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公共管理系第二十章法律援助制度一、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与本质:是国家以法制化、法律化的形式,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层次上,对因贫困及其他因素导致的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通过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手段,实现其司法权益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二、了解世界法律援助制度的历史发展和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背景§20.1法律援助制度概述山东经济学院公共管理系§20.2法律援助立法和组织机构一、法律援助立法:世界各国相继在形式和程序上建立和发展了一套法律援助制度;而在我国尚无专门立法,只在有关的法律、法规中有所体现。二、法律援助机构、职能设置山东经济学院公共管理系§20.3法律援助的资金一、来源:主要有直接投入和间接投入两种模式。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刚刚起步,政府资金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比较大。二、资金管理:根据法律援助制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山东经济学院公共管理系§20.4法律援助对象的确定和援助范围一、对象:一般是经济困难的自然人,一个重要条件是已经立案而且受援案件有胜诉的可能性,法律援助对象还有国籍、地域管辖限制。二、法律援助范围: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规定,主要包括刑事法律援助和民事法律援助。山东经济学院公共管理系§20.5法律援助程序指法律援助机构为受援对象提供帮助的申请、审批、实施、监督等工作制度的规定。山东经济学院公共管理系§20.6法律援助方式我国目前主要是律师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方式。山东经济学院公共管理系§20.7法律援助的发展趋势一、世界各国法律援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发展不平衡,经费严重不足,组织机构权力分散,权责不明,管理不得力等。二、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对受案管理逐步做出灵活规定,完善法律援助计划,扩大法律援助和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