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企业创办 筹备法律实务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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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创办筹备法律实务之一5.1确定企业的组织形式5.2企业名称预先登记5.3企业章程的拟订5.4前置审批5.5筹资、出资、验资5.1.1什么是企业(Enterprise)?企业有哪些形式?企业:创业者依法设立的、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主体,包括个体经营形式。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自然人企业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无限责任)我国经营性组织区分图法律依据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9月1日起施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7年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公司法:1993年通过,2005年修订,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合伙企业法:1997年通过,2006修订,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5.1.1.1个体工商户•创业者以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作为资本、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经营体。•《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5.1.1.2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创业者投资设立的经营实体,创业者个人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18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五个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劣势比较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1)设立、转让、关闭容易(2)经营灵活(3)管理和分配容易(4)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1)创业者创业风险大(2)规模小(3)企业信用低,难以拓展生意和吸收投资(4)企业的永续性弱(5)缺乏支持者5.1.1.3合伙企业•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人按照企业的性质及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合伙事务、承担企业债务的经营实体。•分为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三种。•《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五个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都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数目的合作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1)建立合伙企业的手续简单(1)创业者的风险较大(2)合伙企业出资人相对较多(2)经营管理效率不高。(3)合伙人之间能取长补短(3)不利于吸收投资。(4)合伙人个人风险可由多人分摊(4)意见分歧与个性冲突严重(5)合伙人之间可以互相增强信心(5)企业的永续性不强合伙企业的优劣势比较5.1.1.4公司•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它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比较普遍的企业法律形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不低于三万元。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结构。4.有公司住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符合以下防范性规定: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2.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4.法律推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格混同”,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个以上200个以下)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1)创业者风险较小(1)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2)经营管理规范(2)注册时要求提供比较详细的资料(3)经营管理效率较高(3)商业秘密保护难度较大(4)有利于吸收投资(4)在与金融机构合作的过程中,公司的有限责任性质不断被削弱(5)企业具有永续性(6)企业信用较高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劣势比较•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依照我国《民法通则》,法人被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法人是独立于其他成员的法律实体;•具有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财产与其成员财产相分离•法人独立责任与成员有限责任,即公司对其自身的债务负责,其成员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5.1.2什么是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普通合伙企业是无限责任企业。其投资者除了投入经营的财产外,还需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夫妻财产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的对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是典型的有限责任企业。公司的投资者(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中有的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的仅承担有限责任。5.1.2什么是有限责任、无限责任?案例分析法人公司丁(共有资本累计50万元)甲、乙、丙等股东按出资额比例承担权利和义务,公司经营由董事会负责债权人戊索要到期100万元债务,丁无力全部偿还创业者甲出资10万元创业者乙出资20万元创业者丙出资5万元屏障面纱法人公司的有限责任法人公司丁(共有资本累计50万元)甲、乙、丙等合伙人权利义务相等,共同经营,共担风险,重大事项需协商一致债权人戊索要到期100万元债务,丁无力全部偿还创业者甲出资10万元创业者乙出资20万元创业者丙出资5万元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5.1.3各类企业比较比较因素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创建者的人数1个自然人2个以上合伙人1个自然人或法人2-50个自然人或法人2-200个发起人最低资本有申报的出资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10万元3万元500万元筹资个人自行筹集合伙人自行筹集个人自行筹集实缴发起人自行筹集,可分期缴齐发起人可只筹集35%以上,其他公开募集出资不限合伙人一致认可的出资方式,可以劳务货币、实物、产权等,货币、实物、产权等,货币、实物、产权等,验资投资者决定可协商确定或评估委托评估机构验资委托评估机构验资委托评估机构验资因素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财产性质个人所有合伙人共有法人独立的财产法人独立的财产法人独立的财产企业责任无限责任无限连带责任以全部资产为限的有限责任以全部资产为限的有限责任以全部资产为限的有限责任创办者的责任无限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或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以股份为限的有限责任盈亏分担投资者个人按约定,投资者按出资额按股份未约定则均分个人比例权利机构投资者个人全体合伙人共同表决一致或遵从约定投资者股东会股东大会个人执行机构投资者或委托人合伙人权利同等,可约定分工或委托执行董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企业信用看个人看任何一名看注册资本数额看注册资本数额看注册资本数额资信合伙人资信永续性受投资者影响受合伙人死亡、退伙等影响永续经营永续经营永续经营注销后的义务创办者5年内有责任创办者5年内有责任无无无5.1.4选择企业形式时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创业者(投资者)有多少人?合作还是单干?•项目风险的大小?承担有限责任是否重要?(个人财产多VS.个人财产少)•可以筹到多少资金?•税负的轻重?•(是否需要支付股利?股利双重征税的影响?)•行业特点?•是否有利于长远的创业规划?•孤胆英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团队为王:合伙企业•一步到位:有限责任公司5.1.5大学生创业企业形式推荐案例分析李某有现金10万,决定办一家自己的企业从事餐饮业,找了几个朋友商量。–杨某有资金8万元。–陈某在市中心拥有一间门面(价值30万元)。–张某是厨师,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李某提出三种投资方案:–1、四人均以上述各自拥有的资产成立有限责任公司。–2、四人均以上述各自拥有的资产成立合伙企业。–3、李某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向杨某借款8万元,向陈某租赁其门面,聘请张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大家的真实想法是:–杨某:希望8万元资金获得稳定收益,除8万元以外,不愿再承担其他债务责任。–陈某:由于门面地处繁华地段,行情看涨,希望得到较高的固定的收益,不愿承担太多的风险和责任。–张某:除了一技之长,没有别的多余财产可以投资。–李某:对张某的经营管理能力持怀疑态度,希望尽可能约束其行为。小结•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责任形式:无限责任•注册资本:无最低限额。对资本要求相对较低,只需申报一个合适的数目即可,并不像法人公司那样需要实际缴付一定的数额。•“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注册资本:无最低限额•出资形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劳务(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它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注册资本:最低3万元。可以分期缴足。•出资形式: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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