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阳光、我快乐、我成长”心理健康手抄报比赛活动目的:引导学生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健康素质,更好地适应校园生活,正确认识自我、完善自我,做到身心健康、阳光快乐、全面发展,共同营造关注心理健康、创建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活动主题:我阳光、我快乐、我成长活动时间:4月11日——4月30日活动主办部门:校区政教处、校区心理协会活动对象:校区所有在校学生(一)手抄报内容要求1.主题:围绕”我自信,我成长“主题开展设计制作,包括我的自信故事、我的阳光心态、我的人际交往、我的成长规划等内容,最好附上自己阳光健康的彩色照片。2.手抄报要求有刊头设计,刊名要切合“阳光心理,健康成长”主题。3.结构设计新颖,布局合理,图文并茂。4.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具备一定知识性、趣味性与可读性,文字流畅,不出现常识性错误。可以是个人或集体(集体创作成员不超过3人)创作作品。5。先班内评比,评选出优秀作品上交心理咨询室,每班上交作品不少于五份。(二)形式要求1.手抄报统一以A3大小的卡纸为规格;2.版面制作均使用手抄文字和手绘插图;3.版面制作用笔可任意选择,但铅笔除外(不包括彩色木铅笔)。4.作品背面右下角须用铅笔注明编者班级和姓名(正面不允许出现班级和姓名)。(三)作品上交1.作品上交截止时间为4月27日上午12:00前,请各班心理协会会员在截至时间前将作品统一交心理咨询室王海霞老师,过时不参加评比。(四)评比1.评比标准:(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紧扣主题。(40分)(2)字迹工整、清楚、美观。(20分)(3)图文并茂,搭配合理,整体效果好。(20分)(4)版面设计新颖,有创意。(20分)2.评委:校区政教处石立军主任、心理健康教师王海霞、德育教师刘德兰、张秀珍、政教处教师祝红梅、金春耿老师,心理协会员2人。3.评比(1)作品收齐整理后,由心理协会会员协助心理老师负责对每个作品进行编号,并把编号后的作品按顺序放在心理咨室。(2)作品评比时间为4月30日,请相关评委准备参加;(3)评比相应表格和笔由心理老师提前准备。4.奖项设立:全校区评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政教处、心理咨询室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