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中华民国法律制度(上)第一节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一、《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三、其他政令法规第二节北洋政府法律制度•一、立法特点二、主要宪法性文件•三、其他法律法规四、司法制度复习与思考题拓展阅读书目第十二章中华民国法律制度(下)第一节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概况一、立法思想三、法律体系二、立法活动四、立法特点第二节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内容及其特点一、宪法性法律三、民商法二、刑法四、行政法第三节南京国民政府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体系二、诉讼审判制度复习与思考题拓展阅读书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产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主要内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意义与局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产生•1.武昌起义的爆发。•2.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的召开。•3.《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起草与公布。武昌起义《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主要内容•1.实行总统制和三权分立的政府体制。•2.采取一院制的议会制度。•3.临时中央审判所行使司法审判权。孙中山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背景(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与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主要内容•1.确立民主共和的国家制度和“主权在民”的宪法原则。•2.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3.吸收资产阶级宪法中的民主自由原则。三、其他政令法规(一)保护私有财产,发展民族资本主义(二)保障民权,革除社会陋习(三)推行司法改革(二)保障民权,革除社会陋习•1.取消良贱差别,禁止买卖人口和贩卖华工。•2.禁烟禁赌,限期剪辫,劝禁缠足。•3.改革官厅称呼,发展文化教育。(三)推行司法改革•1.禁止刑讯,废止体罚。•2.采用公开审判制度和辩护制度。•3.试行律师制度。一、立法特点(一)频繁进行制宪活动(二)大量援用清末法律(三)广泛利用判例与解释例(四)大量制订特别法(五)基本形成中国近代法律体系二、主要宪法性文件(一)《中华民国约法》(二)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1.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的产生。•2.《中华民国宪法》的内容特点。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一)《中华民国约法》•1.《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的制定与国会的成立。•2.“天坛宪草”的起草与国会的解散。•3.《中华民国约法》的产生。•4.《中华民国约法》的主要内容。袁世凯《中华民国宪法》的内容特点。(1)强调共和国体,反对复辟帝制。(2)采用责任内阁制,缩小大总统个人权力。(3)实行地方自治制度,适度分配权力。曹锟三、其他法律法规(一)刑事立法(二)民商立法(一)刑事立法•1.《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及《暂行新刑律施行细则》、《暂行新刑律补充条例》的实施。•2.两部“刑法修正案”。•3.刑事特别法及其特点。段祺瑞3.刑事特别法及其特点。(1)限制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2)加强刑事镇压的恐怖性。(3)复活部分旧的刑罚。(二)民商立法•1.《大清现行刑律》之“民事有效部分”的适用。•2.《第二部民律草案》的制定。•3.单行商事法规的制颁。北洋政府四、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体系(二)诉讼审判制度(一)司法机关体系•1.普通法院系统。•2.兼理司法衙门。•3.特别法院系统。•4.平政院的置废。(二)诉讼审判制度•1.形式上的四级三审制。•2.军人直接干预司法。•3.实行审检分立制度。•4.大量援用判例和解释例。著名记者林白水复习与思考题南京临时政府宪法性文件的内容、特点及其评价。南京临时政府政令法规的主要内容。北洋政府的立法特点。北洋政府的主要立宪活动。北洋政府刑事立法与民商立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北洋政府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拓展阅读书目.谢振民:《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直隶高等审判厅编:《华洋诉讼判决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九卷“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一、立法思想(一)从“以党治国”原则到“一党专政”原则(二)从“权能分治”理论到“五权宪法”理论(三)从“建国三时期”学说到“训政保姆论”南京国民政府二、立法活动(一)南京国民政府法制体系的形成时期(二)南京国民政府法制体系的发展时期(三)南京国民政府法制体系的解体时期。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员合影三、法律体系(一)以《六法全书》为代表的成文法(二)判例、解释例及司法机关认可的习惯和法理(三)国民党中央决议及蒋介石手令蒋介石四、立法特点(一)立法权受制于国民党中央(二)以孙中山“遗教”为根本立法原则(三)外来法与本土法融合,法律体系庞杂详备(四)特别法多于普通法,法律效力高于普通法一、宪法性法律(一)1928年《训政纲领》(二)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三)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四)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一)1928年《训政纲领》1.《训政纲领》的制定。2.《训政纲领》的主要内容。胡汉民(1879-1936)原名衍鸿,字展堂,广东番禺人。1901年中举人。1902、1904年两度赴日本留学,入弘文学院师范科、法政大学速成法政科。1905年9月加入中国同盟会,被推为评议部评议员,稍后又由孙中山指定任本部秘书,从此成为孙主要助手之一。主编《民报》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制定。•2.《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主要内容。《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主要内容(1)确立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2)实行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3)规定了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4)规定了南京国民政府的经济制度。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1.“五五宪草”的制定。•2.“五五宪草”的基本内容。(1)改行总统制。(2)取消“训政纲要”一章,增加“国民大会”专章。(3)更加强调中央集权制度。(四)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1.《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定。(1)1945年国共两党重庆谈判及“双十协定”的签订。(2)1946年旧政协开幕及通过一系列协议。(3)伪“国民大会”的召开及“宪法草案”的通过。•2.《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1)虚伪的民主共和的国家性质。(2)不伦不类的政权组织形式。(3)限制性地规定人民的自由权利。(4)形式上规定中央与地方分权。(5)巩固和发展官僚垄断资本。(6)“尊重条约”的外交政策。二、刑法(一)《中华民国刑法》的制定和修改•1.1928年“旧刑法典”的制定。•2.1935年“新刑法典”的修订。•3.主要篇章结构与内容特点。(二)刑事特别法的内容特点(二)刑事特别法的内容特点•1.补充和扩大刑法典关于犯罪的内容与范围。•2.实行重刑主义的刑法原则。•3.滥用军事审判与军法审判形式。•4.对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实行保安处分制度。三、民商法(一)民商合一立法体系的建立(二)《中华民国民法》的制定与颁布(三)《中华民国民法》的内容特点(四)单行商事法规的颁布提议编订民商统一法典的林森《中华民国民法》的内容特点•1.采取社会本位主义原则。•2.修改幅度较大。•3.肯定习惯的法律效力。•4.保留部分传统婚姻家庭制度。单行商事法规的颁布•1.1929年的《保险法》、《票据法》、《公司法》。•2.1930年的《交易所法》。•3.1931年的《海商法》。•4.1935年的《中央银行法》、《破产法》。四、行政法无统一的行政法典,分门别类汇编各类行政法规。一、司法机关体系•(一)普通法院系统•(二)兼理司法法院•(三)特种刑事法庭•(四)军事审判机关二、诉讼审判制度•(一)主要诉讼法1.刑事诉讼法。2.民事诉讼法。3.特别诉讼法规。•(二)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二)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1.采用秘密侦查、审判制度。•2.采取“自由心证”的诉讼证据原则。•3.扩大军事、军法审判范围。•4.利用特务机关法外司法。复习与思考题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思想、法律体系与立法特点。南京国民政府的“制宪”活动及其本质。南京国民政府刑事、民事立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体制及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拓展阅读书目《六法全书》,各种版本。谢振民:《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九卷“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