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审计责任与法律责任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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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审计责任与法律责任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同学们掌握审计责任、管理层和治理层责任以及两者的区别;审计法律责任;形成CPA产生法律责任的直接或间接的原因,以及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1.审计责任、管理层和治理层责任的内容以及两者的区别;2.形成CPA法律责任的直接或间接的原因。1.回顾上节课的教学重点,导入本节课的内容;2.分析、讲解本节课的主要内容;3.总结概括本节所学内容,布置案例或习题。1.多媒体教学为主;2.讲授为主,辅以案例分析、课堂练习、课堂讨论。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目的教学步骤教学方式本章内容审计责任避免法律诉讼审计法律责任第一节审计责任2019/8/194《审计》2019/8/19《审计》51审计责任:是指审计人员应履行的专业职责。即应有的职业谨慎(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应履行的职责,指出什么是可作为的且应当作为的。2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履行其审计责任时,未按法律法规、准则规范执业,出现违约、过失或欺诈等行为而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而承担的法律后果。明确了未充分履行审计责任需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强调什么是禁止作为及若作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一、审计责任与法律责任的关系二、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的关系责任含义关系行为影响会计责任对编制的财务报告负责。具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和免除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审计责任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对所发表的意见负责。被审计单位承担会计责任不能作为减少审计测试的理由。违约、过失和欺诈2019/8/196《审计》2019/8/19《审计》73、真实公允和揭错查弊并重阶段2、真实公允阶段1、揭错查弊阶段三、审计责任的演进四、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合法性: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真实性: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表示的审计意见2019/8/198《审计》不实审计报告的判断标准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最大遗漏违反法律法规、执业准则规则以及诚实公允原则2019/8/199《审计》第二节审计法律责任2019/8/1910《审计》2019/8/19《审计》11《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证券交易法》《证券法》2002年1995年1934年1933年一、美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演变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是从证券法到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法律规则由粗略到细化、由严厉到缓和。具体体现在过错认定、比例责任和赔偿额的限定。第二阶段是《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颁布后法律责任有所加重。主要体现在处罚措施的细化、刑事责任的加重及诉讼时效的延长。2019/8/19《审计》121、1931年的厄特马斯法案2、1983年的罗森布勒姆法案3、1983年的花旗州银行案4、1985年信贷同盟公司案5、1993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案成文法下几个著名案例道奇尼文事务所(UltramaresV.Touche)受聘为主要从事橡胶生意的弗雷德·斯特公司审计,弗雷德·斯特公司经营不善,营运资金周转困难,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向多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久,于1925年1月宣告破产。厄特马斯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应收账款业务的金融公司,于1924年3月根据弗雷德·斯特公司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批准向其提供了三笔共计16.5万美元的贷款。厄特马斯公司于弗雷德·斯特公司提出破产后起诉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其审计时不负责任甚至有欺诈可能,才导致了公司损失。该案是美国第一起审计报告使用者起诉注册会计师的案例,由于判例的空白,经过数次审判和上诉,最终以“道奇尼文事务所因事先不知审计报告的具体使用者是谁”而免于赔偿这。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案例,它创造了“厄特马斯主义”(即知悉法则):如果是一般过失,注册会计师只须对已确知其姓名的审计报告的主要受益者这一特定的第三者负责任;但如果是重大过失和欺诈行为,则对一切可合理预见的第三者负责任。1931年的厄特马斯法案2019/8/1913《审计》1983年的罗森布勒姆法案(H.Rosenblum,Inc.V.Adler)作为被告的注册会计师为巨人仓储公司的财务报表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是盈利的。以这些报表为依据,罗森布勒姆向巨人公司出售了一项业务,换取了巨人公司的股份。然而不久,巨人公司因资不抵债,提出破产申请,其股票变得一文不值。为此,罗森布勒姆指控巨人公司的注册会计师犯有普通过失。这也是在习惯法下确立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责任的典型案件。在这一案件中,首先对厄特马斯主义提出了挑战,判定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对客户及直接受益人负责,还要对因依赖存在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而遭受损失的可预见第三者负责。2019/8/1914《审计》1983年的花旗州银行案(CitizensStateBankV.Timm,Schmidt&Company)威斯康星州法院进一步扩大了第三者的范围,将其扩大到所有可合理预见的第三者。进一步偏离了厄特马斯主义,而采用美国侵权法修订法案(第二版)第522款。法官放弃知悉法则的一个考虑,正如威斯康星法院所宣称的:“如果依赖信息的第三者,如债权人,不允许从注册会计师那里得到赔偿,那么公众所承担的信贷成本将会提高,因为债权人将被迫,或者承担因信赖错误的报表而发放的不良贷款的损失,或者雇佣独立会计师验证财务信息,而注册会计师则可以通过投保职业责任险转移、分散风险”。2019/8/1915《审计》1985年信贷同盟公司案(CreditAllianceV.ArthurAndersenCo.)原告信贷同盟公司将大约900万美元贷款给斯密司公司。该公司随后就宣告破产,信贷同盟公司CreditAlliance以斯密斯公司用经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来争取贷款为由,起诉安达信,最后信贷同盟公司胜诉。但纽约上诉法院也重申了厄特马斯主义,并进一步创设了三点关联测试以判定知悉是否存在,从而确定注册会计师是否应当对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2019/8/1916《审计》1993年BilyV.AnhurYoungCo案加利福尼亚高等法院在审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一案中,驳回了购买奥斯邦计算机公司(OsbouneComputerCorporation)股票投资人的起诉(这些投资人在购买奥斯邦计算机公司股票后不久,该公司即宣告破产),这些投资人诉讼的理由是,他们轻信了经该事务所审计过的奥斯邦计算机公司1992年的财务报表,而该报表实际上存在严重错误,但法院认为,由于原告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所以,不予以立案。在该案件的判决中,加利福尼亚高等法院的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仅对客户负有合理谨慎的责任”,因为“如果……简单地准许第三者以客户的财务报表存在错误为由起诉注册会计师并得到赔偿,注册会计师事实上就不仅成为财务报表的保证人,还成为不良贷款和投资的担保人”。知悉法则的重新确立,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注册会计师诉讼的风险,使得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法律环境得以改善。2019/8/1917《审计》2019/8/19《审计》1812341980年到1991年的平静时期1996年至“银广厦”事件的曝光,我国诉讼浪潮的逐渐形成时期1992年到1995年的初步形成阶段“银广厦”事件曝光至今及未来二、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演变过程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及相关法律规定责任种类原因处罚行政责任违约、过失引起注册会计师包括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事务所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销民事责任违约、过失、欺诈引起赔偿受害人损失刑事责任由欺诈引起按有关法律程序判处一定的徒刑2019/8/1919《审计》我国法律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定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二条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零三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一十九条无规定《刑法》无规定第二百二十九条无规定2019/8/1920《审计》2019/8/19《审计》21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依赖和使用不实报告过错责任和举证倒置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2007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19/8/19《审计》22注册会计师舞弊,是指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行为。在一定条件下,注册会计师缺少应具备的合理的职业谨慎。按程度可以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合同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合同主要表现为审计业务约定书。过失欺诈违约四、形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直接原因1、普通过失普通过失(ordinarynegligence),又称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来讲,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没有完全遵守审计专业准则的要求。2、重大过失所谓重大过失(grossnegligence)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未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就注册会计师来讲,是指根本没有遵守审计专业准则或者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重要性”和“内部控制”这两个概念有助于区分注册会计师的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重要性如果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漏报,CPA未能查出,为重大过失;如果会计报表有多处错报事项,每一处都不算大,但综合起来对会计报表影响大,CPA未查处,为普通过失.内部控制如果内部控制不健全,CPA应当调整实质性测试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这样一般都能合理确信发现由此产生的报表重要错报,漏报,否则就具有重大过失责任.如果内部控制本身很健全,但由于职工串通舞弊,导致设计良好的内部控制失效.由于CPA查处这种错报事项的可能性较小,因而一般会认为CPA没有过失或只具有普通过失.错报没有查出没有过失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欺诈控制测试应当揭示出来吗?是否有欺诈动机?运用了实质性程序吗?内部控制失效了吗?重大吗?是否是是是否是否否否审计过失2019/8/1925《审计》五、形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间接原因(一)错误、舞弊与违反法规行为(二)经营失败2019/8/1926《审计》2019/8/19《审计》271原始纪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导致编制财务报表的数据搜集或处理错误。2对实事的疏忽和误解,导致会计计价不正确。3对会计政策的误用,导致在金额、分类、表达、披露方面错用了会计政策。(一)错误、舞弊与违反法规行为错误是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存在的无意错报或漏报。错误的类型主要包括:2019/8/19《审计》28舞弊伪造、编制纪录或凭证侵占资产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纪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存在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错误是无意的行为,而舞弊是故意的行为。如伪造凭证、篡改会计纪录、变造财务报表数据等。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故意错报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导致的错报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的错报,可能源于管理层通过操纵利润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被审计单位业绩或盈利能力的判断。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通常表现为:(一)对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文件记录的操纵、伪造或篡改;(二)对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不真实表达或故意遗漏;(三)对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故意误用。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通常与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有关。管理层通过凌驾于控制之上实施舞弊的手段主要包括:(一)编制虚假的会计分录,特别是在临近会计期末时;(二)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三)不恰当地调整会计估计所依据的假设及改变原先作出的判断;(四)故意漏记、提前确认或推迟确认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五)隐瞒可能影响财务报表金额的事实;(六)构造复杂的交易以歪曲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七)篡改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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