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郭守杰基础班·第一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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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民法基础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8分,2009年分值为7分,每年均有1-2个综合分析题小题。2010年新教材对本章内容作了微小的调整,主要是:(1)删除了与人身权相关的规定(第121页);(2)新增了原权和救济权的民事权利分类(第128页第6点);(3)新增了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第132页)。本章考点较多,知识点比较零散,考生应当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章节进行复习。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题型2007年2008年2009年单选题4题4分4题4分5题5分多选题1题2分综合分析题2题4分1题2分1题2分合计7题10分5题6分6题7分第一节民法概述一、民法的调整范围(P12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解释】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彼此之间不存在隶属或从属关系。【例题1·单选题】我国民法调整的范围是()。(2009年)A.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人事关系B.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C.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单位与职工之间的管理关系【答案】C【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例题2·单选题】民法与行政法各有其调整对象。下列有关二者调整对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8年)A.民法调整的是主体之间地位不平等的社会关系,比如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而行政法调整的是主体之间地位平等的社会关系,比如土地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B.由于行政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所以,行政机关与公民在行政诉讼中地位平等C.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主体之间的权利能力是平等的D.民法调整财产关系,行政法调整人身关系,只有经济法既调整财产关系又调整人身关系【答案】C【解析】(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2)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因此,选项B错误;(3)民法既调整财产关系,又调整人身关系,因此,选项D错误。【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有()。A.张某和李某签订的买卖合同B.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王某进行行政处罚C.刘某与赵某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签订投资协议D.钱某夫妇收养孤儿小孙E.某税务局给予其职工李某记大过的处分【答案】ACD【解析】(1)选项A和选项C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选项D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均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2)选项B和选项E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二、民法的特征(P121-122)1、民法是权利法2、民法是私法3、民法是实体法4、民法主要是任意性规范【解释】民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不是强制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三、民法的基本原则(P122)21、平等原则【解释】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标志。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解释】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例题·单选题】民事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民法()原则的基本要求。(2006年)A.公平B.公序良俗C.合理D.合法【答案】B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主体【解释】我国的民法将民事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一)自然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P123)(1)在我国,自然人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2)自然人的民事权力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3)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4)胎儿因为没有出生,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解释】考虑到胎儿出生后的相关利益保护,《继承法》规定将遗产为胎儿留出一定份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5)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①自然人在医院死亡的,以“死亡证”记录的死亡时间为准;②认定宣告死亡的时间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时间为准,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有相同的效力。【例题1·单选题】在民法理论上,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下列有关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9年)A.由于法人是组织,所以法人与自然人之间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平等的B.《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说明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C.《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的发表权的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这说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最长可以存续到死亡后的第50年D.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答案】D【解析】(1)选项A: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能力是平等的,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也是平等的;(2)选项B:胎儿因为没有出生,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继承法》的这一规定,是法律对胎儿出生后相关权益保护所作的特殊考虑,如果胎儿未能顺利出生,预留的继承份额将由其他继承人分割;(3)选项C:自然人的民事权力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著作权法》的规定只是延长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并不是延长了作者的权利能力。【例题2·单选题】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下列关于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08年)A.被监护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B.“植物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C.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应有意思能力D.未成年人也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答案】D【解析】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不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植物人”,不论有没有意思能力,只要是自然人尚未死亡,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例题3·多选题】在民法理论上,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下列有关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能力是平等的B.《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说明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3C.植物人由于没有意识,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D.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E.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答案】ADE【解析】(1)选项B:胎儿因为没有出生,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继承法》的这一规定,是法律对胎儿出生后相关权益保护所作的特殊考虑,如果胎儿未能顺利出生,预留的继承份额将由其他继承人分割;(2)选项C: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植物人”只是失去意识,尚未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3)选项E: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有相同的效力,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民事权利能力终止。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P124)任何自然人都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并非任何自然人都具有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种类认定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①18周岁以上的公民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①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①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②其他民事活动应当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①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解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从不同的角度看,可以被看作是权利,也可以被看作是义务(责任)。【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答案】C【解析】“不满”10周岁(小于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C“10周岁以下”是指“小于或者等于10周岁”,因此选项C错误。43、个体工商户(P125)(1)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责任。(2)以自然人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视为家庭经营,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4)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4、自然人的住所(P125)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相关链接】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二)法人【解释】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P126)(1)法人自“成立”时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至法人“消灭”时止,民事权利能力消灭。(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相一致:在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时,即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P126)(1)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法人行为能力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法人据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2)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投资者则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民事责任。53、法人机关(P126)(1)法人机关是指依据规定在法人成立时产生,“不需要特别委托授权”就可以以法人名义,对内负责经营管理,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集体和个人。(2)法人机关分为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解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法人的权力机关,董事会与董事长是法人的执行机关;监事会是法人的监督机关。(3)法定代表人是按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非法人组织(P127)1、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2、非法人组织的形式(1)非法人企业(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2)非法人经营体(如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3)非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如非法人学术研究团体)【例题·单选题】我国某商业银行下属分理处属于民法上的()。(2008年)A.企业法人B.法人的分支机构C.事业单位法人D.机关法人【答案】B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P127)61、物2、行为(如债之给付、要约之承诺)3、智力成果(如作品、发明、外观设计、科学发现、商标)4、人身利益【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房屋B.阳光C.科学发现D.人身利益E.要约之承诺【答案】ACDE【解析】选项B:阳光不能为人所实际控制和支配,不是物,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民事权利(P128)1、根据利益性质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1)财产权(如物权、债权、继承权)(2)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自由权、信用权、隐私权、荣誉权等)和身份权(如亲权、配偶权等)。(3)财产权可以在民事主体之间转让,而身份权(如配偶权)一般不得转让和继承。【例题·单选题】孕妇甲在人行道上被违章骑车的乙撞倒,甲因此流产。此案中,乙的行为侵犯了()。(2007年)A.甲腹中胎儿的生命权B.甲的人格权C.甲的生育权D.甲的身份权【答案】B【解析】(1)胎儿因尚未出生,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乙造成甲流产侵犯的是甲的人格权中的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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