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管理制度一、目的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加班原则1.效率至上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2.加班时间限制:(1)正常工作日加班不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2)公休日、节假日加班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10小时。3.健康第一原则。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4.加班调休原则。员工加班后,需按时间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根据时间按工作日计算。四、加班认定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工作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外、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1)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2)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3)开会、培训、应酬的;(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5.现公司实行周一至周六上午固定上班工作制。五、加班调休1.加班调休(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三天,一月不得超过三次。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3)员工如有需要请假的,可按加班调休申请。2.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1)高层以上员工(2)临时工人、司机因工作情形有别,不享受加班。六、执行原则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2.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加班必须提交加班申请单。3.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次扣罚50元。七、加班请假1.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声明,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岗。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或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导说明情况,方可休息。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领导请假,次日上班后再出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八、罚则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九、其他1.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