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到开工的流程一、地勘前完成规划许可证办理。二、工程地质勘查1、设计出具勘查任务书,2、根据设计需要确定勘查点(联系规划部门交基准点坐标及高程),3、按合同要求实地勘查(现场跟踪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出具勘查报告,三、施工图设计1、依据总规和甲方确定的户型图设计(甲方图纸审核,提出修改意见),2、出具施工图,四、施工图审查(收集整理全部资料提交),(一)建设部门所需资料:1.地质勘查报告;2.结构计算书;3.其他专业设计计算书;4.建筑节能计算书;5.总平面设计图;6.综合管线设计图;7.各专业全套施工图。(二)规划部门所需资料:总平面图、各建筑单体施工图及全套电子文件。(三)消防部门所需资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消防设计文件。(四)人防部门所需资料:1.规划审批的总图;2.人民防空地下室结构计算书和地质勘测资料;3.人民防空地下室全套施工图。(五)气象部门所需资料: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2.总平面设计图;3.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4.水、电、消防、煤气、金属构架大样、保护器安装等与防雷建设有关的施工图。五、确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是否招投标?直接发包?)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按监督部门要求提交资料)七、办理施工许可证(按建工站提交资料)八、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1、根据建设规模及施工组织的实际情况,确定临时用水量、临时用电负荷,办理临时用水、电接口,提供施工现场三通一平。2、确定现场围挡方案,组织围挡施工。3、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场。4、组织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5、督促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证件、人员证件及各种施工方案,工程部复审。6、向监理、施工单位提供已办理完毕的基本建设程序资料。7、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