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程序第一节端正入党动机入党动机是指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端正入党动机是争取入党的首要问题,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大学生都应该充分认识端正入党动机的重要性,努力克服和纠正不正确的入党动机,不断提供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一、端正入党动机的重要性(一)端正入党动机是产生正确入党行动的思想前提(二)端正入党动机是经受各种考验的重要保证(三)端正入党动机是思想上入党的强大动力二、端正入党动机的主要途径(一)加强理论修养,奠定正确的入党动机的思想基础(二)努力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火热的生活中端正入党动机发展党员“十六字总要求”图示坚持十六字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图示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第二节个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个人自愿,是我们党发展党员的一个基本原则。入党申请人必须个人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只有自愿入党,才能自觉地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才不至于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和人民利益相违背的事情。因此,申请入党的人,要在自愿入党的基础上,由本人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表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现实的表现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凡是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写入党申请书,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除特殊原因可由本人口述、别人代写外,必须由申请人亲自撰写。写入党申请书,要经过郑重地思考,要对党忠诚老实,实事求是,如实汇报自己的状况,不能有半点隐瞒和虚假。申请书写好后,应交给所在党支部的负责同志或支部的其他党员。一般写一次申请书即可,以后就以思想汇报的形式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思想情况,不必重复写申请书。如离上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较长或离开原单位,或有重大问题须要补充说明,可以重新写入党申请书或写补充说明材料。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内容负责单位、人员1.教育引导党组织、党员2.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3.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党支部组织委员4.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党员、团组织、群众组织5.入党申请包括的内容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及其政治情况;本人主要优缺点及努力方向入党申请流程表第三节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应当从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过党组织的较长时间的培养和教育,各方面比较优秀,接近或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申请人中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学习和工作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非党员同志。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是党员发展的必经程序,应对照条件,经过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同时,党组织要确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神舟十号女航天员王亚平大学生党员组成的党徽图案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一)联系人培养(二)党内活动培养(三)社会实践培养(四)培训培养(五)自励培养(六)考察培养第四节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和培养发展对象是党组织准备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候补人员。一、发展对象的确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第十四条规定:“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一)确定发展对象必须经过的前提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这是确定发展对象必须经过的前提。之所以这样,是因为:1.人的思想的转化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2.只有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对入党的同志的考察和评估才可能比较全面、比较准确。3.一年以上的时间规定也是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的需要。(二)确定发展对象必须经过的程序所在党小组的意见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党内外群众的意见1.征求意见2.组织讨论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二、入党介绍的人确定在确定发展对象和完成发展前的各项具体工作后,党的基层组织要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确定入党介绍人工作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二是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三是介绍人应当是政治思想好,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党性较强,作风正派,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强的责任心,在党员和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对发展对象的过去和现在的情况比较了解,并能向党组织作负责介绍的正式党员。入党介绍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点:一是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是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是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是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是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三、发展对象的政审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一)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1.关于发展对象本人情况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2.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二)政治审查的方法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同本人谈话、查询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四、发展对象的培训经政治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以外的,不能发展入党,经过集中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也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党组织对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的目的,是使发展对象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争取早日入党。对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通常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摸清培训对象的情况;第二,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第三,注意检查培训效果。第五节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后,如果各方面条件已达到党员标准,就可将其发展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是每个要求入党的人必须经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时期。这个时期不仅是入党者本人自己进行思考、再斟酌、再认识的时期,而且也是党组织对入党者本人进行再考察、再教育的时期。入党者要成为一名光荣的预备党员,必须经过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一系列的正规程序,作为政治生命的重要里程碑,我们需要明确履行程序的各个环节。一、预备党员的接收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一)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二)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是发展党员的必经手续。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开好党员大会。大会的主要程序是: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党支部在支部大会讨论后,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三)同发展对象谈话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四)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五)党支部通知本人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关于申请人入党的审批通知后,应将上级党委对申请人入党的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新发展的预备党员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对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要教育他们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争取如期转正。对没有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应向本人说明未批准的原因,肯定他们的优点,指出他们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他们克服缺点,继续努力,积极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验,争取早日入党。预备党员的接收程序图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同发展对象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党支部通知本人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一)预备党员的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入党宣誓流程图预先准备确定时间、地点、领誓人和参加人员准备会场通知参加人员召开宣誓大会宣布开会唱《国际歌》向党旗致敬致开会词领誓人领读誓词预备党员代表讲话党组织负责人讲话散会(二)预备期内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应认真对待。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本人汇报2.个别谈心3.集中培训4.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进行实践锻炼5.分析讲评大学生参观革命纪念馆三、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是把好党员“入口关”的最后一个环节。党组织应积极认真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违法乱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