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单元程序法律制度第二十二单元程序法律制度——————————————————一、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二、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三、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一、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一)民事诉讼的概念、管辖与当事人1、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2、民事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或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的权限分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裁定管辖。——————————————————3、当事人狭义上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上的当事人还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此外还包括民事诉讼代理人。——————————————————原告是指为维护自己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指被原告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原告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称共同原告;被告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都叫做共同诉讼人。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二)民事诉讼程序1、审判程序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除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外,都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对案件依法重新审理并作出裁判的程序。——————————————————视频资料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讨论、回顾、分析、总结——————————————————2、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非民事权益冲突案件的审理程序。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3、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法定措施,强制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法律文书的程序。——————————————————二、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一)行政诉讼的含义、受案范围和参加人1、行政诉讼的含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案例分析——————————————————秋菊打官司讨论、回顾、分析、总结案例分析——————————————————在中国西北的小山村,农民庆来与村长发生冲突,被村长踢伤下体。庆来的妻子秋菊忍不下这口气,为了要个说法,带着六个月的身孕,踏上漫长的路去告状。她从乡里告到县里,又从县里告到市里,各级裁决都判定村长赔钱,可是村长一直不肯正式认错道歉。秋菊不服,把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案例分析——————————————————在除夕夜,秋菊难产,村长不计前嫌,组织村民连夜把秋菊送到医院,使秋菊顺利生产。秋菊以为她与村长之间的官司就此了结,不料案情发生了变化,村长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结合案例分析下面的内容。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的行政案件有: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抚恤金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3、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参加人是因起诉或者应诉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二)行政诉讼程序1、起诉与受理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职权行为。2、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自立案至作出第一审判决的诉讼程序,是行政审判的基础程序,具体包括审理前的准备和庭审。——————————————————一般的庭审程序分为六个阶段:开庭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读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判决。3、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行政案件,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4、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在我国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进行审判监督。——————————————————视频资料——————————————————受伤的心讨论、回顾、分析、总结(一)刑事诉讼法概述1、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确定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2、刑事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3、刑事诉讼的管辖、回避、辩护和代理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刑事诉讼的管辖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不得参与办理本案的一项诉讼制度。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可以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定回避三种。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辩护可以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4、刑事诉讼证据、强制措施和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限制或依法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二)刑事诉讼程序1、立案和侦查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以判明其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侦查行为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辨认,通缉。2、刑事起诉刑事起诉是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对指控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以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我国实行的是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起诉模式。——————————————————3、刑事审判程序刑事审判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步骤和方式、方法的总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以下几种基本的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殊案件的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4、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指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而进行的活动。包括对确定的刑罚给予一定限度的变更和调整,如执行过程中的减刑、假释等刑罚。——————————————————讨论:不知法也能守法吗?——————————————————思考题举例说明依照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