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李剑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13411358598上课时间:选修2班:周一上午第1、2节,周五下午第7、8节;选修1班:周一下午第7、8节;周三上午第1、2节。E-mail:chongqinglj@tom.com一、教学目的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建立有关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全面而具体的图景。掌握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了解其研究的基础和前沿领域。具体而言,本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有以下几方面:1.培养法学理论水平和独立思考的能力2.能够更全面和深刻地认识和理解法律3.提高关注世界法学与法律新动向的洞察力4.便于在法律实践中更好地驾驭法律二、教学原则1.寓教于趣原则。历史上西方各法律思想家的思想体系博大精深,其内容深刻甚至晦涩;教学时力求结合思想家的生平逸事或者有关的知名案例,使思想能够鲜活起来、直观起来,以便于理解。2.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法律是一门应用型的科学,即使是法哲学也不应当脱离经验事实。教学中广泛联系历史上知名的或者新近发生的法律事件,通过经验事实阐述理论,也让理论能够引导实践。3.讲授与引导相结合原则。从古希腊到后现代,西方蕴涵着法律思想的相关著作汗牛充栋,本课程某种意义上仅起到引导学生步入这些法学经典之殿堂的作用。对西方历史上各法学流派的讲解只能是简明扼要、提纲契领的,引导学生去捧读名著,并且大胆地进行思考、怀疑也是本课程的重要内容和原则。三、教学要求1.认真听课,课后广泛阅读。阅读以教材的内容为根基,在此基础上扩展到西方法学的经典著作乃至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其他学科的相关著作。2.勤于思考,敢于怀疑,多提问题,多与老师或同学探讨与法学有关的问题。可以借助论坛、博客等网络传媒工具开展论辩活动。3.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工具广泛摄取与法学有关的信息。3.积极发言,积极参与课堂讨论。4.完成两次作业作为平时成绩,记入学科总成绩并占40%。5.遵守教学及课堂纪律。四、考核办法期末考试60分,平时作业两次,各20分。回答问题或课堂讨论时表现优秀者,可加5-10分,记入平时成绩。五、讲授内容第一周:重点内容:1.绪论:主要介绍西方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含义、内容、脉络及学习意义。2.古希腊的法律思想概述,主要讲述古希腊法律文化产生的自然历史条件以及古希腊法律思想的特点。3.前苏格拉底时代的法律思想,介绍泰勒斯、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以及智者等人物和学派的法哲学思想。2必读材料:教材(徐爱国等著《西方法律思想史》,北大出版社2002年1月版)P1-19.扩展性阅读材料:[英]韦恩·莫理森:《法理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P1-31;[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2003,P24-116;[美]博西格诺等著:《法律之门》。第二周:重点内容:1.苏格拉底、柏拉图及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主要讲授三者的生平、哲学的基本观点以及正义观、政体理论及法治思想等内容。2.古罗马法律思想概述,主要介绍古罗马法律思想的历史背景以及罗马法律制度、法律思想的概况。必读材料:教材P19-41扩展性阅读材料:[英]韦恩·莫理森:《法理学》,P32-52;[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P117-175,P208-252,P279-341;[古希腊]柏拉图:《斐多篇》;[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古希腊]柏拉图:《政治家篇》;[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三周:重点内容:1.西塞罗的法律思想,主要讲述西塞罗关于国家起源、政体理论、自然法及实在法的相关思想。2.古罗马“五大法学家”的法律思想,主要介绍五大法学家关于法律与法学的定义,法律分类的理论等。3.中世纪的法律思想概述,介绍中世纪法律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中世纪时期的政治和社会的格局以及西方基督教经典当中的法律思想。4.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讲述奥古斯丁的“原罪”与“救赎”理论,以及其二元分离的国家观与法律观。必读材料:教材P55-68扩展性阅读材料:[英]韦恩·莫理森:《法理学》,P56-67;[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P342-358,P376-450;[古罗马]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古罗马]盖尤斯:《法学阶梯》;《圣经》。第四周:重点内容:1.阿奎那的法律思想,主要介绍阿奎那有关政治社会的起源及统治形式,法的四大类型,自然法和实在法思想,法律的正义论等内容。2.马基雅维利和布丹的法律思想,介绍中世纪末期“3R运动”的历史背景,主要讲解二者有关法与国家的起源、主权论、法律的实际作用等思想。3.格老秀斯的法律思想,介绍古典自然法学的概况,讲解格老秀斯自然法与实在法二分的观点,国际法的理念以及社会契约论。34.霍布斯的法律思想,介绍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社会契约论以及其他的法律理论。必读材料:教材P68-127扩展性阅读材料:[英]韦恩·莫理森:《法理学》P68-107;[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P3-79;[意]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英]马基雅维利:《君主论》;[英]霍布斯:《利维坦》。第五周:重点内容:1.洛克的法律思想,主要讲述其自然法理论,社会契约论以及分权、自由和法治理论。2.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主要讲授其法学研究方法,“法的精神”,政体理论及三权分立理论。3.卢梭的法律思想,主要讲述其有关人的“自然状态”的理论,“人类不平等”的理论,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论。4.古典自然法学述评,讲述古典自然法学的特征,对人类法律制度的实际贡献以及后世的评价等内容。必读材料:教材P127-191[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P133-243;[英]洛克:《政府论》;[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法]卢梭:《社会契约论》。第六周:重点内容:1.简介19世纪的工业革命及其对各国思想的影响。2.康德的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包括法的基本概念和解释,私法及公法的理论。3.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包括法的概念和法哲学体系,抽象法,法与伦理。4.奥斯丁的分析法学,法律命令说,“法律”一词的四种含义,主权论,一般法理学。5.边沁的功利法学,包括法的功利原则,立法理论和刑法思想。必读材料:教材P191-259扩展性阅读材料:[英]韦恩·莫理森:《法理学》,P108-188,196-258;[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P243-294;[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七周:重点内容:1.萨维尼的历史法学,法律与民族精神,立法与法典的编纂。2.梅因的历史法学,法律的历史发展理论,自然法思想评述,人类法律的早期历史。3.新自然法学,富勒的学说,关于法律与道德之关系的论战,法治原则,法律的内在道德与外在道德,法的概念。4.罗尔斯的学说,关于社会正义的理论,正义原则的适用与法治原则。必读材料:教材P259-3294扩展性阅读材料:[英]韦恩·莫理森:《法理学》,P405-422,440-476;[英]梅因:《古代法》[德]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法]马里旦:《人和国家》[美]富勒:《法理学》[美]罗尔斯:《正义论》第八周:重点内容:1.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凯尔森的学说,关于纯粹法学的理论,法律与法律规范,法律秩序与规范等级体系。2.哈特的学说,对法律命令说的批判,关于第一性规则与第二性规则,法律与道德。3.社会法学,埃利希的学说,关于法律的概念,“活的法”与国家法,关于“自由判决的方法”。4.韦伯的法社会学理论,关于法的概念与法律的分类,关于法律类型与统治类型。必读材料:教材329-366扩展性阅读材料:[英]韦恩·莫理森:《法理学》,P288-306,340-405;[美]罗兰·斯特龙伯格《西方现代思想史》[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英]哈特:《法律的概念》[德]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第九周:重点内容:1.庞德的法社会学,关于法律的概念,法律发展的五个阶段,法律与社会工程、社会控制。2.伯尔曼的法律思想,西方法律传统的来源、主要特征以及危机论,法律与宗教,综合法学理论。3.新自由主义法学,哈耶克的学说。4.总结与回顾必读材料:教材P366-423扩展性阅读材料:[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美]庞德:《法律史解释》[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奥]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