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中的EPC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与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含义相似。总承包:一般工程总承包是指对工程负责设计、采购设备、运输、保险、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最后机组移交业主商业运行,整个过程称为工程的总承包。EPC为EngineeringProcurementandConstruction或Engineer,ProcureandConstruct的缩写,可译为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完全负责项目的设备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套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EPC与工程总承包两者含义相近。工程总承包中还有解释:设计采购施工中的EPC是英文Engineering,ProcurementandConstruction的缩写。Engineering就是“设计”的意思。当“设计”理解时,Engineering与同样可理解为“设计”的Design的含义大不相同。一般说来,Engineering指根据制造、加工等方面的科学与工程原理对机器、设备、装置、系统等的机理与流程等方面进行设计;而Design指对建筑物、构筑物的空间划分、功能布置、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以及外观进行设计和审美与艺术的处理。从这种区别中可以看出,设计-采购-施工合同一般不适合建筑工程的采购。电子中的EPCEPC是产品电子代码的缩写.它将成为继条码技术之后,再次变革商品零售结算,物流配送及产品跟踪管理模式的一项新技术,是条码技术应用的延伸和拓展,被誉为全球物品编码工作的未来,将给人类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变革。意法半导体作为一个亚洲排名第三,在中国大陆排名第二的,并在EEPROM排名第二,占有26%市场份额的半导体供应商,有能力使用多样化的工艺组合为客户生产量大而成本又低的用在EPC的RFID芯片。汽车中的EPC上海波罗POLO轿车发动机的负荷控制是由EPC装置控制的,EPC是英文“electronicpowercontrol”的缩写,中文含义是电子油门。BT是“建设—移交”项目融资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这种融资方式较常用,多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EPC是“项目总承包”的承包模式,是指一家总承包商或承包商联合体对整个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交钥匙”承包。EPC,是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三个英文字母的缩写,也就是设计+采购+建设,就是我们常说的总承包。EPCM加上了一个Management,意思是你雇一个EPCM管理公司来替你管理以上3项内容。EPCM模式,即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EPCM——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Management)是指,承包商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负责施工阶段的管理,这是一种目前在国际建筑业界通行的项目交付模式。同时,EPCM管理方还需要对项目的其他方面进行管理,如: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的进度,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准备成本规划、成本估算和文件控制等。由于它对工程承办企业的总包能力、综合能力,以及技术和管理水平的要求较高,而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上与国际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EPCM模式在国内尚未得到普及和推广。EPCM模式的特点分析在EPCM模式下,业主提出投资的意图和要求后,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以及全部工程的施工,都交给所选中的一家管理公司(EPCM管理方)负责实施;由EPCM管理方根据业主的要求,为业主选择、推荐最适合的分包商来协助完成项目,但其本身与分包商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也无需承担合同与财政风险。PMC是ProjectManagementControlTeamPMC就是项目管理公司,一般是由国际上比较知名的工程公司来承担,比如Fostwheeler,Fluro等,主要做项目前期的策划和评估,然后和业主一起组织对项目进行EPC或EPCM模式的发包,并代表业主负责对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全面管理。为解决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的问题,现今在国际上通行采用的融资方式主要有BT、BOT、BOOT、BOO等方式,也就是说,一种从BOT方式演变而来的BT方式已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指投资者通过政府BT项目招投标,中标取得BT建设的投资者(承包人)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和项目建设,并在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立即移交给建设单位(通常为政府),建设单位向BT建设投资者(承包人)支付工程建设费用和融资费用,支付时间由BT建设双方约定。因此,BT是通过融资进行项目建设的一种融投资方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BOT项目投资者并按合同约定授权中标投资者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者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者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一拥有一经营一转让”),是国内投资者(承包人)或国际财团对中标承包的市政工程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待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业主。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一转让一经营”),社会投资者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基础设施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业主。BT投资模式里面的BT是建设build--移交transfer的缩写,是由2005年百富榜上的黑马富豪严介和创造或者说是简化出来的一种暴富投资模式。BT投资模式与BOO(建设--经营building--owning--operation)和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uilding--owning--operation--transfer)这两种模式相比,少了建设方经营的这道环节。其实质就是对BOT(建设-经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的变换,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政府部门。也就是垫资为政府建造暂时无力上马的基础设施项目,然后再让政府分期还款,从而获得暴利。举个例子,根据严介和掌控的太平洋建设集团与内蒙古某市签署的建设市政基础工程的一份合同显示,太平洋承诺在5年内出资50亿元,该市政府则在验收移交之后的5年之内分批将工程建设款还给太平洋。此外,该市政府还要按银行同期利率的50%给太平洋支付建设时的垫资利息。应用BT投资模式,截至2005年底,太平洋已经签署了2700亿的订单,而到2008年前则要突破5000亿。很恐怖吧?严介和也正是靠着他创立的BT投资模式从胡润2004年百富榜第66位飙升到2005年的第2位。不过在2006年初,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制订的《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下发到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相信BT这种暴利的投资模式不会走得太远。请专家回答:关于EPC总承包模式下的税收问题?EPC即项目建设的设计、采购、施工由一个承包商总承包,包括其中的设备,承包商从业主处取得的收入包括设备款,此部分设备款如何计缴建筑安装营业税?按财税[2003]16号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建按工程中应税额不设备价值,该怎样操作才合法合规?除了向税务机关报批外,设备供应商应把设备发票开给谁?是承包商还是业主(由承包商与供应商打交道)?若开给承包商,业主没有设备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设备从计税额中扣除?若开给业主,是否符合发票开具规定,因为不是业主从供应商处购买设备,设备款也不是由业主而是由承包支付给供应商,属不属于虚开发票?问题补充:EPC总包模式在过内是几年前才开始实行的,相关的税收法律并未涉及.财税[2003]16号文只是列举几种行业,我理解EPC模式属于其他建筑业,在这种模式下建设工厂,设备价值远远大于施工价格.我想知道设备的发票是谁开给谁,xuri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我看不出答案!1、对财税[2003]16号的理解,可能你理解和很多人一样,认为建筑工程现在都可以扣除材料款或设备款,但这文件执行的范围比较狭窄,只应用于通讯线路、供电电路等这些设备价值远远超过施工价格的项目,原文是:“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2、对那些起楼房、起房子的业务,还是不能扣除设备的价款的,这点我估计你们的省也会有相关的文件,我们这对文件的解释只是应用于“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管道输送”这些很少的行业,而且文件中对什么属于设备、什么不属于设备都一一列举,但我不知道你属于哪个省,也不好说。3、我们这的文件规定,对这些设备,没有发票的,是不能扣除的。4、对发票,我们这是这么规定的,按工程的总造价由总承包商开建筑业发票给业主,但在交纳营业税的时候,从总造价中扣除设备价款后纳税。希望我的分析对你有帮助,但有不少内容是根据我们这边的规定来分析,只能作为参考,EPC总承包公司(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现在假设一家EPC公司做工程总承包,EPC与业主方签订大的合同,在合同中就设计款,设备款及建安款分别约定。EPC公司自己负责提供工程的总设计,并自行采购工程所需设备,但有关施工及安装劳务全部分包给分包商进行。现在这家EPC公司纳税模式是:设计费收入按6%缴纳增殖税,工程设备按照17%缴纳增值税;而建安劳务按照建安EPC合同中的建安款减去分包工程款后缴纳按3%缴纳营业税。什么是EPC项目?工程EPC项目模式和传统的项目模式有什么共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啊?它的优势和劣势分别是什么呢?EPC中文即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EPC)的特点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工程项目模式代表了现代西方工程项目管理的主流,是建筑工程管理模式(CM)和设计的完美结合,也是成功运用这种模式达到缩短工期、降低投资目的的典范。曾经因其建筑工程承包业以高速度、低成本地建造高层建筑和大型工业项目而著称于世。EPC的关键是依赖称职的专业分包商及标准化的过程控制与程序,因此在西方发达国家广泛采用。这是其实现简洁高效的设计、制造与施工的基础。EPC模式的重要特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仅业主将工程首先视为投资项目,而且建筑师、承包商都从这一优先次序出发。在指定专业分包商时,通常只规定基本要求,以使建筑师、承包商共同寻求最经济的方法。为了有效地参与竞争,一般都将整个项目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工作包。由不同的专业分包商负责各个工作包的设计、制造或提供材料与构件并负责施工与安装。分包商的设计工作由建筑师负责协调,工程构件、设备制造或供货、施工由总承包商协调,而在大型项目中,通常由管理经理(CM)负责协调。虽然这种协调对施工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但仍然有许多一时难以确定或未预料到的问题留给专业分包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逐步解决。专业承包商必须保证其分包部分的工程施工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