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江苏消防条例》、《苏州市消防条例》以及国家消防工作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结合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消防管理。二.消防安全责任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公司消防组织由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三级防火责任人、消防职能部门和各部门义务消防队组成,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2.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及火灾扑灭负有组织、管理直接责任。各部门主任确定本部门的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司消防主管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值长是本值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确定本值的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生产现场发生火灾时,当班值长承担扑灭火灾的组织、指挥与调度工作。3.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各部门的行政主管组成。公司总经理任主任,生产和经营副经理任副主任,各部门行政主管为委员,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全面负责防火安全工作。4.各部门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班组应设义务消防员。在各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做好本部门、本岗位的消防工作。5.公司防火部位、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按区划分,按照区域管理原则,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保证完好可用。下一级防火责任人应当定期向上一级防火责任人汇报工作。6.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熟悉本部门(本专业)的防火重点部位,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予以整改。7.对火灾事故应做到“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8.各部门、各班组均应设义务消防员。8.1义务消防员的人数不少于员工总数的百分之十,防火重点部位不应少于百分之七十。8.2.义务消防队应每年进行整顿、调整和补充。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8.3.义务消防队消防活动每季2次,消防演习每年1次。8.4.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整顿、调整和补充。对义务消防队员要求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和消防业务素质高,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应定期(每年一次)进行体格检查,体质或生理适应消防工作。9.根据设计,公司委托由张家港消防大队锦丰中队担当专业消防队任务,履行专业消防队职责者。并根据有关协议和实际情况配备消防设施。10.公司应建立相应的防火档案,由安监部(消防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按规定存档。11.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11.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地方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令,落实上级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11.2.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在公司内部的全面实施,并作到与生产经营管理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同评比。11.3.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公司日常工作计划,确保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所需经费。11.4.审议通过公司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和年度消防管理工作计划,审议通过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11.5.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会议,听取安监部(消防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公司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消防管理部门的工作。11.6.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除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11.7.组织火灾扑救工作。11.8.负责公司消防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总结、评比、奖惩规定的实施。12.总经理(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12.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12.2.部署和组织本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12.3.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12.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12.5.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12.6.落实对消防设施的配制、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12.7.对本公司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12.8.新投产设备要执行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如未执行有权拒绝验收。13.副总经理(防火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职责:13.1.协助防火委员会主任抓好消防工作。是其具体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13.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13.3.领导公司消防管理工作,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13.4.批准消防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以及防火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消防年度工作计划。13.5.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组织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13.6.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组织和指导扑救,并责成本公司安监部(消防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总结事故教训。13.7.负责组织公司消防工作的年度考核,总结评比和奖惩规定的落实。14.总工程师消防安全管理职责:14.1.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消防管理工作,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14.2.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消防管理工作计划和安排,保障消防安全工作资金的投入。14.3.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消防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14.4.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员。14.5.负责批准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维护、购置计划。14.6.组织本单位的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重视和支持消防管理部门的意见,积极消除火险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14.7.发生火灾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14.8.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5.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15.1.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消防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规程。15.2.负责组织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15.3.督促指导消防主管工作,正确处理日常防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单位消防业务管理工作负领导工作。15.4.组织消防主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火险隐患,防止火灾的发生。15.5.根据消防年度计划和上级消防部门的安排,组织公司消防活动。15.6.负责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5.7.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组织指挥扑救,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原因。16.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防火负责人(防火委员会委员)职责:16.1.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16.2.领导和全面负责本单位(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16.3.负责召集本单位(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会议,认真听取本单位消防联络员的消防工作汇报,对消防监督部门所提隐患积极组织整改,并进行书面回函。16.4.负责组织本单位(部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积极消除火险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16.5.负责签定本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落实好责任书中的各项条款。16.6.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保卫人员查明火灾原因。17.公司消防主管职责:17.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管理工作。17.2.依照消防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处理消防管理工作业务。17.3.经常深入实际、检查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整改火险隐患。17.4.负责提出本公司消防工作计划和安排,制定全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购置分配计划。17.5.负责全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工作,监督消防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并建立、健全消防档案。17.6.定期搞好义务消防员的消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17.7.负责生产区域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的审核。17.8.发生火灾事故,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火灾事故原因。17.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18.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外协单位消防联络员职责:18.1.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18.2.负责对本部门各班组义务消防员的消防培训工作。18.3.建立本部门消防档案。组织本部门每月一次消防安全日活动。18.4.每周对本部门所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18.5.熟悉本公司辖区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原理、性能,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能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时扑救初期火灾。18.6.负责本部门消防责任区内的灭火器材、设施的申领、更换工作。19.班、组长职责:19.1.负责本班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遵守和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和防火要求。19.2.结合本班组实际情况,落实防火制度和措施,确定本班组义务消防员。19.3.经常对本班组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班组人员的防火意识和遵守消防规定的自觉性。19.4.坚持每日班前班后的防火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9.5.管理好本班组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不损坏、不丢失、不挪用,确保随时处于完好状态。19.6.熟悉本班组所辖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设备原理、性能,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熟知本班组防火及灭火自救,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并组织扑救和报警。20.义务消防队员职责:20.1.热爱自己的分工职责,积极宣传消防法规,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向职工进行宣传。20.2.熟悉自己的分工职责,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灭火训练,达到应知应会水平。20.3.负责管理好本部门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设施,对落实到个人的设施、器材要勤检查、勤保养。20.4.结合本职工作,班前、班后要负责防火检查,发生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整改,发现违反防火制度行为有权制止。20.5.熟知本部门灭火自救预案,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和扑救。21.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的职责:21.1.在所属部门防火安全小组领导下,熟悉和遵守本部位防火规章制度和特殊防火要求,准确认识本职工作与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21.2.认真学习防火知识,掌握本区域内的设备情况和消防设施的情况,熟知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原理、性能,熟悉消防器材、设施的保养、定期检查,熟悉消防器材的运用范围和使用方法。21.3.每天对本区域进行一次防火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较大问题及时汇报。21.4.负责本区域内初期火灾扑救,发现需更换消防器材的及时上报部门安全员。21.5.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扑救。22.特殊工种人员防火职责:22.1.熟悉本工种防火要求和规定,认真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行为。22.2.认真学习防火安全知识,掌握好本专业应知应会灭火技能。22.3.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2.4.保管好本岗位消防器材,使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22.5.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积极扑救。23.员工防火职责:23.1.认真遵守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3.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熟知”三懂三会“熟悉本岗位防火安全要求。23.3.保管维护好本岗位消防器材和设施,严防损坏、挪用和丢失。23.4.发生火情,及时报警积极扑救,并提供情况,协助查明火灾原因。24.专职消防队职责:24.1.专职消防队委托张家港市消防大队锦丰中队。主要负责公司生产区的消防保卫灭火工作,承担全公司的消防安全检查,提出消防安全措施。24.2.专职消防队按部队条例进行管理,同时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4.3.按公司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