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名称:委托人:监理人: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电话:传真:监理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鉴于:一、委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二、监理人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承诺具备实施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资质及能力,其注册地址:。三、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承担:监理工作(建材南区及建材北区)。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和规章。1.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本合同监理项目的内容:第二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监理范围:详见第四条第三条、监理服务期限及监理服务费计取与支付1、服务期:自2011年月日开始,至2012年月日完成。2、服务费计取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含税综合单价元/㎡,总建筑面积暂定按万㎡计算。合同总额暂定为万元。(注:该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加班费、交通费、现场监理设备购置及使用费、办公费、保险费、风险因素及涉及本项目监理的的所有费用。)3、监理费的支付3.1经商定,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支付方式如下:支付次数支付金额支付条件首次付款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第四次付款第五次付款3.2监理人提供的监理费收款帐户资料如下: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监理人保证以上提供的监理费收款账户资料准确无误,如需变更收款帐户任何内容,必须提前7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监理人自行承担。3.3委托人凭监理人开具的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履行以上各阶段的付款义务,且监理人应在委托人付款日的7天前提供该等发票给委托人。监理人迟延开具发票、无法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金额低于约定金额的,委托人有权相应地延迟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均不视为委托人违约),全部损失由监理人承担。3.4监理人同意:委托人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监理人于相应各期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如有),监理人应开具等额发票。3.5竣工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监理质量、监理服务、过程配合等。第四条、监理任务1、监理服务阶段: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内容。2、监理范围:1、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2、地基处理及桩基础工程;3、土建工程:砼结构,砌体,抹灰,采暖,外墙保温,屋面,外立面装饰,地库及消防楼梯间装饰;4、各类防水工程;5、机电工程:电梯安装工程(不包括电梯供应),空调安装工程(不包括空调供应)。6、门窗工程;7、防火门工程;8、室内、电梯厅及大堂装饰工程:涂料工程,瓷片及石材工程,零星木作工程,零星金属工程,玻璃工程等;9、阳台栏杆工程;10、弱电系统工程:可视对讲、消防报警、楼宇自控、保安监控、地库收费系统等;11、防火卷帘、钢质防火门供应安装工程;12、地库地面处理工程;13、道路、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围墙等市政工程14、样板房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15、裙楼装饰工程(包括内外装饰)16、人防门工程17、防雷检测工程18、变配电工程19、室内外煤气管道工程20、电信管线工程21、有线电视管线工程22、其他的公共设施;23、委托人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24、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第五条、监理服务内容0.1工程设计阶段及施工招标阶段的服务内容0.1.1协助委托人修改招标文件。0.1.2参加投标单位资格预审。0.1.3协助委托人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答疑及其他开标前的有关工作。0.1.4其它应协助委托人进行的招标工作。0.1.5协助委托人工程发包方案的拟定。0.16参与工程投标人的考察、评估工作,对投标人的技术力量、技术装备、管理措施作出评价意见。在参加技术专题会议时作出技术澄清。0.17对设计方案提出投资评价建议0.18根据选定的方案审核项目总投资估算0.19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规划,包括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等全过程和项目实施各个方面的工作0.2审核设计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0.3编制设计任务书中有关进度控制的内容0.4协助委托方办理设计审批方案0.5协调设计准备过程中的各种工作关系,协助委托方解决有关纠纷事宜0.6协调室内外装修设计、专业设备设计与主设计的关系,使专业设计进度能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0.7研究图纸、技术说明和计算书等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凡对投资及进度带来影响的变更,需会同委托方核签。0.8审核各设计阶段的图纸、技术说明和计算书等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有关设计质量要求和标准,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争取设计质量获得市有关部门审查通过。0.9督促设计单位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档案,协助委托方进行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分发、管理。1.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服务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组织开工预备会、监理交底会、组织图纸会审,检查施工图中标注及尺寸错误,协助委托人进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运行的可行性研究及质量评估工作。(2)对施工技术方案提出要求,依据委托人要求制定质量目标及工期目标,根据委托人建设需要随时调整工程总进度计划。(3)协助委托人与中标单位合同中有关质量及进度相关事宜,落实质量及进度目标保证措施。(4)审核施工单位拟采用施工机械及检测、计量器具的性能是否满足施工需要。1.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1.1.1熟悉施工图,参加设计交底会议,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1.1.2审查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1.1.3审批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依据监理规划分析、调整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和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1.1.4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1.1.5协助委托人移交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并依据监理规范要求检查和复合有关测量成果。1.1.6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批准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1.1.7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必要时,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1.1.81.1.9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拍照或录相。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1.1.10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1.1.11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1.1.12审查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预验收。1.1.13参与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1.1.14施工准备阶段向委托人提出工程优化方案及意见。1.2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1.2.1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1.2.2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进度计划。1.2.3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及时调整施工总进度。1.2.4审核项目施工各阶段、年、季、月度的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调整。1.2.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用计算机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月、季、年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告。1.2.6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督促施工单位施工。1.3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1.3.1合理划分子项目,明确各子项目的范围。1.3.2确定项目的合同结构,绘制项目合同结构图。1.3.3协助委托方处理有关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1.3.4进行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种报告。1.4施工阶段的信息管理1.4.1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1.4.2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1.4.3建立工程会议制度。1.4.4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确保归档资料符合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并将完整的归档资料移交委托人。1.4.5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结算资料收集工作。1.5施工阶段的组织与协调1.5.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5.2复核和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以及材料、设备、配件等供应单位的资格。1.5.3组织、协调委托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1.5.4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分布分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工程竣工初验。1.5.5协助委托人对设备的采购,组织对设备的安装与验收。1.5.6有计划组织工程例会,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关系,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5.7参加与协调委托人组织的工程检验和移交工作。1.6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1.6.1制订风险管理策略。1.6.2在合同中采取有利的反索赔方案。1.6.3签发工程变更单及工程变更的技术资料管理。1.6.4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事宜。1.6.5协助处理与保险有关的事宜。1.7施工阶段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1.7.1审核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1.7.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安全、文明保障义务。1.7.3组织工地安全检查。1.7.4制订项目委托人方的应急措施。1.7.5协助处理安全事故。1.7.6组织工地卫生及文明施工检查。1.7.7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1.8采购阶段服务内容1.8.1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1.8.2代表委托人对永久工程设备及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质量和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控制和协调。1.8.3核查永久工程设备实际到货进度是否符合采购合同要求和工2.0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2.1工程付款审核2.2审核其它付款申请单2.32.4审核及处理各项施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提出工程变更的合理化投资造价2.5根据选定的方案编制项目总投资估算2.6对施工方案提出投资评价建议2.7编制各种投资控制报表和报告程进度要求,必要时,应向委托人提出设备到货进度的调整意见。1.8.4记录和整理安装调试中发现的设备制造缺陷和质量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协助委托人与供货单位谈判交涉。1.9保修阶段服务内容1.9.1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1.9.2制订保修阶段工作计划。1.9.3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下达指令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1.9.4审核质量缺陷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进行验收并整理保修阶段的各项资料。1.9.5协助委托人检查回访工程质量,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参与工程质量缺陷的鉴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维修。1.9.6在保修期内工程质量如有缺陷,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协助处理至客户满意。3.0附加服务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委托人的权利义务1、全力支持监理人的工作,为监理人公正、独立的开展监理工作创造条件2、委托人的常驻现场代表是。全权代表委托方负责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并履行相应的权利与义务。3、委托人应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人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4、委托人应当在3日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5、按合同规定支付监理费用。6、委托人向监理人免费提供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生活用品、交通、市内电话安装费、话费、餐费等费用由监理人自理。7、委托人如更换现场代表,应书面通知监理人。8、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免费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有关本项目的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文件资料。9、委托人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但监理人应积极配合。10、及时提供足够份数的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