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空区治理方案采空区位置、采空区灾害形成的历史背景、编制灾害治理总体规划的必要性(采空区危害性因素)和可能性分析、规划编制依据和指导思想、规划中确定的主要原则和技术经济内容、存在的题及对各方面的建议或要求。第一章采空治理区概况第一节概述一、位置交通简述采空治理区所在煤田(矿区、煤矿)名称、行政隶属关系、地区交通条件(附近期交通位置图)。二、自然地理、地震地形、地貌、水系、气象、地震。第二节采空治理区地质一、地质概况简述采空区围内地层、构造、煤层、煤质、水地质、工程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二、采空治理区与相邻煤矿的关系采空区与相邻生产(或关闭)煤矿之间的位置关系,生产煤矿开采情况(附采空治理区与相邻煤矿位置关系图)。三、采空治理区围控制程度采空治理区资料来源、采空区围控制程度的可靠性。第二章采空治理区灾害现状及治理区区块划分第一节采空治理区灾害现状一、采空区灾害现状特征详述地面下沉、塌陷、裂缝、积水、滑坡、煤层自燃、烟雾、有害气体及煤炭资源损失,以及采空区对相邻区域(或下部)煤炭资源开采的影响。二、以往治理工作简述各采空区以往治理工作的时间、程度、治理主体、治理方法、治理围及工作结果。第二节治理区区块划分一、采空区分布采空区形成的历史(或近期)背景(含开采方法、煤柱留设的技术参数等)、分布围。二、采空治理区区块的划分依据和原则三、采空治理区区块划分治理区块划分原则、确定需要治理区块的数量、性质(矿权隶属)、类别(集中连片治理区、分散孤立治理区),各区块的围(以坐标表示)及几何参数(附治理区块划分示意图)。四、区块煤炭资源量估算第三章采空区灾害治理工程技术方案第一节灾害治理方法选择一、灾害治理方法选择的原则二、灾害治理方法及比较三、推荐治理方案第二节治理工艺第三节工程量估算一、工程量估算依据二、工程量估算结果治理工程推荐采用露天剥挖方法时,需对岩土量和残煤量分别估算。第四章灾害治理生态恢复工程规划第一节采空治理区环境现状一、环境概况自然环境(自然条件、植被、土壤等)、社会环境(人口结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情况)、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涉及的各类保护区或单位等)。二、环境质量简述采空区及固体废弃物对区域水环境(地表水、地下水)、水土流失、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影响程度。第二节生态恢复工程方案一、生态恢复规划区基本情况采空治理区施工结束后,可供生态恢复规划的土地状况(地形地物、可供恢复规划的面积、覆盖层类别与质量、可利用方向等)。二、生态恢复工程方案土地利用目标描述、植被规划布局与规模、实施进度安排。第五章主要治理条件简述治理区的主要治理条件、现状及可利用(依托)程度。第六章灾害治理实施规划依据自治区政府“有序实施”灾害治理的基本要求,以本地区需进行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区的地域位置、灾害程度、治理工程区数量和规模等因素为基础,按照总体规划、采空区灾害详细勘查、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初步设计、治理工程施工、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编制治理工程规划。总体规划要按2013年~2020年时间段进行编制。项目安排的时间顺序要体现轻重缓急的原则。要优先安排自治区重点煤炭企业的治理项目,要优先安排灾害程度严重的煤炭企业的治理项目,要优先安排煤炭重点产区的治理项目。第七章投资估算依据治理工程技术方案、生态恢复工程方案和辅助工程的规划内容进行投资估算。第八章结论和建议一、结论二、存在的主要题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