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任免制度2主要内容:任免制度概述西方公务员任免制度中国公务员任免制度3一、职务任免的涵义及种类(一)公务员的任职1、概念:公务员的任职是指任免机关依据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在其任免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命(或聘任)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42、种类:1)选任制:各级政府的正、副行政首长,由选举产生,由权力机关(议会)任免2)委任制:有任免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国家公务员担任一定职务3)考任制:有任免权的机关和人事机关共同组织招录工作,并由有任免权的机关任命4)聘任制:由有聘任权的机关通过合同形式任用国家公务员5(二)公务员的免职1、涵义:公务员的免职是指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免去公务员担任的某一职务。62、公务员免职条件的种类:1)一般性免职条件A、转任职位的B、晋升或降低职务的C、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2)特殊性免职的条件A、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B、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C、退休的73)自行免职的条件A.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B.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C.被辞退的D.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E.死亡的8二、西方国家公务员任免制度(一)三类官员的产生途径1.议员,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由选民任免2.部长,副部长,高级行政官员,议员,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部长的助手,由政治家任免3.考试产生的官员:由文官委员会任免9(二)英国公务员的任免(1)任免者:以枢密院令的形式或用约定俗成的惯例表现出来。(2)初任程序(3)复任:有升任和转任两种方式。(4)免职:同时包含辞退和提前退休的含义。10(三)美国公务员的任免任免者:由总统行使公务员的任免权,总统可授权各部部长和其他行政机关首长任免一般公务员。有时要受到处于独立地位的相关机构的制约。11(四)法国公务员的任免:1.中央政府各部司局长以上的高级官员由总统以政令的形式任免,其他高级官员由总理任免,一般公务员由各部和其他行政机关首长任免。2.免职:法国公共人事管理制度中没有免职概念。对应的概念有:辞退、撤职和除名等。12三、中国公务员任免制度(一)中国公务员任免制度的特殊性1.由于没有在行政机关实行政治家,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分类,因此,这三类官员的任免均纳入了公务员任免的范畴2.由于没有设立专门负责考试录用公务员任免工作的文官委员会,因此考试录用的公务员也由部门行政首长任免3.由于没有实行规范的任免分类,因此任免的主体处于多元化状态4.由于实行党管干部原则,党委组织部门在公务员任免工作中起到相当大的作用13、(二)新录用公务员的初始定级1.直接从学校毕业而被录用的公务员A、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三——十五级B、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十二级C、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十一级2.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人员,按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的公务员确定职务和级别14(三)任免的权限:1.各级政府的正副首长: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产生.例如,某省人民政府省长和副省长,由人大主席团提名,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可任命不超过3名的副职领导人.乡镇长只能由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52.各级人民政府的部门负责人,由行政首长提名,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例如,市建设局局长,由市长提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命.163.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副职领导人,由各级人民政府任命.例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由国务院任命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任免除本级人民政府任免以外的国家公务员(包括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例如,房地产局的处长,科长,副科长,科员和办事员,全部由房地产局局长任免.17(四)任免手续的办理1.任命手续(1)提名:所在单位提出拟任职人选,属于各级党委管理的国家公务员,要按管理权限呈报党委组织部门(2)考察:任免机关考察或党委组织部门考察(3)审批:具有任免权或管理权的机关审批(4)发布任职通知,颁发任命书182.免职程序1)所在单位提出拟免职的建议2)任免机关人事部门或党委组织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或有管理权的党委审批4)任免机关发布免职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