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414039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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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民事行为第一节民事行为概述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第四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五节无效的民事行为第六节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第七节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第一节民事行为概述一、民事行为与法律行为的概念二、民事行为的特征三、民事行为与情谊行为、准民事行为四、民事行为的分类五、民事行为的形式(一)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一词,最早见于德国18世纪法学家丹尼尔·奈特尔布拉德于1748年出版的《实在法学原理体系》第一卷中。德国学者胡果曾使用法律行为这一概念,含义是指一切合法行为的总称。一、民事行为与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是近代德国民法乃至整个大陆法系现代民法的标志性概念。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系统规定了法律行为。我国受前苏联的影响,未使用法律行为的概念,而采用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两个概述。将意思表示作为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是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他在《当代罗马法体系》中,对法律行为这一概念理论化和精致化。(二)民事行为就立法例而言,外国法上从未使用过民事行为这一概念。首先在立法上使用民事行为这一概念的是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8----61条。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它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但不包括事实行为、侵权行为、违约行为。A、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乙代为招待的行为B、甲为一香客,甲赴寺庙进香的行为C、甲交纳税款的行为D、甲赠与乙一万元的行为答案:D4、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行为的是()。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如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遗失物拾得行为、埋藏物发现行为等,因为上述行为不具备民事行为的构成要素。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区别民事行为事实行为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件是否行为发生依据行为人意思表示法律规定行为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是否二、民事行为的特征(一)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二)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三)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广义的民事行为表意行为非表意行为狭义的民事行为准民事行为事实行为侵权行为违约行为其它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三、民事行为与情谊行为、准民事行为(一)民事行为与情谊行为情谊行为是指当事人因社交、帮助、道义等原因发生的,没有民法上权利义务意思内容的行为,又称好意施惠行为。如请朋友吃饭的行为。准民事行为是指非基于表意人的表意行为,而基于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以下三种形式:(1)催告(承认的催告和拒绝、义务履行的要求和拒绝、要约的拒绝)(2)通知(股东大会召集公告、授予代理权的通知)(3)宽恕(被虐待或被遗弃的被继承人对有遗弃基虐待行为的继承人的宽恕表示)等(二)民事行为与准民事行为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07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第51题)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答案:BCD解析:所谓意思表示是指行为能力适格者将意欲实现的私法效果发表的行为,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的意思,而是体现为民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本题中A项请人喝酒的行为属于情谊行为,不构成意思表示,不能选。悬赏广告是指通过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表明的报酬的行为,它是一种针对不特定人而发出的要约,属于意思表示,因此B是正确的。《继承法意见》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而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C是正确的。另外,自动售货机的设置本身是一种要约,也属于意思表示,D是正确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D。根据当事人意思表示发生效力的不同为条件,即是否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即可成立为标准,可以将民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双方和多方行为。(一)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四、民事行为的种类9、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甲立遗嘱将财产由其子全部继承B甲死亡后,其子放弃了继承遗产的权利C甲赠给乙一台电脑,乙接受了赠品D委托代理的撤销ABD以民事行为发生的效果的内容是财产性的、还是身份性的,民事行为可以分为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二)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三)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可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根据民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实物为条件,可将民事行为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四)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16、甲有一套房屋,欲卖给乙,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甲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了丙,故乙()。A向丙主张房屋所有权B只能向甲主张违约责任C只能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D可要求甲、丙负连带责任答案:B根据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应否采取法定形式,可将其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五)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六)主行为与从行为以法律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将其分为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七)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根据民事行为有无独立的实质性内容,民事行为可以分为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八)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根据民事行为与原因的关系,民事行为可分为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票据行为是典型的无因行为。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1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侵犯熊某人格尊严B.违反票据无因性原理C.侵犯持票人权利D.违反现金支票见票即付规则答案BCD甲乙之间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乙已经交货,甲欠乙的货款100万元,于是甲为乙签发了一张面额100万元的转帐支票,尔后乙为还丙的借款所以转让该支票与丙。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问:丙手中的支票是否有效?答案:有效。因为票据行为与其原因行为(货物买卖合同)的效力彼此分离,原因的效力并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五、民事行为的形式凡以语言方式进行意思表示的,即为口头形式,如双方通过当面协商或者电话洽谈而订立的口头合同。(一)口头形式(二)书面形式指用书面文字所进行的意思表示。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文字记载形式,不须由国家有关机关认可。特殊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获得国家有关机关承认的文字记载形式。有如下具体种类:(1)公证形式(2)鉴证形式(3)审核登记形式(三)默示形式指行为人并不直接表示其内在意思,只是根据其某种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按照逻辑推理的方法或者按照生活习惯推断出其内在意思的形式。默示形式分为推定形式和沉默形式1、推定形式指当事人通过有目的、有意义的积极行为将其内在意思表现于外部,使他人可以根据常识、交易习惯或相互间的默契,推知当事人已作某种意思表示,从而使法律行为成立。指既无语言表示又无行为表示的消极行为,而是以消极不作为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即根据当事人的沉默来认定其具有某种意思。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行为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能采用。(见案例)2、沉默形式《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2、意思表示的默示形式是不通过语言文字,而是通过推定或沉默使他人可以推断真实意思。下列()属于默示形式。A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给付租金,出租人也予以接受B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车停靠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C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10天内不作出否认表示,即视为同意的内容,10天过后,受要约人未作出否认表示D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继承答案:ABD8、甲方以书信方式向乙方提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附言:如乙方在1个月内不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1个月过去了,乙方仍保持沉默,应认定()。A甲、乙双方合同成立B甲、乙双方合同不能成立C不能确定D甲、乙双方合同成立但不能生效答案:B14、下列不可以作为民事行为的形式的是()。A书面B登记C公证D无法定或约定的沉默答案:D一、意思表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二、意思表示的分类三、意思表示的解释四、意思与表示不一致五、意思表示的不自由第二节意思表示一、意思表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一)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进行某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心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二)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意思表示由目的意思、效果意思两个主观要素和表示行为这一客观要素构成。1、目的意思是指明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它是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基础。。如在一份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关于合同标的、价款、数量等意思就属于目的意思。2、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果的意思要素,即具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又称法效意思、效力意思。在意思表示过程中,行为人先有目的意思,然后才有效果意思。如在一份买卖合同中,卖方通过让渡标的物所有权而取得相应价金所有权的意思,以及买方通过让渡一定价金所有权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意思,均属于效果意思。3、表示行为指行为人将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客观理解的行为要素。没有表示行为,即使有了内心效果意思,也不能将其客观化,而无法取得法律效果。如在一份买卖合同中,卖方将自己想取得标的物的意思(买)告诉对方,以及卖方将自己想取得价金所有权的意思(卖)告诉对方的行为,均属于表示行为。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05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第1题)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解答该题首先要掌握的是合同、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意思表示之间的关系,即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合法行为。作为意思表示应当是主观的内心意思与客观的表示行为的统一体,并且该表示行为所表达的意义必须与内心的意思相一致或者相符合。然而并非任何这样的意思表示都构成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而是只有其中那些将欲发生一定法律后果(即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意思表达出来的合法行为才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因此在民法理论上为了说明上的方便,便将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分解成四个构成要件,分别为:表示行为、表示意思、效果意思与表示意识四个要件,该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其中表示行为是客观要件,行为意思、效果意思与表示意识则是主观要件。所谓表示行为是指用以传达人之内在意思的客观的能够为他人理解的动静举止;行为意思指实施表示行为的意思,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表示行为是否是表意人自愿实施的,即是否是出于表示人的意思,故若行为之出于物理上之胁迫,而并无欲为此行为之意者,则属于欠缺行为意思;效果意思是指行为人主观所具有的想要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换言之行为人通过表示行为所表达出的意思是一种想要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意思,而不仅仅是一种友情表示或者其他非在于发生法律后果的意思;所谓表示意识是指行为人关于表示行为与其目的之间具有同一陛的自我认识,有表示意识意味着行为人清楚自己的言行所要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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