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际贷款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贷款制度概述一、国际借贷的含义二、国际贷款的分类第二节国际借贷协议一、国际借贷协议的概念(一)国际借贷协议的概念国际借贷协议是指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为进行货币借贷、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二)国际借贷协议的特点1.主体范围广泛。2.涉及货币种类多,金额大。3.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二、国际借贷协议的基本条款(一)首部(TitleandPreamble)通常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贷款协议的全称;二是说明性的前言。(二)定义(definition)(三)贷款货币条款(LoanCurrency)•贷款货币的选择首先取决于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提供该种货币的可能性。同时还要从风险与利益的角度考虑,如货币的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及可自由兑换的程度。•贷款货币可以是单一货币、混合货币和选择货币。(四)贷款金额(Amount)•贷款金额应根据借款人的资金需要量来定,同时也要考虑贷款人的资金供应能力。•金额一旦确定,一般不允许增加。至于贷款金额的减少,通常是允许的。(五)贷款用途(UseofProceeds)•1.贷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2.贷款不能用于收购公司。•3.主权豁免问题。•4.涉及领土主权变更问题。•5.不能资助侵权行为。(六)贷款利息(Interest)1、利率利率是影响利息计算的主要因素,应由双方商定后明确规定在协议中。国际贷款采用的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之分。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ondonInterbankOfferedRate,Libor)是目前国际间最重要和最常用的市场利率基准。是伦敦金融市场上银行之间相互拆放英镑、欧洲美元及其它欧洲货币资金时计息用的一种利率。2、利息支付方式•短期贷款的利息通常是一次性支付,支付的时间可以是提款时,也可以是还款时。•预付利息的做法在一些国家不受法律保护。但在欧洲货币的短期贷款中,预付利息的做法较多。中长期贷款分期支付,每个利息期支付。3、利息计算方式计算利息的基础公式:用款额×利率×时间借贷协议通常采用三种方式计算时间:(1)大陆式。采用360/360表示法来确定生息天数,就是把一年看作360天,每个月份都是30天,而不管具体年份和月份的实际天数。如日历年不是闰年,用款期为2月1日至4月21日,4月21日是死息日不计息,按照上述表示法,生息天数是30+30+20=80,利息计算为:用款额×利率×80/360,而如果计算实际天数则是28+31+20=79。(2)英国式。用365/365表示法来表示生息天数,逢闰年则为366/366。该方法把1年固定为365天或366天,与具体年份的日历天数相同,同时按照具体月份的日历天数来确定生息天数。如上例,用该方法确定生息天数就是79天,则利息计算为:用款额×利率×79/365。(3)欧洲货币式。用365/360表示法来确定生息天数,逢闰年则为366/360。该方法把1年固定为360天,大生息天数则按具体具体月份的日历天数来定。具体计算就是:用款额×利率×79/360。4、违约利息惩罚性的规定是否有效?(七)贷款费用(Feesandexpenses)1.管理费(managementfees)2.杂费(outofpocketexpenses)3.代理费4.承诺费(八)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是指连借用带偿还的期限,通常是指从贷款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的整个期间。贷款期限的确定主要根据借款人使用资金的周期来确定的,同时也考虑贷款人提供长期资金的可能性。(九)贷款提取(drawdown)1.提款形式2.提款地点提款地点对双方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3.违约救济(十)提前偿还(Prerepayment)1.提前偿还的限制2.提前偿还的原因3.提前偿还的条件和效果(十一)贷款税收条款一般来说,除预提税由贷款人承担外,其他税收均由借款人负担约定税收的法律效果我国的规定:1.印花税2.利息预提所得税3.包税条款构成”纳税责任调整条款”,无效。(十二)权利、义务转让条款:对于权利,贷款人有权自由转让,而借款人除非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不能转让其权利;对于义务,借贷双方未经对方许可,均不能自行转让。(十三)声明与保证条款1.关于借款人法律地位的声明:2.关于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商务状况的声明(十四)先决条件条款第一类,涉及贷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先决条件,即在借款人证实与贷款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事项都已安排妥善的情况下,该贷款合同才生效。第二类,涉及提供每一笔贷款的先决条件。(十五)约定事项条款1.消极担保条款2.平等位次条款3.财务约定事项4.保持资产条款(十六)违约事件与救济条款违约内部(贷款合同规定)的救济方法有:(1)中止借款人提取贷款;(2)解除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3)宣布贷款加速到期立即偿还;(4)累加救济方法。外部救济方法要有:(1)解除贷款合同;(2)要求赔偿损失;(3)要求履行贷款合同,支付已到期的本息。(十七)准据法选择和法院管辖条款1、准据法选择2、法院管辖案例分析1香港百粤金融财务有限公司诉香港红荔美食有限公司返还贷款纠纷案案例分析2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支行(简称工商支行)诉青岛华悦物资发展公司(简称华悦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总公司(简称空调公司)、青岛海尔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担保纠纷上诉案案例分析3:香港某银行诉某市纸品有限公司停业违约要求提前还款案第三节国际银团贷款一、国际银团贷款的概念1、概念:2、特点:二、国际银团贷款运作过程1、借款人委托经理银行组织贷款2、招募银团成员3、签订贷款合同4、指定代理行(agentbank)三、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1)权利让与(2)转贷款(3)合同更新(4)隐名代理五、法律文件1.借款人给牵头银行的委托书2.借款的情况备忘录3.银团贷款招募说明书4.借款人与牵头银行的银团贷款协议书5.牵头银行与银团成员之间的协议书6.银团成员与代理人之间的协议书六、银团成员的关系第四节项目贷款协议一、项目贷款概述(一)项目贷款的含义(二)国际项目融资与一般国际商业贷款的区别(三)项目贷款的种类⑴无追索权项目贷款⑵有限追索权项目贷款二、国际项目融资中使用的主要合同(一)借贷协议(LoanAgreement)(二)投资协议(InvestmentAgreement)(三)完工担保协议(CompletionGuarantees)(四)“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协议(Take-or-PayAgreement)和“提货与付款”协议(TakeandPayAgreement)(五)特许协议(ConcessionAgreement)(六)经营管理合同三、项目融资的三种主要合同结构(一)二联式合同结构Ⅰ.完工担保协议Ⅱ.投资协议Ⅲ.购买协议(二)三联式合同结构层次一:贷款协议层次二:远期购买协议层次三:主办人向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保证购买人履行在提货或付款协议中承担的必须付款的义务,而由项目公司将提货或付款协议项下的权利连同主办人为该协议提供的担保,一并转让给贷款人。(三)四联式合同结构层次一:贷款人与金融公司签订贷款协议,由贷款人向金融公司提供贷款。层次二:金融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远期购买协议,金融公司把从贷款人那里借到款项支付给项目公司,作为日后购买项目公司产品的预付款。层次三:项目投产后,项目公司向金融公司交付产品,金融公司则按提货或付款协议将产品转售给第三人,以所得的货款偿还贷款。层次四:主办人就项目公司依远期购买协议交付产品的义务向金融公司提供担保;或者就购买人在提货或付款协议中的付款义务向金融公司提供担保。最后,金融公司将上述提货或付款协议项下的权利连同主办人提供的担保全部转让给贷款人。第五节欧洲货币贷款协议的特殊条款一、关于欧洲货币二、欧洲货币贷款的特点三、欧洲货币贷款的特殊条款(1)补偿银行损失条款(2)市场动乱条款(3)保护利差条款(4)货币补偿条款(5)非法性条款第六节融资租赁法律制度一.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的合同。二、特征1、出租人必须按照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出资购买租赁物。2、出租人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在一定期限使用并受益。3、承租人使用出租人为其购买的租赁物,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里的租金既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代价,更重要的也是其融资的代价。4、在租赁期限届满时,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选择支付合理代价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者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将租赁物退还出租人。5、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6、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涉及两个合同,即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合同。7、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两个合同的标的是同一的。8、融资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三.典型融资租赁的合同关系“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⑴购货合同⑵租赁合同第七节我国关于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管理规定一、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二、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八节银团贷款证券化一、初级模式——可转让的贷款便利二、高级模式——SPV模式三、国际银团贷款证券化的原因(一)规避银行监管的外在压力(二)分散营运风险的内在要求(三)提高利润率和竞争力的终极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