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新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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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新增)主讲:李茂华tel:13484811584QQ:66703488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课件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种类与基本原则(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主体:国家依法建立的建设: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建立基金情形:个人在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制度: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195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新中国第一部综合性劳动保险法规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进行“五险分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并于90年代纳入立法规划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二)社会保险的种类:1.基本养老保险针对公民老年风险保障老年日常支出的社会保障项目2.基本医疗保险针对公民医疗风险保障公民能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障项目3.工伤保险针对公民职业风险4.失业保险针对公民失业风险5.生育保险针对公民生育风险(三)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1.社会保险范围广覆盖。2.国家基本保险“保基本”和“可持续”。 3.社会保险体系“多层次”。二、基本养老保险•(一)基本养老保险的涵义对老年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予以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二)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和来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用人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等基本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纳主体依据计入账户统筹养老金账户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养老金账户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个人账户1.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2.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3.免征利息税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与计算•1.单位缴费:一般≤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级政府确定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1)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解释1,关于缴费工资范围: 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计划生育费用等包括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支付给员工解释2•关于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 缴费工资基数第一年:起薪当月工资收入第二年起: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解释3,关于下限与上限:本人月平均工资=Y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X条件缴费基数YX*60%X*60%YX*300%X*300%超过部分两个不计入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2)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3)缴费计算举例: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职工王某的月工资为8500元,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2400元。计算该职工每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答案解析』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7200元(2400×3)王某个人每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为7200×8%=576(元)(4)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计息按“养老保险基金记账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方法:①按年度计算的“年度计算法”②按月计算的“月积数计算法”结果相差甚微由当地社保机构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决定,并将决定向辖区内的参保单位公示或通知。【计算,教材例题2-22】•孙某2011年底个人养老账户累计储存额为20000元,假设当地本年记账利率为4%,孙某2011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则:• ①年度计算法:个人账户2012年记账金额=3000×8%×12=2880(元);  2012年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0000×(1+4%)+2880×(1+4%×1.083×1/2)=20800+2942.38=23742.38(元);  ②月积数计算法:2012年记账月积数=(12+11+10+......+1)×8%×3000=18720(元)  2012年记账额利息=18720×4%×1/12=62.4(元)  2012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0000×(1+4%)+2880+62.4=23742.4(元)3.政府公共财政补贴,补贴包括两种情况:(1)政府承担:(2)政府给予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与待遇•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1)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缴费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干部55周岁25/20152015会计初级职称培训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适用范围性别退休年龄一般情况男60女50女干部55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55女4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女45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  ①支付方法:    国家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②个人养老金账户年度余额记账职工退休后个人账户缴费情况停止记录计息个人账户在按月支付离退休金后的余额部分年度计算法月积数法计息方法(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投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提示1: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提示2:投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3)病残津贴:•投保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三、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医疗保险提供两个方面医疗服务(治疗疾病)分担医疗成本(报销医疗费用)(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由政府给予补贴(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1.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1)个人缴费部分: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2)用人单位强制性缴费的划入部分:一般为30%左右。(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3.计算举例:•  【教材例题,例2-23】某企业刘某的月工资为5000元。计算王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的储存额。•『答案解析』王某每月从工资中扣除5000×2%=100(元)存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每月缴费中转入王某个人账户额=5000×6%×30%=90(元);  王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的储存额=100+90=190(元)。(四)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了解起付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封顶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支付比例一般为90%。(以教材例题理解)(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六)医疗期•  已经讲过四、工伤保险•(一)工伤保险的涵义原因:劳动者在职业工作中或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遇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结果: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主体:劳动者或其遗属目的: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二)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和工伤保险基金•1.工伤保险费的缴纳: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率: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行业内费率差别2.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3.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三)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了解)(四)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2.伤残待遇:如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注意:3.遗属待遇:(1)丧葬补助金:(2)供养亲属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五)工伤保险费用支付途径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了解9项2.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掌握3项  ①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特别规定1.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上限与下限:(同基本养老保险费)上限不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不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2.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3.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教材例题,例2-26】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6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订,但公司继续安排李某在原岗位工作,并向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2012年8月10日,李某上班时不慎受伤,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七级伤残。公司认为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已期满终止,李某则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分析双方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案解析』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李某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只有当劳动合同期满或李某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才可以解除或终止。五、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的涵义  【提示】失业保险制度有三大功能: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促进失业者再就业合理配置劳动力通过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保障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并通过职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措施为其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社会保险制度(二)失业保险费的缴纳1.征缴范围:2.征缴比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三)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因用人单位过错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分别12个月;18个月;最长为24个月3.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低于城市居民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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