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单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本单元只有一章,即第十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本单元内容与维护经济自由和保护、鼓励创造财富的法律制度并行不悖,而且其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和实现劳资两利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因此,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乃自由或经济自由的应有之义,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第十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了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三方(政府、雇主和工会或员工)原则的基本含义和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能够正确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法律问题,并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第一节劳动法律制度概述•一、劳动和劳动法的概念•(一)劳动的概念•(二)劳动法的概念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的含义•2.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范围•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中形成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非合同劳动关系、农村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等劳动关系,都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1)联系•都是由当事人一方提供劳动力给另一方当事人使用,并由另一方当事人支付劳动报酬•(2)区别•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风险责任承担不同•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对劳动成果的要求不同(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①劳动力资源开发和配置的社会关系②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和实施工资保障的社会关系③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关系④社会保险及其管理的社会关系⑤集体谈判和协商的社会关系⑥劳动争议协调和仲裁的社会关系⑦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社会关系三、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1、劳动者•达到法定年龄(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2、用人单位三、劳动法律关系•(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2.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与义务••(四)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具体表现为一定的劳动行为和劳动待遇四、劳动关系中的三方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四、劳动关系中的三方原则•三方机制应当由三方组成,即由代表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代表职工的地方总工会和代表用人单位的企业代表组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等)。•三方协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平等对话的机制。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组织三方的职能不能替代,各有侧重和相互独立,相互没有隶属关系,切实代表基层组织和会员的利益。四、劳动关系中的三方原则•三方机制解决的是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是国际通行的或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第二节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一、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种类•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已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劳动合同•3.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二、劳动合同的内容•(一)必备条款•(二)可备条款•1.试用期条款•2.服务期条款•3.保密条款•4.补充保险•5.竞业限制条款•6.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三、劳动合同的效力•(一)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二)劳动合同的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劳动合同的变更•(三)劳动合同的终止五、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合同的双方解除•(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即时辞退•2.预告辞退•3.经济性裁员(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1.即时辞职•2.预告辞职(四)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1.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指用人单位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这三种情况下,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经济补偿只产生于用人单位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经济赔偿金的支付主体既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况•(1)劳动者依法即时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法预告辞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法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而终止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五项(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规定而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2.经济赔偿•当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时,应支付给受损一方的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六、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的概念•(二)集体合同的内容•(三)集体合同的效力第三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制度•(一)工作时间的概念•(二)工作时间的种类•1.定时工作日制•2.计件工时制•3.缩短工时制•4.其他工时制二、休息休假制度•(一)休息时间的概念•(二)休息时间制度的内容•1.休息•2.休假•(1)法定节日休假制度•(2)带薪年休假制度•(3)探亲假制度三、延长工作时间•(一)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1.延长工作时间适用人员的限制•2.延长工作时间程序、条件和时间的限制•(3)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计算的限制•(二)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例外情况第四节工资•一、工资概述•(一)工资的概念•(二)工资立法的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原则•2.同工同酬原则•3.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4.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二、工资的支付•(一)工资支付的一般要求•(二)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的情形•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三、工资的构成•(一)基本工资•(二)奖金•(三)津贴•(四)补贴四、最低工资制度•(一)最低工资概述•(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综合考虑因素•(三)最低工资的组成•一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和奖金,但不得包括:•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4.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一些非经常性奖金,体育比赛奖金、征文比赛奖金等也不得纳入最低工资部分第五节劳动保护•一、劳动保护的概念•二、职业病•(一)职业病的范围•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二)职业病报告制度第六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社会保险概述•(一)社会保险的概念•(二)社会保险法二、养老保险制度•(一)养老保险概述•1、概念•2、养老双轨制(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1、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2、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层次•(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为20%,职工个人为8%,其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现收现付制•由政府财政或单位统包,实行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本人退休前最后1个月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思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如何进行?(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①保险对象•②保险资金的筹集•③养老金的支付•④养老金的继承、退还与迁移三、医疗保险制度•(一)医疗保险的概念•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公附上治疗期间,可以获得必要的医疗费用自住和疾病津贴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基本原则•2.覆盖范围•3.缴费比例:个人2%+单位6%•4.基金管理•5.费用的支付和结算:起付标准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6.不予支付的情形(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覆盖范围•2、筹资机制: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3、基金使用范围: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概念•2、覆盖范围: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3、筹资机制: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想结合•4、基金使用范围: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年内没动用基金的安排一次常规性体检四、工伤保险制度•(一)工伤保险制度概述•1.工伤保险的概念••2.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1.工伤认定•(1)应当认定为工伤•(2)视同工伤•(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2.工伤认定程序•30日内提出申请,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未按前规定提出申请的,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3.劳动能力鉴定(三)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1.医疗待遇•2.伤残待遇•3.工亡待遇•4.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五、失业保险制度•(一)失业保险的概念•(二)失业保险制度•1.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2.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3.失业保险待遇•4.终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5.失业保险基金六、生育保险•(一)生育保险概述•1.生育保险的概念•2.生育保险的特点•(二)生育保险制度的内容•1.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2.生育保险待遇第七节劳动争议的处理•一、劳动争议处理概述•(一)劳动争议的概念•(二)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1.着重调解的原则•2.及时处理的原则•3.依法处理的原则•4.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原则二、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一)劳动争议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非必经程序•和平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二)劳动争议调解•1、概念•2、调解组织•3、调解步骤:当事人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4、调解效力:调解协议书;达不成调解协议或不履行的可申请仲裁。(三)劳动争议仲裁•1、概念——必经程序、前置程序•2、仲裁管辖•3、仲裁时效•4、仲裁效力(四)劳动争议诉讼——非必经程序•1.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范围••2.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3.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