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范围1.1为规范和控制产品的研发试验管理,确保产品开发和改进顺利完成,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标准。1.2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研发和改进过程中的试验工作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研发和改进试验的全过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Q/CDHXG0003-2002沟通控制程序Q/CDHXG03002-2002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Q/CDHXG03020-2002设计试验报告编制方法及格式Q/CDHXG05001-2002采购控制程序Q/CDHXG12001-2002监视和测量程序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所指的试验是指产品在开发和改进过程中,为了验证某些结构、性能和原理而进行的实物试验。4职责4.1技术管理部门归口管理产品研发试验;负责组织产品研发试验方案的评审及试验过程的相关协调工作;组织编制产品研发试验计划,并负责组织计划实施;负责试验过程监控,对试验过程执行检查、督办、考核。4.2研发部门负责提出产品研发试验的申请,设计研发试验方案;负责试用品的设计、选型及试验的具体实施。4.3工艺部门负责试验用品的工艺编制和工艺验证。4.4综合计划部门负责试验件生产计划和采购计划的编制与下达;负责试验件的临时仓储管理,并做好试验完毕后合格试验件返库的归口管理。4.5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试验用品的制造,按规定程序和职责分工组织试验件的交检。4.6采购部门负责试验用品的采购实施,按规定程序和职责分工组织试验件的交检。4.7质检部门负责试验用品的检验及试验过程中实施监视和测量,并做好测试记录。4.8装配大修车间负责试验装置的装配,并按产品研发试验工作计划要求配合做好试验工作。4.9财务部门负责试验费用、试验件价格的核定及归口管理。4.10分管技术工作的公司级领导负责产品研发试验计划的审批。5管理内容与方法5.1试验项目的申请研发部门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发或改进需要,制订试验方案(附录A),填写《产品试验申请》(以下简称《申请》,附录B)。试验方案和《申请》各一式二份,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5.2试验项目的评审及批准技术管理部门根据研发部门提交的《申请》和试验方案,应视工作量大小和工作急缓程度在5个工作目之内组织完成评审。一次性试验费用在10万元以下(含lO万元)的项目由分管技术研发工作的公司级领导批准。一次性试验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技术管理部门送分管技术工作的公司级领导审核后报请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审批。5.3试验装置的设计5.3.1试验装置的设计按《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实施控制。研发部门根据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审批后的《申请》及试验方案,及时组织试验装置的设计及采购件选型。5.3.2研发部门将设计合格的试验装置工作图送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复制,并及时完成生产技术准备工作;工艺部门完成工艺设计。必要时,研发部门应制定客户结构转综合计划部门。5.4试验装置的生产组织5.4.1工艺部门负责试验装置的临时工艺设计编制、工艺验证及核定工时定额,需要试验装置专用工装时应在工艺中明示,并设计出工装费用。5.4.2综合计划部门根据研发部门的生产通知编制生产计划,对生产任务进行分解。5.4.3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产品研发试验生产通知后,应及时按通知进度要求组织生产,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试验用品的生产组织,及时安排装配调试并负责装配过程中的返工返修。5.4.4有采购资料的采购件由综合计划部门通知采购部门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采购。采购部门应及时按计划进度要求实施采购,按时保质地完成采购计划。无采购资料、未编制采购件代码的采购件由研发部门报请分管技术工作的公司级领导审批后向采购部门提交详尽采购需求并由采购部门实施采购,同时及时完善采购资料。5.4.5对需要进行油漆、表面处理等特殊工序处理的试验件,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协调、落实,确保试验计划圆满完成。5.4.6试验中若涉及到机密以上的企业核心技术秘密或关键工艺、质量控制等制造技术,技术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应确保试验件在公司内部组织完成。若确因特殊原因需外委协作加工,应报请分管技术工作的公司级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部门及人员方可组织实施。5.4.7试验件的入库、出库相关记录,由综合计划部门实行手工台帐临时管理。5.4.8装配大修车间接到生产管理部门的试验生产通知后应及时按计划进度要求进行试验装置的装配、调试,并全过程配合研发部门做好试验,确保试验过程中人、机、料、法、环严格按试验需求落实。5.4.9质检部门应按试验计划要求根据《监视和测量程序》安排人员对试验件进行检测并配合研发部门对试验实施监视测量,作好测试记录,并对记录的真实、准确性和保密性负责。5.4.10试验件中的特殊专用件的生产组织可以不受合格供方范围的限制。所有试验件应按图纸技术工艺要求严格交检,但不需进(信息系统中的)质量子系统。5.5试验结果评审5.5.1研发部门完成研发试验后应及时按《设计试验报告编制方法及格式》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产品研发试验报告并提交技术管理部门。“产品研发试验报告”(以下简称“试验报告”)应详尽说明试验的项目名称、试验原因与目的、试验周期与耗费费用、试验主办部门与人员、试验参与部门与人员、试验地点、试验环境要求及实际试验环境、试验原理与方法、试验经过、试验初步结果(结论)等客观反应试验经过和结果的事项及信息。5.5.2技术管理部门接到研发部门提交的“试验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试验项目评审并作好相应评审记录。5.5.3试验物品的处置试验完毕后,研发部门应及时对试验装置进行处置。研发部门会同质检部门拟定出可用件和报废件清单,质检部门和装配大修车间分别按职责分工按规定对可用件和报废件进行处理,并及时做好可有件的返库工作。5.6产品研发试验过程中的工作沟通按《沟通控制程序》执行。6检查与考核6.1研发部门负责试验用品在生产和采购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参与对试验用晶质量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时,可对试验件的返工或报废会同质检部门独立行使质量裁判权。6.2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产品研发试验计划要求对研发试验提出工作考核意见。考核标准按公司月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任务和部门职责履行同等对待。情节严重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考核,追究管理等相关责任。6.3对试验过程中的泄密事件,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考核;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置,追究法律责任。6.4违反本标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每项次扣责任部门1~5任人员50~500元。情节严重的,按公司行政处分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7附则7.1本标准由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技术管理部门起草、归口并负责解7.2本标准代替Q/CDHXG03049-2004.,主要起草人:7.3本标准经相关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7.4本标准自2010年元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