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聚焦“四个第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中国人才与科技创新名城的决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47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聚焦“四个第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中国人才与科技创新名城的决定》(宁委发〔2011〕36号)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明确到领导、处室,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聚焦“四个第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强力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全力以赴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国人才与科技创新名城,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南京在全省“两个率先”带好头、转型升级作示范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市委、市政府将对工作进展及目标(见附表)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7月21日《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聚焦“四个第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中国人才与科技创新名城的决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一、主要预期目标到2015年,力争完成以下目标任务:(一)在“十一五”基础上,实现高层次人才占比、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上市科技企业数量“翻一番”。(二)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在孵科技企业数、科技服务业总收入“翻两番”。(三)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5%。(四)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7%。(五)人才资源总量超过220万人。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3000名,集聚中央“千人计划”创新人才100名、创业人才100名。(六)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七)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0%以上。二、主要工作任务1、大力开发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突出校企、校地人才培养合作,抓好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深化院士与人才结对工作,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开展国际技术交流合作,资助海外专门研修,提升高层次人才持续创新能力。力争到2015年,集聚列入中央“千人计划”创新人才100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2、实施“南京321计划”。重点依托各类孵化器、加速器和中试基地,推广“创业之初当保姆、成长之中配导师”创业服务模式,在启动资金、创业场所、金融财税、人才住房、生活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大扶持力度,力争到2015年,引进3000名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其中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1000名、港澳台及外籍创业人才1000名、国内创业人才1000名),培养200名科技创业家,集聚列入中央“千人计划”创业人才100人。制定《南京市人才计划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委、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县〕3、推广“创新在高校、创业在园区”模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到园区进行科技创业,园区的科技创业高层次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在市、区县两个层面,建立校地双方“双创”会商对接制度,统筹规划开发科技人才资源。建设南京地区高层次人才库,探索建立人才价值市场化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科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区县〕4、支持在宁高校建设发展。支持在宁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支持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鼓励高校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著名企业建立联合研发基地,注重创新性人才培养,构建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质量一流、开放融通的高等教育体系。〔牵头单位:市科委、市教育局〕5、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在仙林、浦口、江宁等三个大学集聚区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示范性职业院校,形成中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一体化的现代城市职业教育体系。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与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有机衔接,鼓励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建立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机制,选择重点企业建立一批大学生实践基地。大力发展专业化、国际化的教育培训产业,开展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到2015年,科技创新产业相关培训量累计达100万人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委、市人社局,栖霞区、浦口区、江宁区〕6、提升教育国际化程度。积极引进国际名校,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探索利用外资办学,加快建设南京国际高教园区。鼓励高校与国际知名大学、企业共同培养具有国际眼光、熟悉国际规则、善于国际运作的人才。到2015年,建成南京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暨南京科技创业家培训学院,建立国际化科技创新产业相关教育基地10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相关区县〕7、倾力打造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新创业人才特别集聚区)。以模范马路科技创新园区、麒麟生态科技城、四个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和仙林、江宁、浦口大学集聚区为重点,在各区县建成区或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划出一定区域,规划建设总计占地30平方公里的创业特区(人才特区),鼓励主城区盘活现有存量资源和利用高校老校区闲置楼宇(土地)改建扩建成创业特区(人才特区)。设立每年不少于2亿元的特区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特区建设与发展。制定《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新创业人才特别集聚区)基本规划建设要点》、《南京市特区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到2015年,特区内建成孵化器、加速器和中试用房600万平方米,集聚科技创业企业10000家,毕业企业300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500家。〔牵头单位:市科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麒麟生态科技城指挥部,各区县〕8、建设新型孵化服务体系。实施“跃升”和“孵鹰”两大计划,构建以“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创业投资”为服务模式的新型孵化服务体系。制定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孵化器星级评定。到2015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突破100家,在孵企业10000家。〔牵头单位:市科委,责任单位:麒麟生态科技城指挥部,各区县〕9、共建大学科技园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依托高校优势学科集成创新资源,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科技园。按照“产业技术研究院+学科型公司”的院地、校地结合模式,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定《关于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共建计划的实施细则》。到2015年,共建大学科技园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60个。〔牵头单位:市科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县〕10、推动大学集聚区向科学城转型。促进仙林、江宁、浦口大学集聚区由教育城、知识城拓展提升为科学城,有效推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产业技术创新、高端人才创业和创业企业孵化成长。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励高校科研人员在岗创业。〔牵头单位:市科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11、加快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二次创业”。以建设创新型园区为目标,全面推动四个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从外延扩张向内生增长转变,从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粗放经营向创新发展转变,促进创新资源的高效集聚和开放共享,显著提升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内生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牵头单位:市投促委(市开发区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四个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12、加快形成主导产业集聚区。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着力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建设新型显示产业,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发展智能电网和无线通讯产业,南京化学工业园重点发展绿色化工和新型材料产业。各省级开发区(产业园区)立足现有产业优势,明确一至两个主导产业,实现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市开发区办)、各区县〕13、建设新兴产业创新基地。深入实施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以产业规模化、技术高端化、发展集约化、人才国际化为方向,重点建设软件谷、显示谷、无线谷、生物医药谷、现代农业谷等一批国内领先的新兴产业创新基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市农委,各区县〕14、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常规强力培育新型显示、无线通信、智能电网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掌握标准话语权,抢占技术和产业国际分工体系的制高点,显著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投促委,各区县〕15、壮大发展先进制造业。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紧密结合,广泛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的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批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产业竞争能力和综合效益全国领先的千亿级、百亿级现代制造业基地,推进整个制造业向高端化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投促委、市科委,各区县〕16、大力发展软件业。加快规划建设以雨花台区为核心,江宁区和浦口区为两翼的中国(南京)软件谷,打造中国软件名城的核心区和标志区,打响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南京软件”品牌。实施智慧南京、智慧青奥、千企升级、两化融合、三网融合等一系列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巩固和扩大智能电网、通信、智能交通等软件产品集群的国内领先地位,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百亿级和千亿级企业。培育和引进一批高端软件人才,引进国内外高水平软件人才培训机构,建设国家软件人才实训基地和软件大学。〔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投促委、各区县〕17、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借鉴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验,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加强原创作品研发,积极拓展基于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的文化业态,大力推动以创意设计、动漫游戏以及数字内容原创为主的文化企业集聚,着力打造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创意项目品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投促委、各区县〕18、大力培育科技服务业。构建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具备技术、市场和资本融合功能的科技服务业产业链。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重点培育一批从事技术研发与设计、科技企业孵化、科技信息咨询、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的企业和机构。〔牵头单位:市科委、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19、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推动高技术服务业与高端制造业相融合,促进产业链向研发和服务两端延伸。加快发展金融、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科技研发、商务服务、教育培训、会展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将南京建设成为区域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和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投促委、市金融办〕20、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提高农业现代科技支撑、现代设施装备、现代经营水平,积极发展种源农业、生物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重点围绕生物农业,打造国家级生物农业基地。推进信息技术和农业技术的融合,发展智能农业、精准农业和农业电子商务。到2015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发展到7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旅游园林局〕21、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不断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切实加强商标、品牌、专利和标准化建设,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品牌经营。鼓励企业高起点、有重点地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大力开展技术改造。“十二五”期间,大力培育20个百亿元级的创新创业型企业集团。〔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质监局〕22、积极推进企