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竞争法律规制研究作者:李莉学位授予单位:中央民族大学参考文献(46条)1.白永忠电信业法律实务20012.欧阳武美国的电信管制及其发展20003.王俊豪英国政府规制体制研究19984.陈富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政府规制20005.赵梅庄电信法律知识读本20026.肖兴志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模式研究20037.徐志英竞争法新论20068.苏晨羽论WTO电信法律制度及其适用20049.皇甫婧琪电信业法律规制问题研究200510.唐若文中国电信业竞争法规制问题研究[学位论文]硕士200411.郑奇宝中国电信行业规制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0312.陈世民电信业政府监管的法治化研究[学位论文]硕士200013.刘韵论我国电信业的法律规制——以反垄断法规制为核心的研究[学位论文]硕士200514.郑建伟我国电信改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学位论文]硕士200415.郝建臻美国的独立监管机构2004(02)16.宋波.陈兴生.梁远论我国《电信法》的制定[期刊论文]-理论月刊2001(9)17.戴双兴英国电信业的规制改革及其启示2004(05)18.薛兴华电信立法应当解决的若干问题探讨2003(11)19.林华凤美国电信拆分改革思考和再认识2002(11)20.孙占利试论加入WTO后我国电信立法及其发展[期刊论文]-政法学刊2002(6)21.刘戒骄.梁峰十一五期间我国电信监管改革的方向与内容[期刊论文]-中国工业经济2005(12)22.周光斌我国目前通信市场管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期刊论文]-世界电信2001(10)23.唐绍均.秦鹏.张燕试论我国电信管制法律的完善2005(03)24.王敏论电信法的概念与特征[期刊论文]-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25.周红民.叶伟我国电信监管的法律规制--从互联障碍看我国电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建立及完善2003(12)26.薛兴华电信立法应当关注的十大问题2002(06)27.薛良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建立和谐电信行业--纪念《电信条例》颁布5周年[期刊论文]-通信世界2005(39)28.郁光华国外电信法律体制的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期刊论文]-当代法学2005(4)29.张立电信监管改革:问题、成因与未来的任务[期刊论文]-世界电信2005(8)30.李长喜电信监管与各国电信立法的执行[期刊论文]-世界电信2004(12)31.陈世民政府监管立法比较2005(01)32.郑建伟论我国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的立法模式2005(12)33.张太福时代呼晚电信业立法2005(09)34.张立.王学人浅议电信监管问责制[期刊论文]-世界电信2005(1)35.张天虹.高迎辉论我国电信监管环境2004(03)36.孙倩关于我国建立新型电信管制机构的探讨[期刊论文]-改革与战略2005(7)37.王义华.马莉我国电信产业竞争性改革与电信监管政策问题研究[期刊论文]-企业经济2004(2)38.吴颖电信监管新思维[期刊论文]-IT经理世界2004(21)39.曹桢桢.刘险峰关于我国电信监管政策的分析研究[期刊论文]-大众科技2006(1)40.周红民.叶伟我国电信监管的法律规制2003(12)41.吕廷杰我国电信监管的改革[期刊论文]-通信管理与技术2004(1)42.姜振剑我国电信监管问题与政策研究2004(02)43.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内蒙古通信行业法律法规200344.周光斌.游五洋浅析各国独立电信规制机构的类型与特点200245.从电信业看中国的反垄断问题.网络链接46.章毓自然垄断之产业分析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李志国我国电信业反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2008电信业是一个具有相当复杂性和相当规模的基础设施产业,在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是完全的自然垄断行业。1994年随着电信业南北分拆,我国电信业的市场化改革开始了。本文通过对电信业垄断经营特征的分析,并对电信行业的垄断及反垄断引入竞争机制的理论依据进行了剖析,提出了电信业改革的思路,并且从法律规制的角度提出了构想。第一部分通过对电信垄断概念的界定,及对电信业垄断特征的分析,提出了电信业反垄断及引入竞争机制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电信业垄断经营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危害。电信业垄断经营主要表现在滥用控制权、交叉补贴、垂直价格挤压等七个方面。我国电信业垄断经营主要造成了三个方面的危害,即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阻碍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及难以承受WTO的冲击等。第三部分回顾了我国电信业反垄断的改革历程,并且分析了我国电信业反垄断存在的弊端,即电信业垄断局面仍然没有打破;电信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大量存在;我国现行电信业法律、法规存在缺陷等。第四部分通过分析英美电信业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实践,认为我国电信业反垄断应当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包括健全法律体系;设立电信规制机构;尊重电信规律;保护消费者利益。最后文章对如何完善我国电信业反垄断的法律规制提出了构想。为了形成电信业有效竞争的格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构想:①对我国电信业进行重组,并阐述了“六合四”的改革方案。②笔者结合《电信法(送审稿)》和《反垄断法》,提出了设立电信业独立规制机构的构想,并列明了具体方案及如何处理和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关系。③优化市场准入制度。针对电信业中的大量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文从法律规制的角度提出了建议。针对我国电信业法律、法规的缺陷,笔者认为应当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即针对电信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随着《反垄断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文以为出台我国《电信法》的时机已经成熟,结合《电信法(送审稿)》本文对《电信法》的宗旨及体系结构提出了构想。2.学位论文张逸论我国电信业互联互通问题的法律规制——以基础设施的开放使用为视角2006本文试图通过电信业互联互通法律规制的缺陷,梳理国外的相关实践,总结可供我国借鉴的一般经验,对完善我国电信业互联互通的法律规制提出建议。全文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电信业的产业结构和管制改革”,简述传统电信业的基本特点;分析世界范围内电信业管制改革潮流的兴起;界定何谓“互联互通”,说明互联互通的意义所在,作为下文论述的一般背景和基础。第二部分“我国电信业管制改革的历程和互联互通难题”,分析我国电信业管制改革的一般历程;分析互联互通法律规制的现状和不足。第三部分“国外电信业互联互通的法律规制实践及其一般经验”,司法方面,美国和欧盟在实践中形成“关键设施原则”,强制开放电信基础设施的使用,发挥规制互联互通的作用;立法方面,评介美国、欧盟和新加坡与互联互通的相关立法。并从中总结可供我国借鉴的一般经验。第四部分“对完善我国电信业互联互通的法律规制的建议”,对如何完善我国电信业互联互通的法律规制提出系统化的建议。立法角度,通过《反垄断法》的相关条文发挥对我国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进行法律规制的一般作用;通过完善相关电信行业法特别是未来的《电信法》的规定,发挥对我国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进行法律规制的具体作用;执法角度,加强电信监管机关的独立性,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监管机关的执法水平;司法角度,通过司法介入互联互通的法律管制,有效地对政府部门的监管进行补充,快速、严格地采取措施解决互联互通争议,同时在经济上给与受损的电信运营商以补偿;机构间关系协调角度,要明确对具体问题认定的分工,设计合理有效的协商机制,协调电信业主管部门和反垄断主管机构的关系。3.学位论文闫莉华中国电信业竞争秩序法律规制研究2007电信业在一国经济发展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作为一项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世界电信业的持续、高速发展大大促进了各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战略作用。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电信业视为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普遍认为电信运营的规模性、固定资产的沉淀性、网络的完整性以及服务的公益性,均决定了电信业务具有较强的自然垄断特性,在电信领域应当采取垄断经营的模式。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都确立了电信行业的垄断经营体制,仅赋予少数企业以垄断经营权。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信业的自然垄断特性大大弱化,科学技术的进步为新运营商参与竞争提供了可能,同时现代法治观念也要求电信行业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在这种背景之下,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相继进行了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主的电信行业改革,并且相应地调整了法律规制的方向和手段。改革和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束缚,推动了电信业的发展,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许多可借鉴的宝贵经验。回顾历史,着眼现实,我国电信业经历了一段曲折的发展历程,已经由过去的封闭垄断逐步走向了开放竞争。尤其是经过1999年与2001年的两次分拆、重组之后,国内电信领域已经确立起“5+1”的竞争格局,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竞争性的市场结构。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在于,我国电信行业目前仍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垄断问题,在业务网络方面,本地电话网和移动通信网垄断问题突出;在市场行为方面,垄断形式多样,主要表现有:对互联互通设置障碍、对接入收费进行垄断定价、实施交叉补贴、低价倾销等。垄断问题形成的主要根源在于我国电信业政企分离不彻底,计划经济体制长期运行,法律制度缺位以及行业监管不力等。长期的垄断经营给我国电信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不仅严重削弱了企业的正当竞争,导致整体经营效率低下,而且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阻碍了电信市场的进一步健康发展。电信行业的改革是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事业,电信市场由垄断逐步走向合理的竞争秩序亦是一项系统工程。垄断问题的解决需要完善的法律规制提供支持,良好的电信竞争秩序也需要完善的法律规制给与保障。当前,我国应以加入WTO为契机,充分重视电信领域的法律缺位与规制不足,突破法律规制的瓶颈问题,尽快构建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电信业法律规制体系。首先,应当将适度规制原则、有效竞争原则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列为电信业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统领其他各项工作的进行;其次,必须完善电信业法律体系,尽快制定《电信法》与《反垄断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之形成良性的互补、互动关系,以加强对电信业中的各种垄断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效监管;再次,必须优化电信行业管理体制,建立独立的规制主体,彻底摆脱不合理的行业保护,并且积极实行科学的规制方法,取代现有的简单、落后方法。4.学位论文刘韵论我国电信业的法律规制——以反垄断法规制为核心的研究2005本文通过对电信业行业性质的分析,提出了电信业改革的思路,并且从法律规制的角度提出改革的方案。 第一部分对通过电信行业的基本的概念和特征的阐述,对电信业的性质进行分析。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电信业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自身技术高速发展的冲击下,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垄断行业,而是必然建立有效竞争机制的行业。有效的竞争机制的建立必须以完善的法律规制体系为基础。 第二部分我国电信业的垄断现状分析。首先是我国电信业的监管者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为的剖析,管理者角色定位不清,行政管制上不公平,不利于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然后对改革后中国电信业目前形成的市场格局进行分析,从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两个基本的市场入手,分拆重组并没有建立有效竞争市场,各家运营商分而治之,而且互联互通问题突出。 第三部分各国电信改革给我国的启示和加入WTO以后给我国电信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5.学位论文王慧试论我国电信业监管法律规制2005本论文拟通过对现阶段我国电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电信监管中存在问题的深入分析,在充分学习和借鉴各国电信监管法律规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实际情况,对完善我国电信业监管法律制度进行探讨。电信业监管需要在完善电信立法——《电信法》的基础上,科学建立不对称监管体系、规范重要监管内容,通过建立独立监管机构依法对电信业进行监管。与此同时,要逐步建立电信业竞争性监管,通过出台《反垄断法》对电信业限制竞争行为和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等进行规范。6.学位论文王德全电信垄断法律规制研究2006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人们对信息的依赖性越来越高,信息在人们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而作为信息的主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