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楚大街(楚平路~三环线立交)改造工程子项电力工程安全文明监理细则编制:审批: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雄楚大街(楚平路~三环线立交)改造工程子项电力工程监理部二○一六年三月十日监理实施细则交底签到表工程名称雄楚大街(楚平路~三环线立交)改造工程子项电力工程监理细则名称《安全文明监理细则》交底人交底时间接收交底人监理部人员施工单位人员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依据三、监理责任四、监理的基本任务五、监理工作流程六、安全控制要点七、重难点工序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八、安全监理保证措施九、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十、行使安全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雄楚大街北侧新建高压电力通道工程,线路西起楚平路,道路设计始点K7+320,东至关山变K11+740,道路全长4420米,线路采取盾构+暗挖的建设模式。全线设6座井,并预留各支线接口。根据片区供电的服务功能需求,本段共设置1个支线接口,位于关山大道路口,结合高架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各管线改造,走廊布置于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下,正常埋深不小于5.0m。本工程共设6座明挖竖井、4条暗挖电力隧道、2条盾构电力隧道,具体尺寸及施工形式见下表:工作内容里程桩号施工形式结构尺寸(m)N1#工作井K7+500明挖15×7×13.2N1-1#工作井K7+500明挖5×7×13.2N2#工作井K8+210明挖5×7×17.62N3#工作井K8+930明挖15×7×14.98N4#工作井K10+420明挖20×7×15.86N5#工作井K11+740明挖17×10×8.87N1#工作井~N4#工作井区间K7+385~K10+420盾构法Φ3×3035N4#工作井~N5#工作井区间K10+420~K11+740盾构法Φ3×1312K7+320~N1-1#工作井区间K7+320~K7+385暗挖法2.8×2.5×65N1#工作井~N1-1#工作井区间K7+385暗挖法2.8×2.5×37N2#工作井~盾构区间K8+550暗挖法2.8×2.5×3.2N4#工作井~N4-1#工作井区间K10+420暗挖法2.8×2.5×38.7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10日历天,合同工程总造价25300万元。二、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6.《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99-1999)7.《盾构法隧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6-2008)8.《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9.《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GB/T22082-2008)10.《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18445-2012)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1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14.《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15.《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1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1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8.《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2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2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23.《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24.《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25.《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2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27.《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8.《武汉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试行)规定》(武建基建字[2003]269号)29.《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武建基建字[2003]130号)30.有关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合同文件等。三、监理责任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8)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2.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3.按合同中建设单位委托的文明施工管理内容承担其应负的监理责任。4.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四、监理的基本任务1.检查和落实施工单位对下列工作的完成情况: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2)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并贯彻实施。3)积极采取各种安全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使生产设备和设施达到本质安全化水平。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保障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4)组织各类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全员的安全素质。5)对职工伤亡及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6)推广和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技术和方法,深化企业安全管理。2.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规、规章及规定。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该保证体系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安全文明管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必须健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人,领导带头,全员参加。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或责任)。必须明确且层层分解到班、组甚至人。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或措施。其包括:①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培训。安全法规、规章、规定的学习;日常安全教育、安全操作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市容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措施、奖罚标准等。③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如每周定期或每月定时的安全活动、安全无事故活动、文明施工竞赛、安全文明总结整改等。④安全文明施工自行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措施执行情况、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检查;分析处理事故。4.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自检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其自检结果。1)安全管理状况(或措施)及防护。2)临时用电安全。3)施工机械及其辅助设备操作安全。4)地表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安全。5)保卫和消防。保卫人员要充足,保卫制度要落实,消防设施、通信要完备。6)文明施工和管理措施。7)施工现场的布置和场地管理。道路(安全通道)、作业场地、材料堆放、渣土临时堆放有序。8)工地卫生管理。垃圾、污水、鼠害等的处理。9)环保管理。生产、生活用水、施工排水,泥浆处理(防污染)等。10)噪音、尘土和有害气体的控制。11)现场医疗设备和急救医护人员的配备。12)照明、通风、安全提示标志(牌)等。5.安全文明施工预警和事故处理1)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监理工程师要坚持以预警和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就应当在现场、例会或者专门组织的安全会议上,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到位。2)无论是什么原因引发的,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以下方法处理:①下达命令,限时整改,清除隐患。②解雇不遵守安全法规的人员,未经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不得再次雇佣。③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政府、安监部门、劳动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研究事故法;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改建议,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效果。五、监理工作流程六、安全控制要点(一)核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1、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有效期。2、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约定。(2)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3)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5)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应由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核发,且在有效期内。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实施,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4)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三级(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主要交底内容如下:施工班组名称、分包单位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施工部位;健全安全文明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审查(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检查监督“安全保证体系”实施(监理工程师)安全文明施工预警和事故处理(监理工程师)合格不合格修正施工环境(说明危险点、危险源);针对危险点、危险源采取的防范措施;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标准的要求;施工安全纪律;一旦发生事故如何采取应急措施;记录,由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和地点。(二)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未经审查确认的,施工单位不得组织施工。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由编制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冬期、雨期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等。2、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1)专项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计算书及相关图纸。(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一下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3)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