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_民事法律关系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经济法授课教师陈平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序言一、民法的含义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民法的主要内容(本书)1、总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时效)2、分则(继承法;物权;债的一般规定;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专利法;著作权法)3、附则(侵权的民事责任)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三、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的实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4、诚实信用原则所谓诚实信用,其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6、公序良俗原则。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四、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1、民法适用的含义运用民法规范调整社会关系,包括民法的遵守和司法适用。2、基本原则(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新法优于旧法(3)特别法优于普通法(4)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财产关系(propertyrelationships)1、含义:在法律上被确认的所有制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2、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的主要特点:(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3)受价值规律支配。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人身关系(Personalrelationships)1、含义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2、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具有的主要特点:(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第一章民事法律关系一、概念指社会关系为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时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特点1、社会关系,区别于自然关系。2、为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区别于不属于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3、物质利益关系,区别于思想意志关系。4、主体地位平等,区别于行政、刑事、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5、主体权利义务对等,体现市场等价有偿原则。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实例(哪些属于民事法律关系)1、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2、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600元。3、孙某临终前在日志中写道:如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王某。4、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5、黎立在北科大抢劫银行。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二、要素(一)主体1、概念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2、分类自然人(公民)和法人3、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含义:权力能力: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依法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承担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始于出生,但终于死亡)4、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类(1)谁创立——集体和国家;(2)活动内容和创设目的——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3)有无组织成员——社团和财团法人;(4)成立目的——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产生和消灭;(2)限制;(3)范围。企业法人的变更和终止(1)依法被撤销;(2)解散;(3)宣告破产;(4)其他。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国家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二)客体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又叫标的。1、物2、行为3、智力成果(三)内容1、民事权利2、民事义务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三、法律事实法律所确认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1、自然现象2、行为(活动)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死亡1、自然死亡:(民法中)呼吸和心跳均告停止。2、宣告死亡:指公民因失踪而认定他死亡。《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第二十二条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第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第二十五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实例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分类1、财产权与人身权;2、绝对权与相对权;3、主权利和从权利;4、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5、既得权和期待权.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1、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应得到支持(单选)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2、下列哪种情形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单选)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请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身亡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3、甲与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单选)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自己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4、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项是正确(单选)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有法律规定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5、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单选)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实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6、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单选)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的数人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7、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起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继承法》取得财产者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8、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单选)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到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9、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多选)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防灾科技学院崇德博智扶危定倾10、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单选)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

1 / 2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