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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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概念知识产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对所创造的智力成果和工商活动的行为人对所拥有的标记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第十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二)知识产权的特点(1)无形性(2)专用性: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3)地域性:只在授予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4)时间性:具有一定的保护期限。(5)法定性。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二)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著作权工业产权专利权(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商标权第二节著作权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中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永远归作者享有,不能转让,也不受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限制。•2014年,消失在大众视野十多年的陈佩斯接受了易立竞的采访。当易立竞问他所做的一切意义在哪儿时,陈佩斯这样回答:“必须要有人要说,否则的话,五十年后、一百年后,(后人)看我们今天祖先是这么生存的,他们会愤怒,他愤怒不是强权,而是愤怒每一个接受强权的这个人,我的后代一定会为我(感到)丢脸。”第二节著作权一、著作权的概念1、人身权指作者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依法享有的以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著作人身权具有永久性、不可分割性、不可剥夺性的特点。著作人身权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第二节著作权一、著作权的概念2、财产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使用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它表现为:(1)使用权(2)许可使用权(3)转让权(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4)获得报酬权第二节著作权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限制1、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第二节著作权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限制2、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1)一般作品:①公民的作品: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②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③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2)特殊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匿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50年的12月31日。第二节著作权三、著作权的限制1、合理使用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行为。(只限于个人消费或公益性使用等目的少量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2、法定许可使用:P321第三节专利法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权。一、专利权的主体1、发明人或设计人2、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3、外国人和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第三节专利法一、专利的主体专利申请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权对发明创造或者设计提出专利申请的人。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申请人与发明人、设计人不一定相同。专利申请人包括发明人或设计人、共同完成发明创造或者设计的人、职务发明中的单位、完成发明创造的外国人、继受取得申请权的人等。第三节专利法一、专利的主体1、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发明人或设计人为自然人;(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认定不受其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第三节专利法一、专利的主体1、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设计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设计人。对于已经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有两个以上,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第三节专利法一、专利的主体2、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③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第三节专利法一、专利的主体2、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例外】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三节专利法一、专利的主体3、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第三节专利法一、专利的主体4、继受取得申请权方式:包括通过合同取得申请权和通过继承取得申请权两种情况。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若拥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死亡的,其专利申请权可以作为一项民事权利由其继承人继承。【单选,2013】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专利申请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个人,也可以是职务发明的单位B.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个人,除另有协议外,可以作为共同的专利申请人C.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不能成为中国专利申请人D.通过合同取得专利申请权的人属于继受取得申请权的专利申请人【C】第三节专利法二、专利权的主体2、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指对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的专利享有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人。专利权人是专利申请人,但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设计人个人,也可以是职务发明的单位,还可以是共同完成人或委托完成人,或者是外国人。第三节专利法二、专利的客体1、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根据发明的客体不同,发明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产品发明,是发明人通过智力活动创造出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的技术方案。方法发明是发明人为制造某种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难题而研究开发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第三节专利法二、专利的客体1、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性质、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以相对独立的产品为载体,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三节专利法二、专利的客体2、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以及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三节专利法二、专利的客体2、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进行智力活动的设备、装置或者根据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设计制造的仪器,可以授予专利权。【多选】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可成为专利权客体的是()。A.外科大夫甲发明的手术新方法B.数学家乙发明的能够运用新计算方法的教学用具C.天文学家丙发现的一颗新的小行星D.植物学家丁通过杂交方法培育的新物种【ACD】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第三节专利法三、授予专利的条件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三性: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①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第三节专利法三、授予专利的条件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漏其内容的。第三节专利法三、授予专利的条件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三节专利法四、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1、专利权的内容专利人身权:主要指发明人、设计人的署名权。专利财产权: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许可权、标记权等。【转让专利权】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判断,2013】当事人转让专利权的,专利权的转让自交付专利证书之日起生效。()•【×】第三节专利法四、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2、专利权的保护范围(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注】不是同类产品,即使外观设计相同,也不能认为是侵犯了专利权。第三节专利法四、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3、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1)侵权行为A、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包括:未经专利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产品。【单选,2013】甲公司2012年取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该专利的是()。A.为生产经营目的购买并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B.为生产经营目的购买并销售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C.为生产经营目的购买并许诺销售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D.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并销售该专利产品【D】第三节专利法四、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3、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1)侵权行为B、假冒专利①在未被授予专利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②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③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④销售前述产品。第三节专利法四、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3、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1)侵权行为B、假冒专利【注1】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注2】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第三节专利法四、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3、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①权利穷竭——权利用尽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第三节专利法四、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3、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②在先使用——先用权非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非专利权人有权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专利技术,不视为侵犯专利。第三节专利法五、专利权的内容及其保护3、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③临时过境④药品及医疗器械强制审查例外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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