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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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3山东大学1第八章税收法律责任税收法律责任概述第一节税收征管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第二节2013-05-23山东大学2第一节税收法律责任概述•税收法律责任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税收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税收法律责任依其性质和形式的不同,可分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依承担法律责任主体的不同,可分为纳税人的责任、扣缴义务人的责任、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2013-05-23山东大学3第一节税收法律责任概述•一、税收法律责任的构成•税收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税收主体承担税收法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条件的总和•包括税收法律责任主体、主观过错、税收违法人员、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2013-05-23山东大学4第一节税收法律责任概述•税收法律责任主体•税收法律责任主体是指因实施税收违法行为而应承担不利后果的人•主观过错•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是税收法律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条件。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类2013-05-23山东大学5第一节税收法律责任概述•税收违法行为•税收违法行为是税收法律责任构成的核心要素,有行为才有责任,无行为肯定无责任。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税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税收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链条联系,是税收法律责任构成必须具备的条件2013-05-23山东大学6第一节税收法律责任概述•二、税收法律责任的种类•税收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先追究行政责任,后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依法对违反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法律制裁2013-05-23山东大学7第一节税收法律责任概述•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暂扣或者吊销税务登记证;停止出口退税权、收缴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等2013-05-23山东大学8第一节税收法律责任概述•刑事责任•刑事处罚,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由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等法律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罚的法律责任•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下列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2013-05-23山东大学9第一节税收法律责任概述•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非法印制发票的2013-05-23山东大学10第一节税收法律责任概述•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的•税务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逃税款行为的2013-05-23山东大学11第一节税收法律责任概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型•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型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可驱逐出境2013-05-23山东大学12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一、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1、违反税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法律责任•违反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的行为及法律责任•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2013-05-23山东大学13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2013-05-23山东大学14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013-05-23山东大学15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案例:李某开了一家快餐店,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月月按时申报纳税。由于经营不善,李某于今年8月将店铺转让给了一位朋友,把税务登记证件同时转借给那位朋友。•今年12月10日,主管地税机关突然找到李某,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要求其在3日内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并对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处以500元的罚款,同时又以其把税务登记证件转借他人为由,处以2009元的罚款。请问,地税机关的做法对吗?2013-05-23山东大学16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解析:对税务登记的变更或者注销,《税收征管法》作了严格而具体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013-05-23山东大学17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违反纳税申报的行为及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013-05-23山东大学18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2、违反税款征收制度的行为及法律责任•偷税行为及法律责任•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3-05-23山东大学19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案例:某酒店2009年5月应缴纳营业税及其它地方税共65万元,但酒店到纳税期限时发现帐面资金不足。总经理王某和会计于某商议后决定向主管地税机关报税30万,并在限期内缴纳入库,后被地税局检查发现,税务机关9月5日作出税务处理,限期将所欠税款缴纳入库。但酒店仍然未按期缴纳,后经地税局催缴,酒店于30日将35万元税款缴纳入库•酒店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税务违法行为,说明理由•依照有关法律对酒店应作如何处理?2013-05-23山东大学20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解析酒店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具体处理:追缴其所欠税款加收其滞纳金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2013-05-23山东大学21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和不申报的行为及法律依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013-05-23山东大学22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及法律依据•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3-05-23山东大学23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行为及法律责任•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2013-05-23山东大学24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抗税行为及法律依据•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013-05-23山东大学25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案例:天鹰电器公司1999年3月份效益良好,但纳税时却申报亏损。后税务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两个月以来通过变造帐薄逃避税款8000元。税务机关责令其补缴所逃避税款8000元,并处以逃避税数额二倍的罚款。该公司财务经理对罚款表示不服,与税务人员发生争执,双方言行偏激,税务人员认为该公司的此种行为构成抗税,并声明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2013-05-23山东大学26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1、税务机关的处罚是否合适?•解析:税务机关的处罚合法。天鹰电器公司的行为属于逃税。据《征管法》第40条的规定,逃税税是纳税人员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薄、记帐凭证,在帐薄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逃税数额不满1万元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税款,处以逃税数额5倍以下的罚款。本案该公司通过变造帐薄逃避税款达8000元,所以按规定税务机关对其处以逃税数额二倍的罚款是正确的2013-05-23山东大学27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2、该公司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的争执行为是否构成抗税?•解析:不构成抗税。我国《税收征管法》第45条规定:“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由此可见,抗税在客观上表现为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拒不缴纳税款。而本案中,公司财务经理尽管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表现为不服,不好,情绪激动,但始终没有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没有构成抗税。税务机关对该公司的行为定为抗税是错误的。2013-05-23山东大学28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逾期仍未缴纳和解缴税款的行为及法律依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013-05-23山东大学29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3、不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行为及法律依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013-05-23山东大学30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2013-05-23山东大学31第二节税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4、违反发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法律依据•非法印制发票、非法生产发票相关物品的行为及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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