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场镇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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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郑场镇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绥阳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餐饮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该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切实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肉品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不断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及使用行为,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我镇餐饮服务环节。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推进长效体制建设,确保全镇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二、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全镇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特成立郑场镇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钱洪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副组长:周国辉(郑场镇卫生院院长)成员:各村居主任晏德刚(郑场镇卫生院副院长)李定勇(郑场镇卫生院副院长)韦维(郑场工商所长)乐正勇()2曾培江()陈小启(郑场派出所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郑场镇中心卫生院食安办。三、工作措施(一)强化监督检查,明确监管重点。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整顿与规范、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开展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烧烤店、快餐店、火锅店、小型餐馆为重点单位,以肉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建立等为重点环节的拉网式检查和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到位。要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二)加强采购管理,健全追溯制度。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验收。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要建立落实追溯制度,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的,要追根溯源,杜绝源头流入。3(三)加大监督抽检,严惩违法行为。在完成县食安委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基础上,加大对鲜肉及肉制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力度,提高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抽检频次。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食品快检箱设备,加大对鲜肉和肉制品快检工作力度,排除安全隐患。(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和氛围。要鼓励舆论监督,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四、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2月)根据县食安委的方案部署,制定我镇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2月-10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迅速开展拉网式检查和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到位。要积极探索建立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4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做好自查自评。结合本镇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导检查,并适时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从保障安全、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高度和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整顿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开展专项整治考核验收,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卫生、工商、农推、畜牧、派出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机制。在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向镇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及时受理和核查有关咨询、投诉、举报,并将处理情况予以记录、保存。(三)严格应急值守。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信息通信畅通。要建立健全鲜肉和肉制品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中毒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予以处置。(四)加强信息报送,准确掌握动态。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瞒报、迟报、漏报和谎报信息的,以及未及时移送相关线索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5关责任人的责任。卫生院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送工作,并于每月15日前填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局食品安全股,重要情况及时报告。2012年10月15日上报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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