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教学目的通过学习使大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体系及运行机制,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帮助大学生树立依法治国的法律理念,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自觉性,掌握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的途径和方法。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第三节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第四节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难点教学重点1.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2.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1.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2.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2003年3月17日晚,27岁的武汉青年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后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后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2003年3月18日晚,孙自称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日晚,因孙大声叫喊求助,引起救治站护工的不满,遂指使救治站病友对孙群殴。3月20日,救治站宣布孙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引言“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三位法学博士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违宪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立法法》: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行政处罚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结论:《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无权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否则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应该予以改变或撤销。“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孙志刚案的结局:12名加害人中,1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1人被判死刑缓期执行;1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3到15年不等有期徒刑。6名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被判玩忽职守罪,分别获刑2至3年。“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孙志刚家属:获国家赔偿2003年8月10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修订程序上: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我国宪法的基本特征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人身自由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狭义的人身自由权(身体不受非法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东莞一工厂上千员工日日被搜身他们是皮具厂的普通员工,但每天下班的时候,无论男女,都会遭到搜身检查。“只要你进入了生产区域,出来必定搜身。一天被搜三遍身,感觉自己像做贼。”2006年11月1日新快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广义的人身自由权(人格、住宅、通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人身自由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思考:当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能否直接援引宪法提起诉讼?法院在司法程序中,能否直接援引宪法进行裁判?(即宪法能否直接在司法中适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宪法更多意义上是政治性纲领,内容大都是历史叙述、确立重大制度原则或制定路线和政策等。条文简单、概括和抽象,缺乏直接明确的规范功能,不符合法治原则对规则明确性的要求。实施宪法,首先要求代议机关将这些条文转化为具体的法律。不通过适用法律来间接适用宪法,依宪治国和依宪审判都毫无意义,甚至会造成权力的滥用。”——翟小波:“宪法不能司法化”宪法不能司法化的基本理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案例:中国宪法第一案1990年原告齐玉苓参加中考,被济宁市商业学校录取为90级财会班的委培生,但是原告就读的滕州市第八中学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直接将它送给了和原告同级的陈晓琪。陈晓琪遂冒用原告姓名在该校财会班就读直至毕业,后被分配到银行工作。直至1999年初,原告才得知自己已经被冒名10年。原告认为,上列被告侵犯了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请求其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和精神损失40万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一审:原告姓名权被侵犯,陈晓琪和陈父应负主要责任,其他被告也应承担责任。原告主张的受教育权是一般人格权范畴,本案证据表明原告放弃了此项权利,侵权不能成立。法院判决:被告陈晓琪停止对原告姓名权的侵害,一干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按各自份额赔偿35000精神损害费。上诉:主张受教育权也被侵害,应当得到赔偿。案例:中国宪法第一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审:依据宪法第46条作出判决:被告陈晓琪停止对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并赔礼道歉;赔偿原告因受教育的权利被侵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000元;间接损失4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费5万元。案例:中国宪法第一案我国的国家制度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搞三权分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了,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13亿人民不可能直接管理国家,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来实现。这种形式就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执政者不存在独立于人民的利益,更不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故没有分权的社会经济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搞三权分立“三权分立”的思想最初由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倡导,其初衷为了通过分割王权而使新兴的资产阶级掌握一部分国家权力,即通过分权的形式来夺权,使得新兴资产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一席之地。这可能是在王权相当强大的背景下,避免激烈革命而不得已求其次的做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搞三权分立资产阶级统治稳固以后,“三权分立”演化为资产阶级内部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的分权,其根源是私有制。资产阶级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他们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党派之间激烈的争夺甚至极端到刺杀的程度,这很难用“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来解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搞三权分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的“一府两院”与西方的三权分立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的“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国家机关之间是分工而不是分权,权力的源头还是唯一的,即人大(来自于人民)。人大享有对国家机关领导人的罢免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搞三权分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的“一府两院”与西方的三权分立有着本质的区别。西方的三权分立则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掌握(议会、政府、法院),相互独立,互相制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搞三权分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所在。据近20年来历次县、乡直接选举的统计,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占18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99.97%,参选率在90%左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搞三权分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方式,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我国有近290万各级人大代表,他们都是兼职的、是人民中的一员,工作和生活在亿万人民群众之中,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搞三权分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无论是战胜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还是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或者沉着应对当前仍在困扰世界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所表现出的快速决策和高效执行的能力,都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评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搞三权分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集中全国人民的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共同实现我们的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国家的团结、稳定和统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搞三权分立三权分立本身的缺陷三权分立带来的权力中心之间的互相掣肘和拆台,会导致效力低下和内耗,三机关运行一旦卡壳“死机”,谁来按“重启键”激活?!权力分立的“防腐”功能并非理论上那么完美,权力的内耗本身就是对国家资源的巨大浪费,台湾地区的“五权分立”照样没有阻止阿扁的腐败。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教学过程的“吸引力”“感染力”新的课程体系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这个课程体系的要求和特点,是考虑“针对性”的根本依据。不能仅仅从学生的关注度、兴趣的角度考虑针对性,直观感性的呈现方式、新的技术手段的利用都是为了更好地传达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容法律的目的是对受法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洛克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法律的概念一、法律的词源(二)法律的基本特征法是一种特殊社会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法依靠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施一、法律的词源案例大学生卢某盗取账号密码案知法绝不是对法律一知半解,它不仅要求对法律条文有完整准确的理解,而且要求对法律精神,法治原则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同时要有一个健康的法律心理。二、法律的一般含义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2.法律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的本质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地理环境人口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三、法律的历史发展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社会才存在的特殊社会现象,其产生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汉莫拉比法典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