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通典》、《唐会要》开启的典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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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通典》、《唐会要》开启的典志系列记录制度的典籍,最早可以追溯到“三礼”。在图书分类中,出现关于典章制度的部类见于阮孝绪《七录》。其“传记录”的旧事、职官、仪典、法制四部,在《隋书·经籍志》史部为“旧事”、“职官”、“仪注”、“刑法”四类。所著录之书,皆为朝廷政法礼仪。唐朝前期,这四类书数量剧增,形式与内容方面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增加新的专题,如“选举”。二是注意沿革考察。三是初具总结性质。同时,注意到单项制度的撰述多为“一时之制,非长久之道”,“编于史志”的大都“伤于浅近”,“失于未达”,“不能尽其旨要”,而未编入史志的“遗文余事,亦多散亡”。由记录单项制度走向综合考察,由一朝一代典章制度向系统探索沿革演变,两个方面的结合,促成典志史的出现。唐玄宗开元末,刘秩“取《周礼》六官所职”,撰分门书《政典》已具有综合性、系统性,继之而起的《通典》产生出久远的影响。一、“颇探政理,窃究始终”《通典》《通典》适应社会变动而出现,为史学发展带来转机。杜佑(735—812),字君卿,唐京兆府万年县(今陕西长安县)人。历经代宗、德宗数朝,自地方僚佐升迁封疆大吏,直至宰相。代宗大历三年(768)纂修《通典》初具规模,德宗贞元十七年(801)完成《通典》200卷。(一)《通典》的“篇第之旨”《通典》纂修不完全遵循“圣人之道”,提出从社会实际出发的主张,对当时社会结构及内在联系做出第一次完整地论述。以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的次序分别考其沿革,认识其间的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新的逻辑结构:从经济基础到政治体制,从选举到设官,从文教到法制,从中央到地方,从汉族到边族。以这样的结构编排全书,不仅建立起一个认识社会结构的全新体系,而且成为历史编纂学上的一大创举。历代史志中的律、历、天文、五行,包括符瑞、祥瑞、征灵等,不反映社会结构,不表现社会风貌,《通典》根本不取。历代史志中所无的选举、兵、边防,杜佑视为社会结构的重要内容,同食货、职官、礼并列。选举、兵独立门类是其首创,为其后史志仿效。边防所记周边政权或部族,相当于纪传史中“四夷传”、“外国传”。(二)《通典》的性质与内容杜佑《通典序》说要使“览之者庶知篇第之旨”,其“篇第之旨”究竟是什么呢?这就涉及如何认识《通典》的性质问题。《通典》一部是什么性质的书,自问世以来就认识不一。当时,“颇详旨趣”并为之作序的李翰为其书“知之者甚稀”而“长太息”过。宋代数百年间大都“以类书目之”,《直斋书录解题》以其“载古今制度沿革”而视为“典故”。明清谓其为“政书”,近代以来称典志史。下面,分四个点对其性质和内容进行考察。1、从“体要”探“政理”《通典》成书后二年摘要为《理道要诀》,《进理道要诀表》表述了这样的思想:“窃思理道,不录空言。由是累纪修纂《通典》,包罗数千年事,探讨礼法刑政,遂成二百卷。”“理道”即“治道”治理之道,为避唐高宗李治名讳,改治为理。考察上千年“礼法刑政”沿革,是为了是探寻“理道”。把握住这一点,才能准确认识《通典》的性质。ii进而,《理道要诀》自序表达出与以往探“理道”的区别:以往谈理道者“多主规谏而略于体要,臣颇探政理,窃究始终。”先前谈治政得失,大多以议论、规谏为主,忽略“体要”。杜佑探寻“理道”不在“规谏”而在“体要”,从“体要”出发“探政理”,这是超越前人之处。所谓“体要”,指“治政得失”的关键——体制,而体制是寓于社会结构之中的。“颇探政理,窃究始终”八字表明,考察“体要”的“始终”,为的是探寻“政理”。这与司马迁“通古今之变”、“稽其成败兴坏之理”有着明显的承继关系。不同的是,司马迁处在社会制度大变革之后,认识“变”相对容易。杜佑处在同一制度自身起变化时,对“变”的察觉要困难得多。但杜佑恰恰把着眼点放在为政的关键——体制之“变”上,由此入手“探政理”,极大地推进了司马迁所欲稽之“理”。不以皇帝个人作为为规谏对象,而要从“治政得失”的关键——体制的古今变化中探寻施政之道,把“探政理”同反映体制的社会结构变革紧紧联系在一起,这才是杜佑修纂《通典》的旨趣,这一旨趣把史学功用推进了一大步。2、酌古通今,既弊思变“酌古之要,通今之宜,既弊而思变,乃泽流无竭”,这一思想贯穿《通典》全书,服从于“探政理”需要,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1)古今既异,形势亦殊。针对美化往昔社会的各种说法,用历史事实对“非今是古”者进行驳斥。在认识人类社会不断进化的基础上,看到古今的差异,得出“古今既异,形势亦殊”的结论。2)欲行古道,势莫能遵。不把重大历史事变的原因仅仅归结为个人作为,而是从社会变革中去进行探寻,提出“势”、“形势”、“事理”等概念。古今异制,形势驱之,欲行古道,“势”决定其行不通,这是杜佑探“政理”的重要内容。(3)随时立制,既弊而变。认识到古今体制变化的不可抗拒,认识到决定重大事变的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形势”、“事理”,行之有效的施政之道只能是“随时拯弊,因物利用”。这不但体现其“酌古通今”思想,更反映杜佑“经世”的意识。3、记述礼仪,考察社会礼,从其产生之日始,就作为人们行为规范、法规和仪式而干预整个社会。在其后的发展演变中,一方面形成一朝一代的礼仪制度,另一方面又因习成风,变为一家一姓的“良风美俗”。从这个意义上讲,礼仪记录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演进的轨迹,既有维护“封建等级”和强化“封建统治”的内容,又容纳着中华民族传统的诸多基本方面。《通典》礼100卷,按卷数计,占全书一半篇幅。吉礼为祭祀天地之礼,包括一部分祭祀祖先的内容,反映中华民族古来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的形式,从中可以探得中国原始宗教的起源、社会作用及其演变。嘉礼,包括冠冕、婚嫁以及由婚姻派生出的宗族关系。宾礼,记朝聘之礼、宾主之仪。军礼,为命将出师等礼。凶礼,包括各类丧祭制度、各种亲族服制及其所反映的亲族关系。除吃饭问题在食货之外,人类生活的基本内容——衣着(冠冕)、婚嫁、宗族、丧葬等,是《通典》100卷礼记述的重点。家庭“作为社会经济单位”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基本细胞,考察婚姻、宗族关系,是杜佑认识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的需要,也是其“探政理”的重要内容。由婚姻形成的五宗、九族和亲族服制,反映“血缘亲属关系的亲疏异同”,这正是“完备地制定的亲属制度的基础”。透过嘉礼、凶礼的记述,可以揭示这种“亲属制度”是如何成为制约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的。丧礼和祭礼反映人们的鬼魂崇拜观念,贯穿于现实社会关系之中,因此丧葬问题是嫁娶之外古代社会生活中的又一重要内容。从杜佑有选择的记述,既可看清古代厚葬与薄葬的演变之迹,又表明他本人反对厚葬的立场。总之,通过礼仪沿革了解中国古代婚姻状况、家庭结构、宗法关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以及认识中国古代社会基本面貌,是一个很值得探索的问题,决不应排斥在史学范围之外。iii把“礼”纳入“思理道”、“探政理”的范围,杜佑有两点过人之处。一是《通典》记述礼仪沿革与以往“滞儒”不同。“滞儒”们“空事钻研”的都是“方今不行之典,于时无用之仪”,杜佑主张“从宜之旨”,记述“便俗适时”的有用内容。二是杜佑考察礼仪沿革,重“古今之异制”,强调“皆贵适时”,反对(因)“循往古之仪”!如果说“探政理”的话,这是杜佑所探“理”中最有价值的地方。4、凡为著述,诚要审详州郡门关于“星宿分野”的一则“议曰”写道:“凡为著述,诚要审详者也。但编旧文,不加考核,递相因袭,是误后学。”全书的说、评、议,都可以认为是杜佑对“旧文”的一种“考核”。这种严谨的著述态度,使其书保存的许多珍贵史料,深为辑佚家所重视。总结一句:《通典》在历史认识方面开出认识社会结构的新体系,在历史编纂方面开出史书编纂的新系列。从“体要”出发“探政理”,是其基本著述宗旨。记述礼仪,是为详细考察社会。二、“集天下之书为一书”的《通志》《史记》之后、宋代以前,出现两部纪传体通史:一是南朝梁武帝敕群臣续《史记》而修通史,二是中唐《高氏小史》。到了南宋高宗年间,郑樵“集天下之书”的“会通”之作《通志》问世,因为不能跻身“正史”行列,被视为“别史”。(一)《通志》的编纂郑樵(1104—1162,或1103—1161),字渔仲,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两宋交替,与兄郑厚在家乡夹漈山下、霞溪之滨隐居。兄住溪东,弟住溪西,号溪西遗民,有夹漈草堂。高宗绍兴十九年(1149)前后表示:“自司马(迁)以来,凡作史者皆是书,不是史。又诸史家各成一代之书,而无通体。樵欲自今天子中兴,上达秦汉之前,著为一书,曰通史。”绍兴三十一年(1161)进献《通志》。全书200卷,以纪、传(含世家)、谱、略、载记五体构成《史记》之后又一综合体(或曰纪传体)通史。纪传部分,汇总《史记》至《隋书》十五史,改变各史断代不相因、彼此有重复的弊端。按年代会同史事,进行补正,作贯通性编排。同时,核实辨妄、考信订误,用“臣谨按”的形式表示。尽管郑樵十分推崇司马迁的“会通之法”,却没有司马迁的胆识,纪传不仅没有“通今”,如其所说至“今天子中兴”,甚至连《唐书》、《五代史》也因“本朝大臣所修”而“不敢议”。(二)“总天下之大学术”的《通志略》自序“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二十略,通常称《通志略》,总52卷。总序用一半篇幅序说各略宗旨。礼、职官、选举、刑法、食货5略,取材于杜佑《通典》对应的5门。氏族、六书、七音、都邑、昆虫草木5略为旧史所无,取自其本人著书。天文、地里、谥、器服、乐、艺文、校雠、图谱、金石、灾祥10略,取自其本人著书。1、会通之义《通志》总序开宗明义:“百川异趋,必会于海,……万国殊途,必通诸夏,……会通之义大矣哉!”只有会通,才能“极古今之变”,这是司马迁“通古今之变”自中唐以后出现的新趋势。由于郑樵的经历不同于杜佑,只能从学术角度阐述其“会通之义”,即所谓“总天下之大学术”而已。iv郑樵的会通,是尽可能汇总各种史料,按时序贯通各类事物,探其源流,理出线索,即所谓“会天下之书而修”,“集天下之书为一书”,包括纵通、旁通两个方面。不仅容纳了社会历史所固有的内容,而且将氏族、文字、音韵、动物、植物等的内容进行贯通,使史学领域进一步扩大。郑樵的“集天下之书为一书”,比起后来“五经皆史”、“六经皆史”,更具有实践性的品格。二十略体现“总天下之大学术”的旁通,各略又分别贯彻着纵通的原则。强调:“类例既分,学术自明,以其先后本末具在”。将历代典章、学术分门别类,探其源流,本身自有体系。各略再分门类,纲目有序。郑樵区分类例,不单是为查考方便,重要之处有二:一是为辨明事物性质,二是为考镜学术源流。《通志略》是在最广泛地搜集历代之书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整理而成,但局限也很明显,一是仅限于“总天下之大学术”,没有将社会历史“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察;二是注意到某些具体典志、学术的前后演变,没有对其相互之间关系的探讨。2、反对空言,力行实学《通志》总序深耻史书“皆准《春秋》,事事褒贬”,指出义理之学、辞章之学皆“非为实学”。揭露欺人、欺天“二学”:“说《春秋》者,皆谓孔子寓褒贬于一字之间,……尽推己意而诬以圣人之意,此之谓欺人之学”;“说《洪范》者,皆以明五行之旨,刘向创释其传于前,诸史因之而为志于后,析天下灾祥之变而推之于金、木、水、火、土之域,……此之谓欺天之学”。针对欺人、欺天之学,从“务实”角度作《灾祥略》,为“绝其妖”,“专以记实迹,削去五行相应之说”,只记天象及地震、水、旱、火、风等灾害,成为一份上起春秋,下迄隋代天象与自然灾害的记录。由于这两方面的巨大成就,《文史通义》肯定其“承通史家风而成一家言”,将其与《通典》、《资治通鉴》、《太和通选》相提并论。《四库全书总目》评述说:“采摭既已浩博,议论亦多警辟,虽纯驳互见,而瑕不掩瑜,究非游谈无根者可及,至今资为考镜,与杜佑、马端临书并称‘三通’,亦有以焉。”“三通”之说,由此而来。三、“融会错综,原始要终”的《文献通考》郑樵之后,南宋遗民马端临继《通典》及唐、宋会要,编著成《文献通考》,影响远及明、清。(一)《文献通考》的编著马端临生平,《宋元学案》有小传,并为《新元史》采用,但因简略造成一定混乱。应当综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