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章 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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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保险的性质、职能与作用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刘颖教学计划基础理论风险与保险保险的性质与功能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经济学概述保险实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保险经营保险经营导论保险单设计保险基金及其运用保险经营效益保险市场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保险市场营销保险监管保险监管第二章保险的性质、职能与作用保险的性质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保险的要素保险的分类商业保险第一节保险的性质保险的概念及其含义;保险性质学说:损失说、非损失说、二元说保险的本质一、保险的概念及其含义1、保险的概念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第一节保险的性质第一节保险的性质一、保险的概念及其含义2、保险的内涵集合多数单位和个人;约定的风险事故和约定的事件;科学的计算方法;建立专用基金;经济赔偿或给付;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第一节保险的性质二、关于保险性质的各种学说损失说损失补偿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嫁说非损失说技术说欲望满足说财产共同准备说相互金融机关说二元说否定人身保险说择一说第一节保险的性质三、保险的本质保险的本质是指保险的社会属性。保险的本质即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简单来说,就是指在参与平均分担风险补偿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保险职能说介绍保险的职能:基本职能、派生职能保险的作用: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一、保险职能学说介绍单一职能说基本职能说多元职能说二元职能说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一、保险职能学说介绍1、单一职能说该学说认为保险只有经济补偿的唯一职能,保险就是通过经济补偿恢复生产力,解决风险对生产力的破坏与维护生产力的矛盾。该学说只强调了保险机制的目的和社会效应,却没有完整地说明保险运行机制的全过程,所以无法完整地表达保险的性质。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一、保险职能学说介绍2、基本职能说该说认为保险具有分散风险(内在之职能)和经济补偿(外在职能)两大职能,两个职能是相辅相成的。该说准确地表述了保险机制运行过程中目的和手段的统一,完整地表达了保险的性质。但保险是否具有派生职能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险的职能是否也应有所发展?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一、保险职能学说介绍3、二元职能说该说认为保险具有补偿职能和给付职能。是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别论述的。但现在一般认为,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应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所以普遍认为二元职能说是不能接受的。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一、保险职能学说介绍4、多元职能说该说认为保险不仅具有两大基本职能,还具有给付保险金、积累资金、融通资金、储蓄、防灾防损等多项职能。该说认为随着市场的发展,保险的职能也应有所发展。但该说把保险公司的一部分职能说成了保险的职能,却是不合适的。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二、保险的职能分散风险职能---------------基本职能补偿损失职能---------------基本职能积累资金职能---------------派生职能监督风险职能---------------派生职能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二、保险的职能经济补偿融通资金社会管理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保险交易事件缴纳保险费潜在的经济补偿责任保险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资金运用实现资金融通功能实现内含的社会管理功能如:分散社会风险、稳定社会、发挥社会协调作用、发挥社会服务作用等实现经济补偿功能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资金融通经济补偿社会管理基本功能目前我国保险业基本限于提供经济补偿延伸功能延伸功能资金融通功能:由“不足”到“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及整个投融资体系中:保险的作用显著增强美国保险资金占股市市值的25%欧洲保险资金占股市市值的40%日本保险资金占股市市值的50%中国:保险在资本市场及整个直接融资体系中将成为重要力量展望未来:资金融通职能充分发挥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社会管理功能:由“不足”到“不断强化”保险全面渗透在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商业保险的主要社会管理功能:保持金融稳定提高资金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商业活动顺畅运行通过提供经济补偿保持生产的连续性责任保险可以减少过失造成的损害信用保险可以促进交易的达成展望未来:社会管理职能不断强化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分担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成员购买寿险的行为大大减轻了政府的社会保障压力调节社会资金在消费和储蓄之间的分配促进社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保险人从自身利益出发有促进社会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动力保险人具有有效的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保险人通过多种有效途径促进社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展望未来:社会管理职能不断强化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三、保险的作用:1、保险在微观经济的作用:(1)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合算;(3)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管理;(4)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5)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三、保险的作用:2、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2)推动商品流通和消费;(3)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4)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5)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6)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三、保险的作用社会稳定器----保障社会经济的安定;社会助动器----为资本投资、生产和流通保驾护航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四、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1、保险与储蓄保险与储蓄都是以现有的剩余资金作将来的准备。需求动机不同权利主张不同运行机制不同行为后果不同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四、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2、保险与救济保险事业与慈善救济事业都是对社会经济的一种救助活动,其目标都是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救助方式不同权利义务不同行为对象不同主张权利不同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四、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3、保险与赌博保险与赌博同属于因偶然事件所引起的经济行为,都有获得超过支出的可能。目的不同条件不同机制不同后果不同第三节保险的要素保险要素的概念;保险的对象;保险关系的当事人;保险风险与保险事故;保险估价与保险金额;保险费与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赔偿与给付。第三节保险的要素1、保险要素的概念:保险要素是指保险关系的构成因素。2、保险的对象:保险的对象就是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客体。主要分为两大类:财产和人身。3、保险关系的当事人:是保险合同的签订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并负有一定的义务。第三节保险的要素4、保险估价与保险金额:保险标的核定价值叫保险估价,一般据此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事故发生时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限额,也是计算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依据。5、保险风险与保险事故。第三节保险的要素6、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缴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是保险基金的主要构成部分。保险费率是缴纳保险费的标准。7、保险期限:是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不同的保险种类保险期限不同。保险期限一般有三种:定期保险、工程保险、航程保险。8、保险赔偿与给付:是在保险事故和保险事件发生,并给被保险人造成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赔偿和给付的义务。第四节保险的分类一、保险的分类1、按保险经营主体分类,可分为公营保险和民营保险。2、按保险经营性质分,保险可分为营利保险和非营利保险。3、按计算技术分,保险可分为人寿保险和非人寿保险。第四节保险的分类一、保险的分类4、按风险转嫁的方式分,保险可分为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5、按业务承保方式分,保险可以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6、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7、按保险标的分,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8、按照赔付形式分类,保险可以分为定额保险和损失保险。第四节保险的分类二、保险业务种类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第四节保险的分类二、保险业务种类1、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财产的损失,以金钱或实物进行补偿的一种保险。财产保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这里所说的是狭义的财产保险,主要包括:火灾保险、海上保险、汽车保险、航空保险、工程保险、利润损失保险、农业保险、特殊风险的财产保险等。第四节保险的分类二、保险业务种类1、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特征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衡量价值的财产或利益业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保险标的的保障功能表现为经济补偿属于社会商业活动的组成部分第四节保险的分类二、保险业务种类2、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人寿保险(可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第四节保险的分类二、保险业务种类3、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主要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第四节保险的分类二、保险业务种类4、信用保证保险是以经济合同所指定的有形财产或预期应得的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信用保险是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方(被保证人)的信用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是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履约保证保险;二是忠诚保证保险。第五节商业保险保险的商品属性;商业保险的概念第五节商业保险一、保险的商品属性保险的商品形态:商业保险是以保险作为经营对象,在这里保险取得了商品的形态。保险之所以能够成为买卖对象,取得商品形态,是因为它具有经济损失补偿的功能或者说能提供经济保障,满足人们转嫁风险的需要。保险是一种纯粹独立形态的保障性商品,它的物化形态即保险单。第五节商业保险一、保险的商品属性保险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保险商品的价值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也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第五节商业保险一、保险的商品属性保险商品的价值:质的规定性物化劳动保险商品的价值:量的规定性净费率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质的规定性提供经济保障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量的规定性保险金额第五节商业保险二、商业保险的概念商业保险,又称为合同保险和自愿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为《保险法》)第二条说:“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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