深圳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简称网监分局)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完毕后,吴某不服,向罗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对名誉权的挑战案情回顾:据了解,该案原告吴某因与其原所属公司某外国籍女上司黄某存在私怨,于2007年9月13日在载有大量色情内容的《男女蒲典香港夜生活游乐资讯论坛》中的“大陆信息版”内,以“强烈推荐深圳某国女模特”为内容发帖,并留下黄某使用的手机号码。自此,黄某不断收到身份不明人士的性骚扰电话和短信,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黄某感到自己的人格和名誉受到侮辱和诽谤,身心遭受巨大痛苦。经追问,上述人士均表示是从一些网站上获得的黄某资料。第三章电子商务发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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