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实体法律制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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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大事记第十二讲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实体法律制度(上)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广义民法是私法的全部,狭义民法,在民商分离的国家,一般是指除商法以外的私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等。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民法问题无处不在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1.公民(自然人)(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离开母体独立呼吸自然死亡宣告死亡条件:(1)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的为2年;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2)利害关系人申请;(3)法院宣告。思考:监狱服刑人员享有民事权利吗?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相同,比如单位除名、户口注销、继承开始、配偶可以再婚等等。关于宣告死亡的撤销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1)被宣告人有权要求返还财产。在要求返还财产时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公民或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如不存在,应给予适当补偿。(2)被宣告死亡的公民的配偶,如果与他人结婚,其婚姻受到法律保护,被宣告人不得要求废除。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其新的配偶死亡,不能认定为自行恢复关系。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夫妻关系则从死亡撤销之日起恢复。(3)被宣告死亡人在宣告期内,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被宣告人主张解除收养关系,一般不应准许。(4)如被宣告死亡的人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被宣告死亡期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应为有效。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公民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16—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案例研究:朱九戒,16岁,一天他到牛魔王开的电脑公司以4000元购买了一台电脑,他的父亲朱八戒认为他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要求牛魔王的公司退款。但是朱九戒提出他作临时工,可以自食其力,不愿退货。请问:(1)朱九戒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2)如果朱九戒是一名在校中学生,其父亲朱八戒的退款要求是否合法?答案:(1)有效。朱九戒已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之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这种情况下,朱九戒不属于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买卖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不予追认,因此,其父朱八戒的退款要求是合法的。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2.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人分为四类: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我国民法规定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不是法人?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三)民事行为制度有效的民事行为(符合生效条件)无效的民事行为(不符合生效条件)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三)民事行为制度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三)民事行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有效要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与禁止性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有效要件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三)民事行为制度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进行代理行为代理权关系代理行为后果归属代理: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三)民事行为制度指定代理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代理的种类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1.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视频链接1:捡钻戒又丢失违反物权法视频链接2:维护物权法"惩办329"主谋视频链接3:“史上最牛钉子户”物权自物权他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土地使用权企业经营权农地承包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2.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得请求相对人为特定行为(给付)的权利,性质上属于请求权。合同关系上的权利,就是最典型的债权。债权包括: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保护请求权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3.知识产权产品发明知识产权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方法发明改进发明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是指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工商业标志的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4.继承权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继承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取得或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主要有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之分。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晚辈直系代位继承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由其晚辈直系亲属代替其继承应继承的份额。被继承人继承人(先死亡)代位继承人法定继承权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遗嘱继承权案例一:“二奶”继承案蒋伦芳张学英黄永彬经过公证的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壹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案例二:答对问题才能继承遗产遗嘱继承权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人格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隐私权身份权配偶权亲权5.人身权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案例一:中国首例姓名权案例案例二:真假罗彩霞案例三:肖像权案例四:隐私权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五)民事责任制度(五)民事责任制度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违约民事责任)2.侵权的民事责任①一般侵权民事责任:有损害事实;民事行为违法;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侵害人主观上有过错②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2019年8月20日你知道侵权责任法吗?2010年7月1日起实行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五)民事责任制度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五)民事责任制度排除妨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六)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六)民事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是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限。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六)民事诉讼时效制度•《民法通则》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六)民事诉讼时效制度为讨父亲骨灰30年后起诉法院认定超过诉讼时效张先生的父亲30年前去世。30年后,已67岁高龄的张先生将父亲生前所在的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称单位未通知家属擅自将父亲尸体火化,要求单位返还父亲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及骨灰,同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五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在1979年就已得知父亲去世,而到今年才提出诉讼,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对于张先生称其从1979年开始一直要求东方石油公司和化工二厂对其父死亡的相关情况作出解释的说法,张先生未能就此举证,法院不予采信,张先生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七)合同法律制度(七)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七)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形式合同书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数据电文函件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的效力1.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效力可以附条件和附期限。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七)合同法律制度1.超市规定,寄物柜属于服务性质,商场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保管人在自身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是否有重大过失,保管人自己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因此,超市这条规定显然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其目的是企图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2.商场、超市设立第二道关卡,检查消费者所购物品或者在购物小票上加盖购物章。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消费者在商场收银处付款取得所购物品之时,已经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消费者与商场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消费者不再承担任何义务,而商场还必须承担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后合同义务。因此,商场设立“第二道关卡”,查验购物小票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是一种严重的民事侵权行为。3.商家在节假日促销活动的海报最后一条称:“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商场的解释只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解释,而且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商家的解释。合同解释权应当在消费者与商家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拥有,其最终解释权,则在于司法机关或行政主管部门,并非开展促销活动的商家。商家单方告示拥有最终解释权,其企图是商家与消费者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该声明就成为推卸责任的法宝和挡箭牌。但商家这一声明侵害了消费者的索赔权和救济权,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视频链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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