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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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测试内容能力等级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转让(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11333333•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1.合营企业的一方为外国合营者,另一方为中国合营者。2.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3.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为合营企业最高权力机构。4.合营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法人。•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一)设立合营企业的条件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1)有损中国主权的;(2)违反中国法律的;(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4)造成环境污染的;(5)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二)设立合营企业的审批机关设立合营企业的审批机关是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三)设立合营企业的法律程序1.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关报送有关文件。2.审批机关审批。(三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3.合营企业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后1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合营企业的协议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有抵触时,以合同为准。批准后生效,有修改时需要批准。合营企业的合同(13项内容)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合营企业的章程(9项内容)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共同应有内容的有()。A.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B.合营各方的名称C.董事会的组成D.合营企业期限•『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合营企业期限是合营企业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一)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应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相关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1.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2.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3.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相关考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例题·单选题】根据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注册资本25%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外国投资者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缴清出资B.该企业的设立不需要经过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审批C.该企业不得享受合营企业的优惠待遇D.该企业不能取得法人资格•『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否则,便不享受合营企业的待遇。(二)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1.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含3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含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注意以上的三个“其中”•【例题·单选题】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其中甲出资60%,乙出资40%;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甲乙出资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至少应出资24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60万美元B.甲至少应出资126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84万美元C.甲至少应出资12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12万美元D.甲至少应出资168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12万美元••『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即丙企业注册资本至少为210万美元。所以甲至少应出资210×60%=126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210×40%=84万美元。•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是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或者说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一)董事会1.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任期4年,可以连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2.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以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3.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其决议方式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但涉及到合营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2)合营企业的终止、解散;(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考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9年试题·旧)A.合营企业在主管部门下发批准证书之日起成立B.合营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出资时,无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C.合营企业章程可以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D.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可由合营企业借款解决•『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因此选项A错误。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选项B错误。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此选项C错误。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含企业借款),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即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借款;因此选项D正确。•(二)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人。•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一)引进技术管理1.合营企业引进技术,应当与技术输出方订立技术转让协议。技术转让协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技术使用费应当公平合理;(2)除双方另有协议外,技术输出方不得限制技术输入方出口其产品的地区、数量和价格;(3)技术转让协议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4)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技术输入方有权继续使用该项技术;(5)订立技术转让协议双方,相互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应当对等;(6)技术输入方有权按自己认为合适的来源购买需要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7)不得含有为中国的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2.合营企业订立的技术转让协议,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二)场地使用权及其费用管理1.合营企业所需场地,应当由合营企业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通过签订合同取得场地使用权。2.场地使用费在开始用地的5年内不调整。以后调整的间隔期应当不少于3年。场地使用费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在该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3.合营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场地使用权,其场地使用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用地时间从开始时起按年缴纳,第一日历年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算;不足半年的免缴。在合同期内,场地使用费如有调整,应当自调整的年度起按新的费用标准缴纳。•(三)生产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在其合同规定和批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四)财务会计管理1.合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机构,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报当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2.合营企业设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负责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3.合营企业原则上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经合营各方商定,也可采用某一种外国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外国货币记账的合营企业,除编制外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算人民币的会计报表。4.合营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可向出资人分配的利润,按照合营企业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合营企业以前年度尚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中进行分配。合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5.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报表、证件,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1)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2)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3)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考题·多选题】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利润分配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2010年试题)A.合营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可向出资人分配的利润,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的规定进行分配B.合营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可向出资人分配的利润,按照合营企业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C.合营企业以前年度尚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中进行分配D.合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进行利润分配•『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合营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可向出资人分配的利润,按照合营企业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因此选项A错误。•【考题·多选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下列文件中,应当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的有()。(2004年试题)A.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B.合营企业的半年度会计报表C.合营企业融资的项目评估报告D.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报表、证件,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1)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2)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3)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的转让(一)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条件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2.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3.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即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相关考点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相关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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