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第一节行政复议第八章行政救济一、行政复议制度的概念行政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据此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案例]许某与某市火柴厂签订合同,约定将人造板分厂整体租赁给许某经营,,约定了租期为2000年7月24日至2003年7月24日,月租金14700,租赁方水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标准收取,每月10日前交齐上月水电费。合同签订后,因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已被注销,其商标、厂名无法使用,许某于2001年1月将承包的公司变更注册,成立了鑫利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对应交的有关费用数额,鑫利公司与火柴厂产生了分歧。2001年11月22日,火柴厂以申请人拖欠水电费、租赁费为由,向鑫利公司发出通知:1.限期于2001年11月30前缴清所欠水电费、租赁费。2.未缴清前,该公司的原材料、生产成品及一切物资不得出厂。其后,鑫利公司需向青岛发货,许某多次找火柴厂有关人员协商未果。鑫利公司一方强行将自己的货物运出厂门,双方发生争执斗殴,导致火柴厂部分物品被毁、5人轻微伤。2001年12月10日,该市中区公安分局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决定对许某行政拘留7天。2002年2月22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又以“寻衅滋事”为由作出了对许某劳动教养1年的决定。许某对劳动教养不服,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请求其作出撤销劳动教养决定。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火柴厂和鑫利公司分别为两个独立的企业法人,两单位发生经济纠纷应当协商解决或依法处理。火柴厂单方面作出决定,限制鑫利公司的正常经营,属违法和侵权行为。申请人强行运货出厂,致双方发生斗殴,造成物毁人伤,公安机关对其已经进了治安处罚。某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再以寻衅滋事为由,作出劳教决定,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不当。行政复议机关遂决定撤销对许某劳动教养的决定。二、行政复议制度的特征第一,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行政方法。第二,行政复议基本上是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的行政审查制度。第三,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第四,行政复议主体一般是作出有争议行政决定的上级机关。二、行政复议制度的特征第五,行政复议以合法性与合理性为审查标准。第六,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第七,行政复议决定必须是针对原行政决定而作出的新的决定。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复诉自由选择大多数案件均可在收到复议决定或复议期满后15日内起诉,有例外的从例外•复议前置不终局①纳税争议②侵犯已经取得自然资源权利的确认性行为③限制经营者集中的行为•复议前置且终局侵犯已经取得自然资源权利的确认性行为,由省级政府在特定条件下做出了复议决定•复议选择但终局①出入境处罚②省部级单位对自身行为的复议决定•(08-85-多选)某县地税局将个体户沈某的纳税由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并在认定沈某申报税额低于过去纳税额后,要求沈某缴纳相应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沈某不服,对税务机关下列哪些行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由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的决定•B.要求缴纳税款的决定•C.要求缴纳滞纳金的决定•D.罚款决定四、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时都必须遵守的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合法原则具体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履行复议职责的主体应当合法(二)审理复议案件的依据应当合法(三)审理复议案件的程序应当合法(二)公正原则包含以下几点具体的要求: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公平地对待行政争议双方。3、实行回避制度。(三)公开原则是否坚持了公开原则,应以以下4个标准来衡量:1.行政复议的法律规范是否公开。2.行政复议过程是否公开。3.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公开。4.行政复议法律救济是否公开。(四)及时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内容是,行政复议机关必须按照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受理、审理、作出决定的期限执行,延长期限也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要有法律依据。(五)便民原则该原则在复议实践中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在受理复议申请中坚持便民原则。2.在复议管辖上坚持便民原则。3.在复议方式上坚持便民原则。4.在复议经费上坚持便民原则。五、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一)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概念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与复议参加人以及其他参与人之间,为了解决行政争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主体1.行政复议机关指依照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2.行政复议机构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办理有关复议事项的工作机构。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3.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复议第三人、复议法定代理人。甲与乙素有不和,一日他们在某镇上赶集相逢,甲借口说乙的扁担碰了自己的眼睛,和乙发生口角,乙说是甲自己不注意招惹的,两人互不相让,最后扭打在一起,双方互有损伤,此时镇派出所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对甲罚款100元,并责令赔偿乙被撕碎的衣服,甲不服,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甲因突发性疾病,已丧失起码的民事行为能力。于是甲妻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发现,乙同本案有直接的关系,遂通知其参加复议。(三)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是指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主体的复议权利和复议义务,以及引起行政复议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法律事实。(四)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客体1.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争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六、行政复议范围1.行政处罚案例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一)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范围2.行政强制措施1)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措施2)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1)查封(2)扣押(3)冻结(4)强制收购、强制收兑3.对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行为4.行政确权行为5.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6.干涉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7.违法集资、征收、摊派等要求履行义务的行政复议申请8.不予颁发许可证、执照等许可证行为的行政复议9.未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受教育权利的行政复议10.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行政复议11.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范围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三)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1.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七、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管辖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分工和权限,即某一行政争议发生后,应由哪一个行政机关来行使行政复议权。政府工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主管部门1.选择管辖(一)行政复议管辖的法律规定2.部门管辖垂直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下列关于复议机关的哪些说法正确?A.对县国税局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县级政府申请复议B.对市国家安全局的处罚决定不服的,不可向市政府申请复议C.对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D.对省环保厅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省政府或国家环保部申请复议(B、D)[习题]3.政府管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下列哪一个?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B.市经济贸易局C.市人民政府D.区人民政府[习题](C)(2003年“司考”卷二第24题)4.原级管辖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原机关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申请国务院裁决最终裁决派出机关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5.特殊管辖(1)派出机关所作具体行政行为(2)派出机构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该部门的本级政府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3项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4项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5)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行政机关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八、行政复议受理•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时,接受申请,并予以立案。(一)行政复议受理的期限《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二)对申请复议的处理条件符合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不予以受理书面告知具体理由(三)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的规定1.一般不停止执行2.停止执行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九、行政复议审理(一)行政复议审查的范围1.复议审查不受复议申请人申请范围的限制2.既审查合法性,也审理合理性3.不仅可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还可对抽象行政行为审查(二)行政复议审理的方式1.书面审理2.直接审理(三)行政复议审理的期限1.一般复议期限: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2.延长复议期限案例:甲与乙为邻居,甲欲在原住房的基础上扩建住宅,向县城国土局申请核发建房许可证。国土局在没有认真调查的情况下,批准的申请,将一部分乙的现有住宅基地划归。为此乙与甲多次发生纠纷。甲以持有的许可证为由,拒不退让。乙向国土局多次反映均无结果,无奈之上,向市国土局请求复议,市国土局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超过55天未作出复议。乙在决意提出行政诉讼时,市国土局才匆匆地受理案件。十、行政复议决定(一)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和理由1.维持决定2.履行决定3.撤销决定4.变更决定5.确认决定6.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十一、行政复议的法律责任行政复议法律责任:在复议活动中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复议参加人违反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包括:复议机关的法律责任、复议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和复议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一)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律责任1.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对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2.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二)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行政复议法》第35条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1.在复议活动中不提出书面答复或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2.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3.对申请人进行报复陷害的4.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麻旦旦“处女嫖娼案”孙志刚被殴致死司法侵权__错拘.错捕.错判.违法强制•佘祥林“杀妻”冤案获赔25.6万元第二节行政赔偿一、行政赔偿的概念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二、行政赔偿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赔偿作如下的分类:(一)一般行政赔偿和涉外行政赔偿(二)单独的行政赔偿和连带的行政赔偿(三)单独提出的行政赔偿和一并提出的行政赔偿(四)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四大构成要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