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度的制度自信托举实现中国梦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梦以来,学界关于中国梦的相关研究也在全面展开。将中国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框架相结合的研究可以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更宽广的视野,使其获得新的发展、提升和丰富。一个人的美梦成真需要很好的蓝图规划、不断的实践奋斗和良好的身心秩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梦想实现也是一样,需要先进的理论指导,需要艰苦的实践,更需要良好的秩序规则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供了中国梦的主导性思想资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构成了中国梦的基本路径选择,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则提供了中国梦的主导制度保障。本文主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制度体系与中国梦的理论与实践关联角度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一、以良序制度支撑国家现代化发展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制度,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也是人类社会本质现象之一。制度作为体现人群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规则体系,在社会和人的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突出的价值和作用。特别是伴随着世界历史进程的深入推进,各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不同国家独具的制度显示出不同的发展效果。深入思考和解答不同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发展中效果迥异的原因和规律,成为许多学术流派和学界泰斗孜孜以求的理论旨归。是什么导致了一直领先世界文明三千年的中国在近代的黯然衰落?是什么促使了近代英、美等现代国家的兴起?这一“李约瑟难题”至今仍有各种不同的解答,不管因素有多少,但无疑制度因素是首要的。17世纪的荷兰首创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企业制度和金融制度,这一先进制度成就了“海上马车夫”的辉煌;18世纪英国创制了现代宪政的一系列先进制度,由此创就了“日不落帝国”的强盛;二战后,美国对传统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保证和延续了美国超级大国的梦想成真。制度经济学的集大成者诺斯在他的研究中坦言,“制度变迁决定了人类历史中的社会演化方式,因而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就曾反复强调“最重要的是制度”,“制度具有决定作用”,“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处于转型关键期的中国,最突出的问题是国家制度建设,最重大的成就是制度创新,对于这一点,十八大报告也明确“将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冷静思考后的审慎回答。二、百年中国筑梦的制度探寻从制度主义的视角看,近代以降至1949年之前,滞后的意识形态、没能建构起适应后发现代化任务需要的制度结构、低效的制度安排都使得国家现代化梦想的一再迟滞。首先,意识形态实质是一种软制度因素,诺斯将其称为“非正式制度”。滞后意识形态的负面作用,在自强运动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实质上维护的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罗兹曼在《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指出,传统中国是具有制度优势的,并举例指出科举考试制度使得传统中国保持了阶级的开放性,这意味着任何人通过努力都有可能进入到只占人口5%左右的精英阶层中。从制度建构角度看,这是儒学制度化的重要抓手。近代在强大西学冲击下,儒学的彻底失利,以致其意识形态体系的解体,使国家失去了发展的指导方向。制度建构首先是一种理念和理论的建构,中学、西学、马克思主义三家指导性理论形态的甄别选择,是中国实践梦想的首要任务。其次,在制度结构上,现代化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结论是后发现代化国家的国家主导性是一个共性规律。这一点、中、日、俄等国都是共通的。靠社会力量形成“自发秩序”的英美逻辑,显然对后发国家而言是行不通的。可以说,国家力量的大小和政治制度的样式成为后发国家现代化的关键。一个具有高度组织和动员能力的现代性政府,成为重建秩序的首要。而这一任务,在新中国政府成立前,一直都没能完成。直到新中国成立,才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再次,在制度安排上,很好地处理政治与经济发展、政府与企业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都是好的制度安排不可缺失的尺度。如在中国的“同治中兴”的洋务运动中期间,虽然组建了总理衙门,但其作用只限于处理对外关系。对于新型工业化运动则没有形成新的管理组织和机制,没能在政治秩序与新经济间搭建相应的财政、金融等具体制度,以致在中日开战时,竟没有筹措经费的制度机构保障。在这一点上日本则全面学习了德国的经验和制度,早于中国确立了适宜的制度结构。在政府和企业关系上,中国长期以来的制度安排不利于长期性生产投资,没有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诺斯将产权制度作为现代制度的原制度),这一点在今天也是至关重要的。近代先进的中国人在经历了洋务运动从器物层面的“坚船利炮”实现救亡梦、强国梦的梦想破灭打击后,也逐渐将重心转移到国家制度的重构上,从维新派仿日的“君主立宪”、“百日维新”到革命派习英美的“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多党政治”这些制度的移植无一不以彻底的失败而告终。制度的精髓是文化,制度是内生和外创的结合,好的制度即是“造出来”的,更是“长出来”的,无视国情文化的简单模仿和移植是很难取得成功的。诞生于新文化运动中的中国共产党人,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救亡图存、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进程中领悟到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历史和文化相结合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和制度化,以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建设是中共一条重要的经验。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格局得以步形成,为中国的现代化和中国梦的实现提供了制度前提。第一代执政集体给后来者留下了有效政府和国家动员发展体制这样两个最重要的制度遗产。这成为新时期推进制度建设重要政治基础。改革开放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基本形成,是执政党较好地处理制度“内生”与“移植”的关系矛盾,进行不断的制度整合和制度创新的伟大结晶。这一制度体系的初步形成,为中国梦的实现塑造了良性秩序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制度根基。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中国梦的坚实支撑一百多年的历史实践告诉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艰辛探索,实现中国梦的路线图已经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梦想的现实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实现梦想的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梦想的根本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根本层面的制度、基本层面的制度、具体层面的制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成的,是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以初级阶段为基本依据,以人民至上为价值原则,以开放包容为基本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既可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经济权益和生存条件,又能够促进人的潜能、创造力的提升;既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发展生产力、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服务,也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既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也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这一制度格局契合中国社会发展需要的依据主要在于:一是高效性。邓小平把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一优势概括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许多国外学者也将其定位为30多年中国奇迹取得背后最重要的政治秘密。弗朗西斯﹒福山认为:“中国模式的优势有好多,最重要的大概就是决策的速度和质量了,常有人喜欢把中国和印度对比。中国相对印度最大的优势就是在基建方面的投资速度很快,造了许多机场、桥梁、铁路……美国也有这个问题,因为要考虑权力分散、相互制衡,所以在美国许多重要的财政政策没有制定出来。而这个问题中国已经克服了。金融危机发生之后,中国的经济刺激款项也比美国的大几倍。这就是中国模式最重要的优势”。改革开放以来长达30多年的高速增长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持续时间最长的高速增长,从2000年到2010年,中国超过西方7国中的6个国家,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过去30年,世界上贫困人口70%的脱贫是在中国实现的,已经形成了3亿人口(约等于美国的人口)左右的“准发达国家”板块,这个板块在硬件和软件的许多方面都可以和发达国家竞争。在政治建设、文化发展和社会整体进步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支撑下的实践效果都引人注目。二是稳定性。意识形态的一致性是这一制度格局稳定性的重要支撑因素。这一点中国与前苏联的做法相比较,有很多超越的地方。意识形态的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使制度的理念得以延续发展,从而保证了其稳定延续。另外这一稳定性,与邓小平的制度创新思维中,将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一分为二的方法论有密切关系,这一方法论能保障国家基本制度框架的相对稳定性,又不妨碍具体制度的选择和运用。同时,中国党政主导、社会大众主体的政治、经济制度格局本身具有突出的稳定延续性。拿国家中长期规划来讲,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中国已经编制了十个“五年计划”和两个“五年规划”,“十二五”规划正在实施进行。这一点与西方难以有效进行国家长远规划的竞争性的政治制度相比较,优势很明显。三是人民性。人民性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理念和原则,这一原则从根本上保证了中国梦作为国家民族梦与作为每个中国人个人梦的内在统一。人民性原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安排中已经得到基本的体现,但受制于具体体制机制的不完善还有进一步加强的必要。如何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中使人民性原则得到更充分、灵活、有效的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完善发展进程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政治制度上进一步满足民众政治参与的新要求、经济制度上促进分配公平的更好实现、文化制度上全面提升民众文化素质和精神修养、社会制度上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构建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格局等都是突出的任务。四、以高度的制度自信托举实现中国梦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就必须不断增强制度自觉和自信,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高度的制度自信托举实现中国梦。(一)实现中国梦需要坚定的制度自信十八大报告要求全党坚定“三个自信”,其中制度自信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的集中体现形式,更具突出价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需要我们全面科学把握其内涵,对社会主义制度形态的信仰、对国家基本制度安排的客观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理性把握是科学理解制度自信内涵内在统一的三层维度。制度的构成包含三个层次,分别是宏观社会形态层面的制度、国家基本制度安排和具体层面的体制机制。我们所讲的制度自信,首先是对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形态而言的社会主义制度形态的一种高度信仰。中国特色制度体系坚持和彰显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原则,坚持它就是坚持社会主义信仰。其次是对国家基本制度安排的客观认同。树立我们的制度自信,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有对我们国家已经确立的基本制度安排的客观认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等都是这一制度体系的基本制度安排。这一基本制度框架,立足于初级阶段中国社会发展实际、秉承社会主义的内在价值要求,承载了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领域核心内容要求的原则性规定,因此,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安排是我国制度改革和创新的一个大前提。在坚持基本制度安排的合理性的前提下,通过发展和创新各项具体制度和机制来推进国家制度建设,是邓小平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改革中坚定基本制度框架多有论及。如讲“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如讲“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等。在以制度自信推进制度完善进程中,我们要防止将几种错误倾向:一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形态割裂化的倾向,如所谓“新社会主义观”与“传统社会主义观”的对立观点;二是把制度自信归谬为畏惧改革、不愿改革的观点。这些都是对制度自信错误的解读和把握。在实践中,以制度自信托举中国梦,重点是防止新自由主义式的制度崇拜。私有制主导、议会民主、多党竞争等新自由主义式的制度规则其在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效果很不成功,这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